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生時期的我,除了做家事之外,幾乎是一個從不拖延的人。我是一個喜歡事情先預想好,喜歡事情在大方向計劃之中的人,卻不喜歡安排細節。那為什麼做家事是我唯一會拖延的事情呢?
對於我不會拖延的事情,我把它定義成「我的事情」與他人無關,沒有人可以替我完成。對於我會拖延的事情(家事)則是我把它定義成「不是我的事情,是我被『逼著』去『幫忙』做的事情」而且這件事情不一定要我去做才能完成的。對我來說,家事是媽媽的事情,我只是一個「為了不被寵壞」而被叫去做事的角色。在家裡,我從來也沒學習到「家事也是我的事情」這件事,因為媽媽總是會把事情都做好,然後剩下如果她做不完,或希望有人分攤,才會分出去希望我跟爸爸來「幫忙」做。所以在家裡,我跟爸爸一直都是家事的拖延者,甚至爸爸連家事都不做。
所以如果希望有一個會做家事的伴侶,一定要讓彼此都有意識「家事」也是屬於對方自己要承擔責任跟不做的後果的事。他們才會知道自己要放心力在裡頭。
到了出社會之後,我有一樣的問題,我不拖延的事情只有工作,其他所有跟工作無關的事情我都會非常懶得去做,拖到不能再拖,甚至擺爛。所以我的房間雖然不至於太髒(因為我對髒亂的忍受力並沒有非常大),但並不像是有整理過那般舒適。即使隔一段時間整理過,一下子又變亂了。
好景不常,雖然對於「正事」我總是不拖延,但一但這些「正事」不再提供我成就感跟目標感之後,我對於工作也就開始拖延。因為我失去了「做它的理由」。而我發現我會去拖延的所有事情,都只是來自於我沒有找到「做它的理由」罷了。
對於那些可以讓我放鬆、娛樂的事情,我從來就不拖延,因為那些事情,我一直都很清楚「想去做它的理由」。即使那些事情可能很麻煩。例如出國的安排,明明很花時間、很麻煩,我卻不會拖延,因為我明確知道自己想做它的理由。但如果我沒有找到做一件事情的理由,即使它再不麻煩、事情再小我也不會去做。而這個「做它的理由」必須是「自願的」而非「被逼迫的」。是自己真心「想」去做,而不是「不得不做,不然會...」的理由。
對於我不去清理的環境,它就像我一直不想去面對的個人問題一樣,一直不斷地堆積在那裡。直到我無法忍受時,才去勉勉強強去清理他們一下,但因為使內心(或真實環境)髒亂的根源並沒有解除,所以一下又亂了。拿亞瑟上課舉過的一個很好的例子,當電腦文件印出來有錯字時,我們要做的事情應該是把電腦軟體上的字給改過來,而不是一直拿立可白去塗文件上的那個字。不然我們印出來的東西還是一直會是錯的。所以才會每次整理好一下就亂了。
經過了失戀(又是一個失戀文之後的醒悟的轉變文XD)我領悟了很多事,看事情有更高的高度,因此以前所煩惱的事情幾乎都消失了,讓我驚訝的是,解決以前那些麻煩的解決方法是如此簡單,但我卻從來沒發現過。就拿整理這件事來說好了,我這次整理家裡,令我驚訝的是我竟然花比較少的力氣(至少是我心裡覺得沒有很費力,但在旁人看起來可能並沒有那麼簡單),就把家裡整理乾淨,而且是比以前任何一次整理都還乾淨。只是因為我把「要怎麼整理以後才可以繼續維持乾淨?」跟「用不到的東西就丟了吧!」的這個邏輯帶進整理的過程裡而已。
過去我的房間可能整理完三天就開始亂了,這次已經經過7天,仍然跟剛整理的時候差不多。我發現的是我「養成」了一個「用完東西立即放回去」的好習慣。說養成也不是真的很正確,更精確的說法是,我找到了一個「想把東西用完立即放回去」的理由。最讓我驚訝的是,這麼簡單的、只會花一兩秒的動作,我以前竟然「覺得麻煩」。反而要堆積了好多東西之後才又花一大筆時間去整理,而且還整理得很隨便很差。
就像我上一篇關於《關於家裡整潔的體悟》那篇文章說的,我並不是「想乾淨」而是「想逃避髒亂」,反而越來越亂。當我「想把整潔帶進家裡」加上「我想要利用做家事的時間感覺心靈的清潔」,把這件事從「不喜歡」變成「喜歡」。從「我必須做的事」變成「我想做的事」我就願意花那一兩秒去把用完的東西馬上放回去、好好放置物品、看到髒污馬上清除、掛好衣服、馬上去收衣服、洗碗。每天就花那麼一點點時間在家事上面。這樣不僅我隨時看環境都覺得心情很好,也不用一次花很多力氣跟時間去清理堆積起來的髒亂。
我知道這可以持續下去,原因是這對我來說並不是逼自己「養成」一個新的習慣,而是「捨棄」舊的模式,而丟掉的東西就是丟掉了。
所以拖延真的是一個問題嗎?還是只是我們沒有找到做它的理由?如果我們用後者的方式來解釋拖延的情形,那麼一切都很正常了,就像我們不會對著想吃自己不想吃的東西流口水一樣正常。那為什麼我們不喜歡那件事情呢?或許是因為我們沒弄清楚自己到底做那件事情是為了什麼而做,這個理由到底符不符合我們內心所真正需要的東西呢?我想要人生不再拖延的最終極的方法,就是找到自己真正想生活的方式,選擇自己真心想選的選擇,而不是被他人、社會所逼迫影響的道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