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何時開始,網上流傳著一個表單:「孤單/孤獨指數」這玩意兒,說著一個人逛超市、吃餐廳、咖啡廳、看電影、吃火鍋、去KTV、看海、去遊樂園、搬家、做手術,分別是第一級到第十級的孤單,好像做這些事都需要有人陪,沒人陪的話自己有多可憐似的,於是媒體傳播、群體爭相走告,人們就會在心裡更深刻的感到孤單。
但仔細看,這裡面除了「搬家」需要人手、可能需要車外,沒有任何一件事是「一定」需要另一個人在才可以做的啊!(好啦!一個人唱KTV都要算兩個人的錢,所以我只有一個人唱過一次KTV,因為太貴了。)小手術也不需要人簽同意書,自己簽簽就可以做了,為什麼要感到孤單呢?有人陪很好,能把自己照顧好讓別人放心,不也是件心裡愉快的事嗎?
大概是這世界太喜歡操作「人應該要在一起」(才有商機)的氛圍,所以「一個人」就顯得「不正常」而且「奇怪」「孤癖」「可憐」了!一個人的一生中,很難有「完全一個人」的時間,要能有一段「獨處」的時間,根本是難人可貴啊!幹嘛要覺得「孤單」或是沒有人陪「很慘」呢?能夠在生活裡替自己和別人給出一段「留白」的時間,才是最不容易的事啊!
談過幾段戀愛,在愛情裡讓我最感深刻的是一開始剛認識互有好感的那個階段,即使還沒燃起火苗,人都很常因為另一個人說著那些你不知道的但引起你興趣的事,而深深著迷想要繼續往前探索。你想知道對方好多好多好多你不知道的事,你對他有好多好多好多渴望了解的那些跟你一樣或不一樣的習慣、喜好、對事情的看法、對任何東西的喜好,那些你本來不知道的種種種種,你都迫不及待的想要等他跟你分享,同樣的對方也對你擁有那樣的渴望,於是愛情就在未知開始,而常常在太過了解而分開(而且還會因為太了解而互相傷害。)
在愛情裡要保有「一個人」的時間很難,要保有「自我」也不容易。那麼「一個人」這件事,怎麼會是孤單的呢?那反而是一件很不容易達成的可能。你要在愛情裡兼顧自己和對方的情緒、要在愛情裡給自己和對方留下跟自我相處的時間,才不致於因為在愛情裡失去了自己,而做出任何一種「害怕失去」的逼迫或是「因為到手了」而不珍惜。
一個人的時候,花一點時間陪伴自己,花一點力氣照顧自己,去體驗很多自己想做的事情,讓自己的視野更寬廣些,以好奇替代恐懼,用嘗試換取接觸各種事物的心得,然後人才有更多感受可以和另一個人分享,或者參與另一段不同的人生。也許始終不會遇見那個人,但都可以因為能好好的陪伴自己、照顧自己,不讓自己身陷那些被貼上標籤的孤單裡。
也正因為你懂得了陪伴自己、照顧自己,兩個人的時候,才有機會在關係中,彼此陪伴、彼此照顧,而不是彼此索求、彼此傷害。但凡不論哪一種關係裡,每個人都有機會遇見「孤單」的時刻,那時候若是你心感孤單,不是因為「你一個人」,而是你不知道「怎麼陪伴自己」。
最後,附上孫燕姿的歌〈很好〉
P.S
每次朋友看我寫「一個人」這種文章,都會叫我去談戀愛,我便深感無奈。「兩個人」並不會從此不孤單啊!又,搬家真的花錢找搬家公司比較省時省力啦!
這是matters的社區活動文。很少寫這類的愛情文,但的確是一種自我省思出來的結論!一個人要把自己過好,兩個人的關係才有機會好好往前走。
圖:
200809澳門戀愛巷。supersampler四格底片機。找照片時竟然發現這照片當年有寫給當時戀人的一段話。這真符合這篇文:我把我看到風景給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