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長的民法財產法(總則、債編、物權)部分終於結束,接下來進入的又是一個全新的篇章,也就是「身分法」。民法的身分法部分包含了「親屬編」以及「繼承編」,其中親屬編內容是關於各種身分關係,如父母子女、夫妻、收養、結婚及離婚;繼承編則是在自身或家人親屬死亡後遺產的歸屬等。身分法的法條從民法第967條開始到第1225條為止,比財產法少很多,但重要性絕對不下於財產法,尤其是考試中基本必出,在生活上的實用性也相當高且重要。所以無論是出於考試的目的或是實用性,身分法念起來CP值絕對夠高。
雖然身分法與財產法乍看之下好像是區分開來,但實際上會發生身分法的問題,大多都還是脫不了「錢」,像是夫妻離婚後「剩餘財產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