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小雷。
哈佛法學院的新生晚宴上,老教授請女同學們一個個起立發言:「請妳解釋一下,妳是因為什麼才佔走了男生的位子,為自己贏得了坐在此處的機會?」
那是個女性剛被允許進入哈佛法學院與男性一同就讀的時代。「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根深蒂固,歧視幾乎融進每個雇主的血液裡,女孩們跌跌撞撞、飽受委屈、被「母性是天職」之類的言論綑綁著一生,只能做護士或老師。
一直到今天,男女平權也未曾真正實現。我想,這就是為什麼雖然這部電影劇情薄弱、敘述普通、節奏有待加強,我依然在結尾紅了眼眶。
結尾的爆發像點燃了希望的火苗,人類前進了一小步。
「如果法律本身有性別之分,男女怎麼可能平等?」
傳記式電影要突出並不容易,因為敘述人物生平時,無可避免地會陷入劇情破碎或冗長等問題。《私人戰爭》讓人印象深刻的是它力道十足的章節式編排,而《法律女王》讓人眼睛一亮的,是它讓我們看見英雄平凡的那一面。(還有讓人羨慕的丈夫馬丁♥️)
這讓我記住了露絲(Ruth Bader Ginsburg)。不同於「傳統」歌頌女權思想的偉大女子,她會為愛付出與犧牲、面對打擊時退縮、然後偶爾缺乏自信與果斷。
露絲在晚宴時不敢得罪教授,所以說了個「標準答案」:「為了更理解丈夫的工作、擔任好妻子的角色以輔佐丈夫,我進入法學院就讀。」;無數次的求職失敗後,她選擇退後一步擔任教職;站出來為平權抗爭時,她懷疑自己的能力。
我覺得,這是露絲最迷人的地方。誰都會有軟弱的時刻,沒有人一開始就是英雄。強調英雄的「不同」時,別忘了他們也有凡人的「相同」。
同樣地,強調「相同」時,也別忽略那些「不同」。我們談論女性主義或男女平權時,有時會特別強調女性與男性的相同之處,以此驗證我們都一樣,必須平等對待。但承認男女在某些方面的確不同,我覺得沒什麼不好。
最後,我一定得提露絲的丈夫馬丁(Martin D. Ginsburg)。他是全宇宙最好的丈夫了,我可以花八百字讚美他XDD我捨不得把眼光從馬丁身上移開,他是每個女孩夢想所嫁,因為那份愛,他讓她成為她自己。
*關於金斯伯格大法官,紀錄片《RBG:不恐龍大法官》有更詳盡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