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日記「殺戮的艱難」⋯廢死聯盟的真正主張!#9
起初我跟各位一樣都覺得這幫人在「衝三小」,廢死⋯幹嘛!但看完後我有新的認識,廢死聯盟不算是要真正的廢死,要求被害者家屬原諒犯人,而是希望藉由「廢死」來改善司法制度,畢竟新聞報導不全,導致民意沸騰!常常很多犯人是「誤判」,廢死聯盟就是去爭取他們的生存權,但我們沒有給機會認識他們,直接把廢死聯盟妖魔化、人人喊打。
一個理智線斷裂的人造成死傷,然後是初犯!跟殺人有組織的計畫的職業殺手,這兩種你認為哪一個會判死?如果你認為是職業殺手⋯抱歉答錯!職業殺手他們殺人是避開了法律漏洞,通常能避過死刑!而初犯的人直接就殺人⋯可罪責不分大小⋯但標準不統一⋯
有一個死刑犯⋯沒有指紋、沒有毛髮、沒有血液關係直接判死,是有其他決定性證據嗎?還有能搞丟遺體案件⋯這辦案真是「嚴謹」,還有很多地方⋯
我們的有期徒刑判15年,可是7、8年就能假釋出獄,如果20歲犯案⋯不到30歲又能出來「趴趴走」,這是當初人的存活時間不長所定的法律,這個制度要與時俱進!還有執行死刑應該要分擔法警的壓力,應該要很多人同時開槍,但有人是「空包彈」沒有人能確定是自己殺的,而不是只有法警一人承擔,開槍殺人的心理負擔很大!總之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大家能去看看這本書!
我個人還是認為要死刑,畢竟有像「鄭捷」這樣的人,國家就能槍殺他保障其他人的安全。
(圖取自博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