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偉大或是渺小,其實都不具任何意義。我們交出作品之後的褒貶都不重要,只有全然享受創作當下才是重點。」
超久沒看這種大部頭的文學作品,那陣子同時也讀的《當和尚遇到鑽石》早寫完心得,這本卻遲遲寫不了,總覺得喜歡的地方太多啦!
請容我用些篇幅跟你們分享。(還沒寫就知道應該會很~長~又不想寫成系列文,有興趣再慢慢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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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文壇大家毛姆的經典作品《人性枷鎖》厚度約口紅膠的三分之二,取書當下我都想縮了~沒想到,一看就栽了進去。
這是毛姆帶有「自傳」色彩的小說,年輕時送稿未過,重新醞釀近二十年終於面世;(幸好他沒扔掉!)讀者可以跟著主人翁菲力普百般掙扎的成長歷程,一窺人們多會面臨的苦悶、困頓、試煉與蛻變,並看見自然與藝術之美能帶來的洗滌,最終在信任的關係裡找到愛情,自漫長的黑暗中看見微光,步向嶄新未來。
當你陪著主角走過這一大段旅程,尤其若你也曾經歷過與他同樣的苦惱,細細思索過關於生命、信仰、愛情的大哉問,相信肯定會和我一樣,由衷替他的美好結局感到欣慰。
誰不希望自己未來終將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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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主角面對的幾個人生課題很有興趣,跟你分享印象最深的三點:
■ 藝術無用論-無用之大用
菲力普抱著成為畫家的決心前往巴黎,結識許多同樣滿懷憧憬的年輕人,鎮日習畫之餘,便是飲酒高談雷諾瓦等名家、詩作,論辯哲思,對自己的夢想與未來,卻看得很模糊。(這些篇章都很迷人~青春就是這樣!很多美好、徬徨的空談~)
於是,當全心追求至高境界、實則毫無天賦的友人落魄到不得不自縊了卻這一切,菲力普猛然醒悟:這,會不會也是自己的結局?
他鼓起勇氣向嚴肅而犀利的富瓦涅教授提問,並得到了超級客觀又真實的回答:
「只要繼續努力不懈,理應會成為還算稱職的畫家。你會發覺自己畫得比一堆人要好,卻也有一堆人跟你旗鼓相當。…」
「但是如果真想聽我的建議,那就是:好好拿出勇氣,趁早轉行試試看吧。這聽起來很困難,但是容我說句真心話:假使我在你這個年紀,有人給我同樣的忠告,而我也聽進去的話,就算要我犧牲現有的一切都在所不惜。」
「活了大半輩子才發現自己的平庸,那才叫做殘酷,而且脾性改也改不了。」
看了這段肺腑之言,忍不住心有戚戚!
不僅藝術學習,人生總會遇到這類難以割捨的「#沉沒成本」,我們只能試著看清最終目標、釐清眼前該做的事;菲力普倒是果斷,很快便決定放棄「藝術家」這條路。
但,這些年的學習經驗是浪費嗎?
絕對不是的!
他非常清楚,自從來巴黎接受藝術的洗禮,他才懂得靜心領略大自然與藝術之美,「美感敏銳度」增強,令其隨處都可見「美」;即使生活中遇到不順遂與傷痛,只要漫步遊覽風景,就能穩定思緒,不再讓負面情緒輕易侵蝕心靈,即使轉換跑道,仍深受這項紓壓能力的庇佑與救贖。
這是何等巨大的收穫!
亦即藝術所帶來的,實具有大用的「無用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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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情悖論-痛愛仍愛
如果要說書中最受不了的部分,肯定就是菲力普對米爾卓那狂熱到近乎病態的愛吧!
最初是同行夥伴先對服務生米爾卓頗有好感,沉淪的卻是飛利普,而且,他明知她是個粗鄙又不怎麼美麗的女人,卻深深地淪陷,無可自拔。
米爾卓態度倒是始終如一:不愛就是不愛!
