疫情持續,校園停擺,各項校際辯論比賽同樣不能倖免,袞袞諸公聲討的「洗腦」活動「全港中學學界辯論比賽」,暫時復賽無期(1)。
是次疫情,未知會否催生「網絡辯論比賽」(2)。眼前光境,辯論員一腔熱情何所用?基於停課不停學的精神,沒有比賽,仍可與隊友教練透過網絡切磋,繼續思考辯題,雖沒有獎項嘉許,一樣可獲益良多。
上文「
何以鼓吹 唯有Debate? 」提及:辯題空間是否足夠,不能三言兩語斷定之。但實踐上如何展示辯題的意義及辯論空間?筆者嘗試拋玉引磚;對,是拋「玉」引「磚」,先鼓勵各位看看其他跨地域大型辯論賽事,大會在賽前如何提供辯題分析,例如2018年在香港舉行的亞洲盃高中華語辯論錦標賽(3),其facebook專頁提供的辯題背景解釋(4),大家不仿先參詳細閱這些具質素的析題。然後筆者放膽獻拙,嘗試評論香港學界辯論聯會辯題庫其中兩條辯題:
重組警隊對香港發展利大於弊
港英政府對香港發展功大於過
每條辯題,會依照一定步驟評論:先探討題目語境,然後羅列正反雙方可以如何部署攻防,再指出辯題存在甚麼不足,提出修改建議。最後當然由筆者自由發揮,月旦題目。
重組不能遵意氣
對這題目(重組警隊對香港發展利大於弊 )的語境,大家並不陌生,甚至親歷其境。有人曾經被警員無理針對傷害,有人曾經為支持警隊與朋友反目成仇。總有帶著情緒,不易客觀討論。
起初在遊行群眾中喊出的口號,是「解散警隊,刻不容緩」!出於憤慨,不欲觀之或與之為伍,高呼解散,可以諒解。 然而防守一方的回應十分有力:沒有警隊,誰管治安?筆者口中「有力」二字語帶相關:
這是提出「解散警隊」一方不能迴避的現實問題。群聚社會,就需要有人維持秩序治安。不稱之為警隊,到頭來都會演變成與警隊相似的組織。
這個回應簡潔「有力」地誤導群眾、轉移視線,錯誤聚焦「不能沒有」,遮掩警隊錯失,忘了追問警隊存在所為何事?
故此,以「重組」取代「解散」,可以避開激憤意氣,重新聚焦警隊本質,詰問該當何事。
題目另一語境,是「香港發展」。先入為主,會聯想到「發展香港經濟」,但「香港發展」無疑語帶空泛,給其中一方有機可乘,質疑甚麼為之「發展」?為甚麼只談經濟利益不談其他,例如政制民主、家國認同、中港融洽、地方意識?再加上「利大於弊」這種辯題設定,令反方容易獲得優勢,既可逆說「弊大於利」,亦能模稜兩可,訴諸利弊均霑,彼此不能抵消,亦難以量度。
而辯題關鍵,在於「重組警隊」如何成就或折損「香港發展」?兩者如何形成共生或相剋關係?
由此觀之,正方責任巨大,要同時守住三條戰線:
定義「重組警隊」,並為之辯護;
定義「香港發展」,並為之辯護;
論證兩者利益相關,並為之辯護。
反方優勢在於:辯論比賽,習慣正方先發言,必須三線駐防;反方後發先至,既可見牆拆磚,毋須固守甚麼立場,只需不斷提出質疑,務求抓到破綻,令正方一損俱損。亦可另行定義、論證關鍵概念,只需與正方在某個關節點正面交鋒,毋須三線施襲,同樣求一損俱損。
若果期望比賽焦點更清晰,不會東講一點,西論一會,並且勢均力敵,不會偏向某一站方,題目需要作出適當修繕。筆者建議下列修訂:
重組警隊有利香港修補社會撕裂;或
重組警隊有利香港公民社會發展;或
重組警隊有助特區政府重建管治威信(甲) 重組警隊無助特區政府重建管治威信(乙)(雙辯題賽制適用)
這個修訂收窄攻防範圍,令雙方優勢拉近,而且去除一些過度空泛詞彙,大家不能單靠鑽空子取得點數,要扎實的比拼論點證據。
最後,泛談一下「重組警隊」這個題目核心,亦探討一下這理念如何在辯論比賽中短兵相接。前述「重組」如何優於「解散」,不贅,接下來要剖析:警隊是甚麼?我們身處廿一世紀,難度還認為警隊就像錦衣衛一般,是「帝主家臣」,只向特定皇親國戚「提供服務」?現代警隊是公僕,因民眾賦權及繳納稅款,方可擁有公權力及資源,主權在民不在「僕」,忠於職守而非擔當政要「家臣」。警方高興不高興,都要站崗,完成職責;更不可顛倒是非,反過來頤指氣使,要求賦與公權力的民眾「聽教聽話」,不得追究警隊成員濫用公權力!故此,說甚麼「抗爭者遇事不要找警察協助」這類說話,明顯把自己廁身古代錦衣衛之列,落後於時代還沾沾自喜。警隊無權選擇「服務對象」,抗爭者可以理直氣壯地「接受服務」,毋須尷尬。警隊亦無道德基礎、也無權拒絕接受獨立調查。
況且,任何組織要維持健康正常,免不了進行檢討、審核,甚至因應檢討結果進行改組重組。聞重組即斷然拒絕,等於拒絕成為一個正常組織,作個比方,是癌腫病變的先兆。
