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直都很關心XXX???」「要他多注意小心啊!」,出席勞資調解會議,聽到雇主一點都不心虛的這樣說時,心裡忍不住白眼了幾百次…。那今天來這裡是????。
9月連假前,參加一場勞資調解會議,我不是調解委員,代表勞工出席。這是第一次參加調解會議,把所有我知道的勞動法令實際上陣演練。
個案的狀況是這樣,工作場所是一家需要用到力量的鋼鐵搬運和焊接相關工作,工作7、8 個月後 就發現手臂極度疼痛,己經達到晚上無法入眠的狀況,還曾到醫院打止痛針,陸續經過檢查,在工作的10個月後,腕隧道無法施力,醫院評估認為需要開刀,經職災醫院認定為職業傷害。 (提醒一下,職災的檢查,需要經過勞動部認可之醫院才行。)
受傷的勞工依規定提出請假和安排後續開刀事宜,公司負責人事的家人對此極不能接受,還要求跟著勞工一起去看醫生,有幾次比較誇張的對話,並跟醫生一直說 :" 是不是可能是抽煙造成?"能感受到極欲想要說服醫生"這不是職災!"
據(勞工)說,雇主還強調 開刀休養需要那麼久嗎?要不要一次二隻手同時開一開?不然你開刀完還是可以到公司來坐著,「坐著就好不用做事!」。這不就是擺明要讓勞工知難而退,自己離職。
見逼迫無法成效,在開刀後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急著以公司業務緊縮,資遣員工。但就算是有醫師的職傷診斷證明,該公司也沒有給公傷假,一律扣薪。最後申請調解。
老實說 調解也沒那麼簡單……關鍵重點還是在於你覺得你能拿回來多少?調解很難在於大部份的人都不太會算,就算會算也不儘然什麼都能算到。對勞工而言怎麼可能寫得出需要調解的內容。
我協助初步完成了職災相關權益計算後,同意公司資遣,但必須要拿回所有應得的薪資,包括病假、請假未給全薪部份,以及後續醫生開立的三個月+三個月的復建日期薪資。另外再加上補償金。
僱主收到調解書後,可能發現事態有點嚴重,急尋法律顧問,現場調解時我一開始以為對方是請律師前來,後來發現原來是企管勞資顧問。
但因為職災和勞基法我很熟(常常在教學、在進修啊!),我很清楚知道我能主張什麼。再加上調解委員本身也是職安衛專家,在雙方各退一步的情況下,對方的勞資顧問從頭到尾也沒說什麼話? 畢竟所有的要求一點都不過份,只回說"我方接受"。
雖然明知道調解委員在計算數額時,有留給雇主一點點空間,但我心想目的是調解要成,而不是要獅子大開口,最後算出來所有應該給的數額計算個整數就行,但一開始我沒有接受,因為那些本來就是應得的,這段時間的不便,雇主也沒有受到相關警惕,最後再行協商所有的職災保險"抵充",全部歸勞工所有,雇主不再要求抵充。
※職災保險法有針對雇主保職災險,前二個月100%補償,其實勞工受傷,雇主實際上應付擔的金額並不高。只是雇主要有這方面的認知。
最後還是要說一下,調解最難的是你不知道自已的底氣有多少,你要爭取什麼?再來就是也不是每個調解委員都很專業,有些只是公協會的理事長,上過政府的調解課程,我遇過水電師傅也說是調解委員,調解不是只有搓,偶爾還是要以法律顧及勞工權。
我很慶幸在人生職涯中斜槓跨足就服乙級的考試,這已經不只是考試上的成就感,還創造出頗受好評令人會心一笑的記憶法,現在還能在職涯上給人幫助,收獲很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