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搬進二常公寓的艾瑪討厭室友楊思之,把她送的昂貴見面禮以9折價賣掉。
討厭?更精確一點是羨慕忌妒衍伸出的恨。
"有時候一個人並不真的討厭另外一個人,他討厭的是那些自己未曾擁有的事物那麼近,那麼近,那都仍然不屬於自己的事實。"
我不知道我姊會不會也討厭我。
在我媽觀念裡,能把書讀好的人很不錯很厲害。
我說我認識一個朋友,「哦?他唸哪裡的?」我媽會這樣問。
我們也曾因此因為炫耀台大吵架。
她很光榮,用有一個唸台大的女兒壓制同事囂張的氣焰。
但能考進來,除了幸運還是幸運,當時我也不敢到處說。
也許我本來就不屬於這裡?
現在偶爾看向系館的大門,還是覺得不可思議。
我姊不是大多數體制內的人,在當學生的路上千迴百折。
有時候我也很討厭她那看似放棄一切的態度。
但我不知道
她可曾努力考張一百分,卻沒有收到對應的讚揚?
她可曾認真跟課夜自習,卻仍無法在班上排名前五?
我知道的是
當她興奮的拿校刊出來,說畫作被刊登在封面時,
得到一句:很棒,但畫畫沒飯吃耶
當她宣告自己可能進入演藝圈,剛在路上被星探遞名片時,
我爸說:豬哥亮被人拿槍指,差點沒命。
我姊曾對我說:如果有我的智商就好了。
我當時無言,淡淡道了句:這不是藉口。
雖然我現在仍認為智商不能是理由,因為我也很努力
但我想她有資格討厭我,像艾瑪討厭楊思之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