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職業選項裡面,為甚麼軍人讓人那麼討厭。
在2003年,立法院通過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修正案,正式確立以志願役為主,義務役為輔的制度,並預定在2017年達到全志願役的目標,即全募兵制。
何謂募兵制 ?
「募兵制即志願兵制,其特質為國家與服役者間為法律契約關係。服役之動機係基於獲得報酬,以軍人為職業,對國家無服役義務與責任,服役者亦不限於本國國民。」
在台灣當兵的男性多少都會理解軍中的陋習,雖然偶爾看看美劇還是會很崇景職業軍人的英勇與帥氣,但台灣的部隊是從大陸過來的那一批,世代傳承下來雖然已經比以前好了大半,但許多陋習還是都是存在的,學長學弟或是老屁股的欺壓,這種現象不僅僅只是發生在士兵,更多的是在軍官,很多很多剛官校畢業的去部隊都是被欺負的活該,那也沒辦法業務多到沒時間睡覺也是常有的事情,所以戰爭機率還是有,但是基本上微乎其微,每天做著一些奇怪的事情,就是國軍目前在堅持的事情。
浪費錢嗎 ? 我想到也是不會,但真的有扎實訓練嗎 ? 我想也是要看部隊,人有好有壞,理所當然也不是每個職業軍人都會有所謂的使命感,更多的或許是混吃等死順便用年資欺壓菜鳥的渾蛋,不要覺得我說得太過極端,事實是這些現象都發生在許多地方只是沒有被揭露出來,因為我就是最後幾屆需要當一年兵的存在。
因為當時我是醫護部隊,時有耳聞許多為了驗退的案例,有些人不得已軍校出來可能是軍醫或是簽了自願役想退役,唯一不賠錢的方法只有裝神經病,這是最簡單也是最直接的事情,甚至誇張到有人在午餐時間在指揮官餐桌面前上廁所的都行,為的只有退伍沒有別的目的,這也不難讓我們想像軍中是怎樣的世界與場景,不然也不會發生洪仲丘的事情。
因為只要是男性都有接受過軍旅的洗禮,而在裡面受到的欺壓或是不平等待遇自然而在出獄後會變成對國軍永遠的記憶與觀感的認定,事實是如此嗎 ? 我不敢說完全都是,但只要有一顆老鼠屎,不講求人的權利,只在乎長官高不高興也不在意是否擁有人性,那麼國軍就會是一個罪惡之地,甚至是不專業的烏合之眾的集散地。
菁英化很重要,不該讓不專業的人躲到裡面領薪水但對國家卻沒有太多貢獻,多少職業軍人體格體態根本誇張到的福態,你跟我說他們能保家衛國我都不太期待,最基本的體能都能如此,妳怎麼還能幻想他能上戰場為人民保衛台灣,我想訓練不夠或是已經沒有職業這詞的驕傲與光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