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下蠱」、「養小鬼」等術式,抱歉硝梟不能寫得太詳實,因為公開研究,是帶有道德責任,以及防止模仿學習。
先基本解釋何謂「養小鬼」?術師通常是男性,但求術者──養,當然是養育之意,必須是女性。再來以下言論,硝梟敬請朋友們見諒,無關人權、法律立場問題,純粹敘述此「闇術」目的:
為什麼稱「闇術」,不稱「邪術」或「巫術」,其差別最後再談。相信朋友們聽過某些宮廟供奉「狐狸精」、「蜘蛛精」,有些女性朋友會前去祭拜,甚至「請神」回家,希望求取「桃花」滿溢,增加異性緣;又某些「性服務」產業,供奉「天篷元帥」(豬八戒),喻意男客重色,能慷慨消費;「養小鬼」則是運用闇術,讓想得手的男人,一生迷戀、無法離棄,同時奉上愛情和金錢。
臺灣之養小鬼闇術,一般採用「初胎屍源」。
初胎屍源,專指孕婦肚內的新生兒。有兩種獲取方式,一種是嬰兒出生即死亡;另一種,是術師算好想要的生辰八字,再致使嬰兒胎死腹中,言及此,相信朋友們注意到一項重點──孕婦大多在醫院或診所生產,豈不是需要醫生配合?真相令人遺憾⋯⋯是的。醫德問題,不在此討論。
得到「嬰屍」、「嬰靈」,術師會開始進行施術作法,就硝梟曾「目睹」的其中一種術式,是將嬰屍浸泡在類似福馬林玻璃罐內,製成人體標本,再和求術者議價,選擇適合的「小鬼」。隨著人體保存技術進步,浸泡福馬林玻璃罐的方式已逐漸消失。
當求術者將「小鬼」帶回,必須像育兒般,天天進行供養,給予香燭衣物、玩具糖果等,給得越豐富,小鬼所回饋「母親」之物,就越接近求術者所願──那個想得手、想控制的男人,會一直迷戀著「母親」。然而!生而為人,豈無七情六慾?小鬼漸漸「長大」,開始會嫉妒不能獨佔「母愛」,做出反噬行徑。
曾經一名術師告知,小鬼開始作怪,多從「十二歲」起。此「十二歲」定義,並非常人的十二歲,而是闇術計算的十二歲。求術者由此刻起,會走向霉運,便又回來找術師,要求「解決」原先養育的小鬼,新換一隻⋯⋯。
「請神容易、送神難。」無論養小鬼、碟仙、黑魔法等,有一得必有一失。嬰屍嬰靈本無善惡,隨著求術者供養過程,將自己的慾望不停灌注,終變邪惡反噬,所以不該稱邪術或巫術,真正的邪惡是在活人身上。按硝梟個人觀點,不管男女,要問一問自己是否活得踏實快樂,或許有人說,得到他/她就快樂!真如此嗎?不擇手段強求來的緣分,其實心下明白,那種孤獨寂寞感,反而更強烈無助。那咋辦?硝梟非兩性愛情專家,無法提供解決方案,就著本職建議:要嘛多來看看武俠小說、要嘛多來聽聽綺譚談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