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有時候會有些幻想,覺得可以把經濟學裡面的概念,像是規模和範疇經濟,用資本的力量把 DNA 相異的組織給拼起來,成就一番大事與一樁美事。
當然不是沒有例子,消費性網路產業 (Consumer Internet) 就有很多,而且事後證明成功的案例還不少,像是媒體 (如 Facebook + Instagram,不過這個比較像巨頭撲滅潛在威脅的做法)、On-demand (如滴滴和快的,還有之後與 Uber 中國的合併,這是為了消滅競爭),還有北美一些數位廣告科技商 (如近期的 Unity + IronSource,還有想要搶親的 AppLovin 本人也是多次併購的集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