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很多人稱您為「自由的追求者」,您認同這樣的稱號嗎?或是王丹老師認為,有甚麼比「自由」更重要、更值得追求的事物?
A:說我是「自由的追求者」,我還真的坦然接受,因為對我來說,自由,確實是這世界上最值得追求的東西。我為了追求自由,曾經坐過兩次監獄;但是身處禁錮自由的環境,讓我更加了解自由的可貴。至於還有什麼是比自由更重要的東西?我是這麼看的:在世俗的社會中,自由應當是最高的追求了;可是在個人的、精神的世界中,還有一些更重要的東西,例如自我實現的滿足,例如內心的平靜等等。只是後者,其實也要以靈魂的自由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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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從王丹老師詳細的回答中,可以深深體會您對自由的追求與渴望,然而每個人對自由的定義都不盡相同。想請問王丹老師,您認為什麼是真正的自由?您對「自由」是否有一個清楚的定義呢?
A:我認為,自由分為「內在自由」和「外在自由」兩個部分。內在自由,也就是思想的自由,這是絕對的,任何想法都可以有,不要限制自己;外在自由,要與社會和他人發生互動關係,因此是相對自由,也就是說,只要不限制和危害他人的利益,就什麼都可以做。
Q:台灣向來被認為是民主與自由的國家,請問王丹老師,您認為台灣已達到您所認為「真正的自由」了嗎?如果還沒,您認為台灣還缺少了什麼自由的元素呢?
A:任何一個社會都不可能達到真正的自由。台灣發生的變化,是在民主的層次上;這樣的民主,是自由的基礎制度。真正的自由社會,應當是我們每個人都不僅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也願意為了維護別人的利益而付出代價爭取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