這女孩恣意享受他人的好處,一切為自己打算,全然不覺得索討有什麼問題,窮盡可能地利用、甚至揮霍他人的善意,不啻為一種求生之道。
瘋狂愛上她時,菲力普揮金如土、把自己放得很卑微,更驚人的是,他明明總是能客觀地跳脫看待,知道她的虛榮無禮、乾枯愚昧,偏偏就是愛她,接受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背叛。
熱愛時如此、憎恨時如此,甚至後來出於友情,仍任她予取予求。完全無法認同這種無私付出呀!究竟該說是紳士,還是愚昧?
不斷付出、深信終有一天讓對方愛上自己,另一方樂得享受,視一切為理所當然;即使明知愛到發狂、付出到傾家蕩產,也不一定能得到憐憫──正是愛情的弔詭之處。
想到米爾卓會心痛、但再痛又都想要靠近,這種「痛愛」唯有經歷過的人才懂,在深深的單戀裡,誰不是這般迴環往復呢?
但願終能像菲力普那般走出來,選擇會珍愛你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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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毫無意義」中的意義
在鄧鴻樹教授的序裡,引用了毛姆在散文集《總結》中的句子:「人類太自私,拒絕承認人生本無意義。」認為社會營造「真、美、善」三大價值,讓人生看似有所追求,實乃自欺欺人的假象。
這麼犀利的論點,不知道你會感到認同,或者被冒犯呢?
「只要你不甘願地接受現實,只會帶給自己羞辱而已。但是如果你把不幸看作上帝的恩寵,因為你的肩膀夠強壯,上帝才給你背負這個十字架,那它就會是你幸福的來源,而不再是你痛苦的理由。」-柏金斯校長
殘缺帶給菲力普自卑與痛苦,卻因不同階段遇見真誠建言的師友,慢慢鍛鍊出面對殘酷世界的堅韌毅力;他徜徉於書籍、藝術、信仰之中尋求意義,並在青年才俊的沙龍聚會雜談裡,更深入地探究、形塑自我價值,進而跳脫宗教的思想束縛,接受基督教的美德,卻不再刻意遵守教條,只對自己負責,正是可喜的自我提升。
或許,人生確實並無意義,反因如此,自身的渺小更成為力量──無意義,就無絕對的得失,能夠試著以「空性」看待本質。
無論你怎麼想,我認為,重要的是「思索的過程」,意義什麼的,答案也只能留給自己,與他人無關,對他人更是毫無意義──但仍是值得好好想一想的!
「他一直活在未來的想像裡,卻一而再、再而三錯過當下的人生。難道他都沒發覺,最單純的樣貌──出生、工作、結婚、生子、死亡──可能是最完美的圖案嗎?說不定,要得到幸福就得接受失敗,但這種失敗會超越一切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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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神奇的地方,就是令人讀著讀著,感覺彷彿人生就該如此;經歷著主角的生活,跳脫出來卻又是相異的現實。
看到最末附錄西奧多·德萊賽的評論頗為驚訝,原來作品初版的20世紀(1915年),當代的看法大半予以批評,諸如:沒有振奮人心的高潮、主角們「毫無骨氣」──然而,我倒認為他保持了適度的中庸與距離,心理素質算是很強大的啦!
畢竟書中的菲力普,從初登場就引起我的同情:剛產下死胎的虛弱媽媽摟著愛睏的大寶菲力普,握握他小小腳丫,輕撫一個個腳趾頭,而後孩子被抱走,她也撒手人寰。-很有畫面,尤其他天生腿疾,更能想像成長歷程的辛苦。
世界待他並不寬厚,一路走來甚至總想著要跟人交換人生,然這樣熬過來的菲力普,持續在「自省」中成長,並願意奉獻給好友及摯愛所有自己能給予的,這絕非每個人都能輕鬆做到,因此特別吸引我。幸好,毛姆最終讓他邁向幸福的結局,人性枷鎖終由人性光輝解套,讀完才得以心滿意足地放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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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果然寫得很多,簡而言之就是-非常喜歡!
推薦給想好好重新思索自己成長歷程,並靜心品味人生的你,有機會不妨讀讀它吧!(雖然真的很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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