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級,繼上週網民弄死同學後再開一集
不太確定討論到自殺的題目這裡合不合格;不過不是我,不用擔心。
生活到現在為止幾乎沒有想過離開人間,有一次學校老師因為跟我關係不錯就問說:我會不會有想過自殺的時候,老師還表示她有過;我並不是因為生活過得十分完滿所以沒想過這事,純粹覺得 ... 看過那種無碼清晰死亡照片會覺得很震撼。
加上靈異體質時有時無,要是一直被求助腦海畫面還淡不去,會很困擾。
前陣子「是誰摔死李新」的郭新政、盛竹如都被判刑,當初網路聲量很高的這系列影片我有追到完,偏偏最關鍵的最終回始終沒有釋出,好容易前些年說似乎達成和解,如今又再被一狀告上法院,雖說適度參與政治可以讓生活健康。
不過看到的幾乎都是利益、人命 ... 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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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為什麼,法律沒辦法很好約束人民行為之所在。
靈性世界眼中的法律是一定程度愚蠢的。
我們都知道它在定義一個人道德的最低底線,追求刑期無刑,但事實是在台灣這塊島嶼上的人散發出來的氣息越來越糟,把「不犯法就沒有錯」當擋箭牌,不是查無不法、就是不必去查,越加肆無忌憚;法官時常被臭罵的原因也在此。
誰在乎你崇高的法學理論,還有誰比法律的世界更在乎犯罪者的人權。
這也是我相當反對「廢死」的理由,公權力要有本事強勢按自己的道理介入,就要有本事還給受害者公道,其實他們這出發點我還覺得是正確:沒有人有權力干涉人生存的權利;說的真好,所以也請你們以身作則。
該死的人,不送他去見上帝,留他下來荼毒人間的罪責你來擔嗎。
想來還是後怕的霸凌事件
Dcard 有一篇和自己敵對的同學跑去自殺,有這麼多人挺還活著的事主。
我的立場不是覺得非以牙還牙,死者之所以上絕路,是有事主的推波助瀾,死者今天是因為犯法遭到判刑,他的作為與事主是否可以放送推播、網路霸凌對待他是二回事;這個論述不影響我反對廢死:他該不該死與我們都無干。
而是一開始就不應該與他一爭,爭出人命。
關於這事還有很多可以剖析留言的角度,主要是法理之上,一個完人應該還有基本的人性存在,不禁覺得現代人的生死就這麼容易,鍘刀鍘不在自己頭上,所以過一天算一天這種事,就從收入滲透到人際觀來了嗎。
這些人說什麼我也不想聽,害人就是害人,害人還有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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