然而,比賽過程不單是維護或質疑「重組警隊」有多正確,還要論證「重組警隊」與「修補社會撕裂/公民社會發展/重建管治威信」有否共生或相剋關係。除此以外,還有很多環節要兼顧,例如「重組警隊」說了一段日子,其實有多少人認真的提出過方案?有,但不容易三言兩語在比賽時限內說得清楚(5),更遑論引述彭定康於1999年發表,名為《A New Beginning》的報告,當中175項重建北愛爾蘭警隊信譽的措施(6)。另一方面,「重組警隊」有沒有阻力?如何現實地處理障礙,還是盲目向前橫衝直撞?另一方面,大家如何解讀「重組」?我們真的期望一次組織上的改頭換面,還是只不過要求濫暴瀆職警員伏法,令公義得以伸張?調查懲處不一定涉及重組,兩者有明顯分別。
不要以為辯論比賽發言都像學術論文般精雕細琢,這些理念隨時會因顧及上述環節而說得橫生枝節,往往成為一場辯論比賽的勝負關鍵。
筆者只不過稍為疏解一下題目內容,已經發掘到各種可能的解讀及歧義,供正反雙方細想。若果真的有人妄斷此辯題「沒有可供有意義辯論的空間」,甚至有洗腦功能,令人產生偏頗執念,我誠心求教:理據何在?
功利何妨率直說
港英殖民時代政府有多邪惡?那些年中國人如何受盡歧視壓迫?為甚麼還有人懷緬港英殖民統治?罵一句「戀殖崇洋」就可道盡箇中原委?
港英殖民政府沒有留下英國本土的政治制度,卻留下了普通法系統及很多現代管治習慣。在中國大陸閉關鎖國、殘害同胞的日子,香港這個可逃匿之地,既接收了大筆南逃資金,收留了大量偷渡難民,亦間接、意外地保存大量中國文化血脈。
但香港的傳統左派卻不如是說。割讓領土的恥辱、不能自由申展的黨國情懷、日後種種打壓工會、左派組織的措施,以致鎮壓六七暴動、「摩星嶺集中營」等經歷,似乎又訴說著另一個故事。
基於這背景,這場比賽會否演變成對港英政府控訴/反控訴/功績/劣績之爭?未必如此發生,皆因辯題中「香港發展」一語,引來甚多變數。與前一條題目相似,「香港發展」語帶空泛,假如把「香港發展」一語聯繫到「發展香港經濟」,意味爭論過程會多看實利,少談道德,正方只需論證港英政府如何成就香港經濟發展,殖民統治背後如何邪惡,相干不大。反過來若把「香港發展」一語聯繫到「發展香港人的國族認同」,意味這辯題更多著墨殖民統治背後各種手段,反方會更多質問「港英政府」有否桎梏香港人「認祖歸宗」之途!然而,空談家國天下,不語經濟成就,這種不涉功利的「香港發展」觀,是否有點脫離現實?
同樣,辯題中「功大於過」與前述「利大於弊」可謂不遑多讓,一樣差劣,引發相同問題,不贅。
另一個更嚴重問題,就是港英政府運作達百多年,歷史跨度太大。對我們而言,上世紀70–90年代的香港,固然很有代表性,但為何在討論過程中,必然不可提及其他時期港英政府的所作所為?再極端一點,「香港發展」是否必然與「港英政府」時間上重疊?「港英政府」所為,對1997年後的「香港發展」,難道真的是毫無影響? 辯論雙方如果沒有共識,選定某一段時期的「港英政府」作為討論基礎,反而花時間心血爭奪對自己一方有利的歷史時期,比賽容易失去焦點,甚至瑣碎得爭辯:那個時期的「港英政府」更像「港英政府」?
若果期望比賽焦點清晰一點,題目可如何潤飾?筆者建議下列修訂:
港英政府因應中英就香港前途談判後所制定政策有助97後香港經濟發展;或
港英政府因應中英就香港前途談判後所制定政策不利於97後中港經濟融合;或
香港經濟發展的基礎主要由港英政府奠定(甲) 香港經濟發展的基礎並非由港英政府奠定(乙)(雙辯題賽制適用)
由此觀之,辯論這個題目(港英政府對香港發展功大於過 ),包括參賽各方在修訂辯題期間的針鋒相對,活生生就是一場「制定議題」或「話語權」爭奪戰!過程需要字字斟酌、左思右想,容不下盲目支持,更遑論靠之「洗腦」。同學們若全力以赴參賽,一定獲益良多,從培育、鍛鍊學生角度而言,簡直求之不得,那有人會興問罪之師?除非,袞袞諸公認為:令同學們「覺醒」,知道主旋律及官方立場外另有天地,等同罪該萬死。
農曆年前後,本來是傳統的辯論比賽「旺季」。但願辯論隊的同學們珍惜光陰,持續鑽研進深。緊記:那些對辯題指指點點的老朽(包括筆者),若與你們同站辯臺,誰人無理胡扯,最後落荒而逃,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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