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三十年頭已有三年多,對於每件事情愈來愈深刻的感受:就是懼怕與自由之間的拉鋸。當一件事情側重於安全的話,情況就像怕外出覓食被禽獸咬死而留在家中的心態:不是早晚會餓死,就是有野獸找上門。把死亡延後,卻不是延長了生命,因為每天都捱日子,想等好日子。
從恐懼中看到自由
如果有想到這點,我想就算是有了自由的意識。之前看過一齣印度電影《打死不離歌星夢》(Secret Superstar),女主角Insia追尋歌手夢想時,受父親大力阻撓:必須遵從父親指示,嫁給一個有錢的人,不能參加歌唱比賽,否則她跟她母親會遭受暴力對待,結他和電腦都會被他破壞而不能再用。按上述的說法,順從父親應該比較安全,生活方面不用愁三餐不繼之可能性,但卻仍與死無異,因為不但沒自由,而且也不知那個男人會對自己怎樣。所以,她倆決定離開父親的威權。或許你說,本來女主角的男性朋友和片中的人氣歌手出力相助,然而沒有「自由的渴望」和「順從可犧牲自由」的意識,就算外界有多少幫助也是徒然。
既然最終都死,不如不要因恐懼而妨礙了自己的自由。與其因恐懼而不敢輕舉妄動,倒不如按自己的意思做。
自由來自個人的渴望和信念
1955年,一名巴士司機要求黑人乘客Rosa Parks讓座予白人乘客,在被羞辱和被捕之間,她選了
後者 :
I only knew that, as I was being arrested, that it was the very last time that I would ever ride in humiliation of this kind.
選擇屈辱的確不用冒被捕的風險,但意味著往後都要繼續承受,甚至不排除情況愈來愈嚴重。從上述句子分析,Rosa Parks應該都不想被捕,但她更清楚她需要的是黑人跟白人都要受到平等的對待。
知道自己要什麼,並且對自己想做的事有強烈的渴望,把這渴望作為人生的希望而活。固然不可能讓恐懼完全消失,我想Rosa Parks也不是沒害怕,但認為人權最重要;Insia也不可能不當父親的暴力和威嚇是怎麼一回事,但做歌手的夢想對她很重要。什麼為自己來說最重要,即使成本很高、成效不大、危險也認為應該要、或想達成,這是社會比較少鼓勵人們去思考的問題。
我寫這篇文章是因為這幾年意識到,小心翼翼或許真的避過不少衝突或災難,人生尚算一帆風順。但總有些事情卻難以避免,也得要學習應對。我不像昂山素姫可以freedom from fear,但愈來愈明白,甚至近年開始走出舒適圈,讓我開始感受到跨越恐懼的自由。恐懼是很正常不過的、且不能像手機能關掉的「推播通知」,所以就有人會「化恐懼為行動」,光是情緒上的擔心只會延續恐懼,行動才有能轉危為機。
從筆記開始寫起
這幾天為了有條理完成事情,把要做的事通通都寫進筆記本,以「待辦」的形式要求自己完成。但效果不彰,太多要做的事,然後又有壓力,竟然又沿用想迫自己的做法。很接近軍訓的思維,對我來說只會導致拖延和自我命令間的拉鋸。
於是,把要做的事情分類,為每個分類定一個題目,原來這題目,就解釋了自己為了什麼而做。不是為做而做,而是反映我對要做的事之重要性和渴望達成的程度。
那麼也可倒過來想:
這兩大問題基本上可以帶出具體的行動,否則再深入問「為什麼」:
為什麼我有此強烈的渴望?我期望從自己(甚至他人)身上出現什麼的景象?
為什麼我會比較擔心?是純粹的情緒,還是真的基於事實?如果真的發生,我會如何應對?
最後由上述問題中想出具體行動讓自己完成,或許有些人看了認為是SMART訂立目標的思維。可惜的是,沒有很多人能說出目標可以是什麼,我認為至少要是自己很想做的事,即使不算(或是公司業務範圍),至少要與自己在紙上分析須達到這目標的原因:與自己的關係有多大,這樣才能說服並推動自己實行。沒有很強烈的渴望或信念,一件事出現拖延、遺忘甚至放棄的機會都很高。
明白到恐懼最可怕是它可以主宰我們的生活,扼殺各種可能性和希望,我們不能避險也不能完全沒懼怕的情緒,但可以選擇回應恐懼的方式。最重要的是,恐懼其實不會阻礙我們做想做的事的機會,我還是可以有自主權,可以為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