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我國行政院向立法院提交《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並在該年的5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超越日本、韓國等經濟發展強大的先進國家。也讓不少亞洲地區的同志伴侶紛紛前來台灣結婚,有鑑於法案已屆滿五周年,今天就來討論同性婚姻在傳統的喪葬習俗上所面臨的種種挑戰。
喪禮,是人死後經歷豎靈、訃聞通知親友、入殮、追思告別式、家祭、公祭和火化晉塔等種種流程濃縮的一個總稱。喪禮的發展有數千年歷史,而自古以來華人的婚姻制度都採行一男一女制(當然古代帝王將相或達官貴人會有一夫多妻制,但在這裡先略過不談)。所以在殮葬相關的概念也是以男女為主,而同志伴侶作為一個新興的議題,當面對死亡時可能碰到的問題包括以下幾點:
家人和親屬的不諒解:同性婚姻縱然合法化,但不代表這段感情就能被家人祝福。首先,人在過世後有關單位會先通知其直系親屬,例如父母或兄弟姊妹來協助辦理後事。很多時候這些直系的親屬不能接受逝者身為同志的事實,他們往往會低調地辦理後事,不告知逝者生前的伴侶。若伴侶知道前往致哀或參與喪禮時更可能發生爭吵甚至上演全武行。對於逝者的伴侶而言,可能構成一生的痛苦和遺憾。
無法實現殯葬自主:每一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後事有主導權,這就是所謂的殯葬自主。對同志朋友來說,在喪葬的環節中最重要的就是自己的性別認同,而這也是治喪的家屬最容易忽略的環節。舉個例子,在女性同志伴侶中性別身分認同為男性的一方過世,家屬在穿壽衣和化妝上最終仍將其打扮成女性的樣貌。這其實有違逝者的身分認同,也是一種不尊重逝者的行為。
如何捍衛同志朋友們的殯葬自主,這不是兩個家庭該去學習的課題。而是整個大環境,乃至社會氛圍都需要去導正的觀念。縱使雙方家庭對於同志的喪禮有共識,能懷抱著開放的心去辦理並達成逝者的願望。但親戚的流言蜚語仍可能在無形中對家屬造成傷害,說白一點,民間還是對同志帶有許多歧視、不諒解和妖魔化。但他們跟我們一樣,都是有愛人能力的正常人,都是人類的一份子也需要感受尊重、平等以及關愛。
回到殯葬自主的議題,其實要實現殯葬自主,最簡單的第一步就是預立遺囑。並且是預立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遺囑,只要事先規劃好身後事的方向以及形式,就不用擔心過世後的遺願無法被實現。雖然現階段我們對同志朋友的觀念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但我們在法規上已經跑在其他國家的前頭,相信民眾的刻板印象也會隨著時間逐漸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