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曾說過,他不接受女生用『生氣』的撒嬌方式,像是我前面責怪他為什麼這麼晚才接電話的這種荒唐撒嬌方式。
他其實知道、他也會、他懂很多女生都會這樣,但他就是不願意而已。
因為他覺得不應該,而其實講白了他也就是不願意哄。
隨著交往的時間越長,我越來越覺得RC擁有著很愛『辯論、爭贏』的個性。
交往近半年時,我已忘記那次為了什麼爭吵,我氣到對他大吼『我真的受夠了、我要分手!不要再聯絡了!』
接著我打包所有RC留在我租屋處的各種東西、從他的作品、他的衣服、牙刷...等各種生活用品,直接寄回他的住處。
但兩天後RC主動希望與我談談,於是在電聯兩個多小時後我還是選擇與RC復合了。而這真是我人生中最糟糕、最錯誤的決定。
同年快年底時,我跟RC還有我朋友們相約要去韓國玩,但是我母親突然出了嚴重的車禍,導致我要出國玩的費用全數要拿去當我母親的醫療費用。
RC提出了他願意承擔我們一起出國玩的費用,要我不要擔心。
當時我也感到非常的抱歉與感激,因為我一直都不是個喜歡花另一半錢的女子。
(現在想想應該多花一點的!!!!!他在H身上不知道花了多少錢)
結果RC選擇在要出國當天早上跟我分手,但那時候的我根本無法理解他為什麼突然要分手,礙於當天晚上我們坐紅眼班機,我不知道哪根筋不對我急到哭著跟他求饒說我錯了,我會改(到底要改什麼?)
然後自此RC似乎就佔了上風,永遠踩在制高點上審視著我的一切。
母親車禍這件事情,穿插了一件我跟RC吵架的事件。
那時因為母親出車禍,導致我不得不常跟工作單位請假。
無論是在工作上、經濟上、或是我母親的照顧上,我都承受著巨大的壓力,也擔心著一直請假的扣薪會讓收入微薄的我有更重的負擔。
結果該月份的薪資下來,完全沒有被扣任何一毛,我還天真以為是之前加班的部分抵扣掉了。
結果就在當年的年終獎金中我少領了七千多塊,那對我來說,真的是很大的打擊。
我便在與RC的電話中抱怨了一番,卻被RC狠狠地數落了一頓。
他認為我現在抱怨沒有意義,為什麼沒有先去問過到底怎麼支薪,現在再來抱怨根本就是浪費人生。
當然我承認我也有錯,我在心力交瘁的時刻沒有多餘心力去跟公司確認關於不支薪的流程。
但那時候我真的很受傷,RC不願意安撫我心情之外,甚至認為這一切都是我自己造成的。
事實上我對於不支薪這件事情我也接受,就是懊悔而已,也沒有生氣或是憤怒。
RC就是認為我不應該抱怨,要試著接受這世界殘酷的一面。
而我只覺得......你他媽是在靠北三小,現在是不能跟男朋友抱怨事情嗎?
而且我有不接受嗎?我不就是說我學到教訓,以後會注意嗎?一點同理心都沒有嗎??
對此RC表示,對!如果是他,他就是不會抱怨,因為事情發生了就是接受,抱怨沒有用!甚至他不會讓這件事情發生!!!
我真的是...好唷你超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