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看到一篇討論有關公私立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問題;「職業學校法」第11條第4項及「高級中等教育法」第29條也都有相類似之規定。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高中職師資不一定非得要經過師資培育程序,該辦法的原始美意是為了導入業界優秀人才,但事實上資方人馬只拿著勞動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發的「乙級技術士」證書,加上2年工作經驗,甚至單以工作經驗6年,立馬就能入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實習或實作課程,執起教鞭。(引述此文)本身並沒有乙級技術證照而是我的最小弟弟,他擁有鉗工、車床證照分別是乙級、丙級技術士證,然後弟弟想再考取一張CNC電腦銑床證照。
要知道能考取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書蠻困難;尤以最高甲級證照更是困難重重,沒幾個能考得上。另代表國家比賽奪得獲獎更是難如登天「沒有三兩三,不敢上粱山」這句話大家耳熟能詳,意思沒本領不敢上粱山討教!「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9條:「在學術上有傑出之貢獻,並經教育部學術審議會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以上之決議通過者,得任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教師,不受前四條規定之限制。」,
故以此條例規定能在國際上比賽獲獎之人也能取得教師資格。
古云:不讀書,也要學習技術。而習得技術是生疏還是熟練需得由國家來認證;證照分甲、乙、丙級技術士。擔任職業學校或專科以上教師還需幾年相關工作經驗,所以一點也不輸給文、理、商科領域人才他們讀書研究理論,技術士除了理論還需實習不斷累積實務工作經驗習得一技之長,且讀高職或許家庭因素又或者其他原因不就讀一般大學,所以政府以國家證照鼓勵優秀人才進入學校擔任教師,並以嚴格規定需工作年資、經驗替代。考國家考試如國營事業,除了少數單位承認乙級以上技術證,大部分都用不上更何況私人企業更是罕見尤其機械類!無意中發現以乙級證照可就讀二技,便鼓勵我弟弟再升學,且無需考教檢、實習,畢業後申請取得合格教師證書。
所以各類專長領域,政府不注重誰來重視;而技術傳承本就應實務與理論上並重,免得辛苦鍛鍊技術卻英雄無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