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的一次案件檢討中討論了許多案子中發生的一些意外狀況,以及值得可以改進之處。討論會議中講得落落長,每個人都在自己的角度與立場,提出自己觀點以及相對公正的觀點來協助讓未來案件推動更好的想法。
當時那是一場忙到無以附加的案子,一連幾天都是凌晨兩三點睡覺,隔天七點起來開車前往現場。年紀也老大不小了,偶而一兩天或許還不是太大問題,但連著幾天下來,著實有點吃不消。
活動那幾天更是因為白天天氣炎熱就已經消耗大量體力與精神,晚上還要持續將現場給佈置安排妥當,偏偏現場有太多需要被處理妥善的事物,根本一時半會難見到終點,於是每每把事情告一段落準備回飯店時,精神狀態都不是處於最佳值。
猶記得第一天活動結束的晚上算是最耗弱狀態,當時一車滿滿的人,全部都已經雙眼無神。自己開著車跟大家分享當天社會新聞發生了嚴重的公共安全意外,造成多人喪生。想不到一個這樣的話題,隨著所有人的反應與注意力不足,最後一共重複說了三次,才讓所有人知道了。不是表達有問題,而是大家都無法集中精神保持平時的狀態了。
於是檢討會之時,自己最在意的其實是這件事。如果大家在案件處理的過程中無法保持自己的精神狀態在一定水準之上,反而是讓大家都累到過頭後,注意力與專注度都發生明顯的下降。此時候要讓大家面對各式各樣的問題與挑戰,要怎麼期待每個人都能有好的表現呢?更危險的是類似開車這樣的動作,精神狀態不佳的情況下更是充滿危險,倘若發生任何不測,對整個團隊更是致命打擊。
這個檢討議題言盡於此,當事者也是明顯收到並開始在接下來的案件中於能力範圍內盡力將人力資源給到充沛,至少減少過度操累某幾位工作者,免得發生任何不測。
幸運的是這些危險狀態都沒有發生,但正因為沒有任何公共安全的事故產生,才更要戒慎恐懼,否則任何一個事件的影響,就足以摧毀苦心經營的所有一切,應誡之慎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