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沒有想到,能夠相遇到一個這樣的人。即使分手後仍然念念不忘,會令你覺得無法再對其他人心動的人。同時也是一個讓你心淡如水的人。記得多次嘗試表達自己的需求,但不獲重視的感覺是難受,當一而再再而三發生同一件事情,心的能耐已消耗得少得不能再少。或者,對方會覺得:“我有問過你意思呀““我有做過事呀““不是你所想那樣呀,我也有付出呀“但何以我會覺得如果真的有想過對方感受,有真心付出,何以要這樣用一個交代二司的態度和戀人說話呢?是我對真誠要求太高?還是你的程度實在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