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要以「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句話,來探討言論自由的定義。
伏爾泰沒有說過的話
首先,在談論這句話有沒有道理或是可不可行之前,應該先說「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句話,根本就不是伏爾泰講過的。伏爾泰原名為弗朗索瓦-馬里‧阿魯埃,是法國啟蒙時代思想家、哲學家、文學家,被稱為「法蘭西思想之父」。雖然他捍衛公民自由,但是這句話並不是他講的,而是伊夫林·比阿特麗斯·霍爾出版於1906年的《伏爾泰的朋友們》一書中寫到的,但卻被人誤會是伏爾泰講過的話。
這句話有沒有道理
「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同意這句話的人認為講的很有道理阿,不管你認不認同,都應該尊重對方的發言;反對的人則認為,難道對方說了攻擊、污辱的言論,或是歧視的言論,也是合理的嗎?其實不管站在正方或反方,他們講的都有其道理。確實,每個人都應該要有發言的權利,要尊重別人,如果是攻擊、污辱的言論,不該縱容他們。如果說是尊重他人,應該大家都會同意,所以這裡判斷的依據應該就會是「這些攻擊性的言論,應不應該算在內?」。
我所認為的言論自由
剛剛探討到了,該不該把攻擊性的言論也算在言論自由內?我個人認為,如果今天完全的言論自由,也就是什麼話你都可以講,想歧視誰都可以,要不要講是你的權利,但是你必須為你的言論負責。像是你歧視了某個族群,他們對你生氣或是上法院告你,都是你要接受的;如果今天一部電影歧視了某個族群,應該要尊重他製作電影的權利,所以不需要下架,但是因此被告,他就必須負起責任。
假如今天發展成了這樣,其實並沒有不好,完全的言論自由,但得對此負責,不過還是存在著問題,也就是要由誰來判斷,他說的話是不是有問題?就算現在有法官,但還是時常看到在判決過後,正反兩方的想法不同吵起來。
如果今天不實行完全的言論自由,也就是你的電影歧視了某個族群,能合理被下架,那一樣的,該怎麼判斷,他是否有歧視呢?
結論
所以,不管是「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句話的完全的言論自由,還是能合理要求歧視電影下架的不完全言論自由,最重要的都是該如何判斷這句話是否合理,沒有攻擊性、歧視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