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沒有零用錢。」這不單指小孩沒有,大人也沒有,因為我們家是「家庭所得共有制」。所謂「家庭所得共有」制,指的是:
- 我們家既不把賺錢的人當成老大,也不以有沒有工作勞動或長幼尊卑之類的制度來區分階級。
- 在花錢這件事情上,無論大人還是小孩,每一個成員都有一樣的「資格」可以主張想要購買任何一個東西,也有相同的「資格」可以反對。
- 當「想買」或「反對」對立時,就展開協商,各方並陳理由,試著說服對方;但一個非常基本而重要的原則是:沒有人比其他人更有資格決定。
而我們家小孩從出生開始,就在這個制度裡成長,之前我也曾在
文章中寫過,我們家為何會採行這種制度。在那之後又過了一年半,小孩也已經長大到八歲了,我認為已經到了可以做階段性報告的程度。
當然啦,我們家的各種條件並不能在這篇文章裡全部都清楚交代,所以這個報告只是要說明一種可能性,希望可以反駁那些「怎樣就一定會怎樣」的鐵口直斷,並且給予有類似的教養想像的人,一些實踐上的參考。
這樣小孩會不會揮霍無度?
在小孩開始瞭解人類有消費行為、想要買東西時(大約是一歲多的時候吧),我們每次進便利商店這種消費場所,都至少要半個小時左右才出得來。他會在裡面尋找他想要的東西,那些東西有時是我們不喜歡的食物(像是旺旺米果),有些是吃了會很不妙的食物(像是傍晚的巧克力)。
我們就是解釋我們的主張,請求他再考慮,最後要是他堅持要買,就還是會買。
在玩具店也是如此,而我們之前幾年每個月大概會去四次以上,每次消費在數百到一千元左右不等。超過一千多元的玩具,我們會請求他換一個「你也喜歡但比較便宜」的玩具,大多數時候,假如換另外一個不行,那換另外兩個他就會同意。
像這樣長大的小孩,會不會一直想要買一直想要買一直想要買停不下來呢?
去年,他跟朋友在販售電視遊樂器的店裡,看到友善親切但包藏禍心的老闆試玩Switch給他們看,就想要買了。老闆給的價格是「包括兩張遊戲CD」一萬三千五百元(這是我剛才轉頭問他的,徹底烙印在心裡啊)。
他提出來想買的時候,遭到我跟她媽直覺式的反對,但我們也立刻就冷靜下來,開始跟他一起討論這件事。首先,我們說明雖然我們反對,但再三強調,假如他堅持的話還是可以買。其次,我說明我們家設定的應變存款是十萬元,這筆支出必然會動用到這筆存款,那我跟他媽就要花更多時間去工作賺錢,來彌補這個缺口。
在經過這個討論之後,他決定要節省他日常的開支,挪移來購買Switch。而我跟她媽也覺得只靠他節省日常開支的話,要補存款實在太緩慢了,於是我們提議,他負責節省1/3的金額,也就是4500元,另外2/3的金額,直接由家裡的錢來支出,由我跟媽媽透過節省或去工作來彌補。
但是大概在兩三個月前,他的朋友家裡生了幾隻倉鼠,他一直想養寵物,結果就領養了一隻回來,把省下來的錢全部拿去買了倉鼠的籠子、飼料跟家具……於是我們當然就沒有買Switch。
現在,他幾乎不曾提出要去玩具店,只有偶爾會想要買組樂高,或者經過扭蛋機會想要買扭蛋,再來就是打電動遊戲機台了。每個月相關的總支出雖然不曾仔細算過,但應該是不超過一千元,比我跟她媽去外面喝咖啡、買書或買衣服的支出更少。
所以呢,在我們家的例子裡,在支配金錢這件事上,盡力讓小孩跟大人有同樣的權利和權力,並沒有讓小孩成為被消費慾望支配的人。
這樣小孩會不會「用錢觀念偏差」?
相對於揮霍無度,這裡指的是擔憂小孩把錢用在「不對/不划算/沒意義」的地方,比方說網路上很流行的一種說法,就是要教小孩分辨「需要」和「想要」。
分辨「需要」與「想要」似乎是很重要的事,不過呢,那些想要教小孩「需要與想要」的親職,要是打開自己的LINE群組看看那些已經結單的團購物品,真的通通都是「需要」嗎?
現代人囤積了、購買了很多不需要的物品,這可不是小孩才有的現象啊,以為自己在「分辨需要想要」這一點上比小孩有更正確的「觀念」,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不知道哪裡來的錯覺。面對這個鼓勵消費的社會,把持不住或「手滑」的現象大概不能簡單說是「觀念錯誤」的問題。
至於大人覺得小孩「把錢用在不對/不划算」的地方,其實通常也只是偏見的展現。我以前就不能理解人們為何把錢用在好吃精緻的食物上,但後來我發現,其實只是我不懂得吃而已。
我家小孩當然也會把錢用在我覺得莫名其妙的地方,像是打一次三十塊的神奇寶貝機台,或者明明就不能用的假神奇寶貝機台卡片。請注意,那明明就是不能用的,是假貨啊啊啊!我本來以為他不知道那是不能用的假貨,但他知道,然後還是買了。這種有如遇見外星人的感覺,就跟我不懂為何有人會把同款式衣服的七種顏色買好買滿(我後來才知道那叫
包色)一樣。
一個東西是便宜還是昂貴、是值得還是不划算,取決於一個人的「偏好」(價值選擇)。林鳳營鮮奶再怎麼降價,也是有人會覺得「不值得」買;擺在日式裝潢小店裡的古早味零食,即使比鄉下雜貨店貴個三倍,也會有人覺得「很值得」。
既然沒有絕對的「正確用錢價值觀」,有的只是個人判定「值得」與「不划算」的各種偏好,那麼就沒有所謂「偏差」,而只有「偏好的不同」。
在這個前提下,我家小孩目前的偏好就是上面提過的那些,總支出也就是那一千元左右吧。
另一個故事,是這個月初我們去高雄,在家樂福裡偶然遇見
甲蟲王者的遊戲機台,同行的友人提議他玩,他拒絕了,因為他沒帶可以記錄進度的角色卡,覺得這時把錢花在這裡「不划算」。可是,對我來說,我就覺得打個兩場也還好啊,反正也是可以得到遊戲卡片。這裡面只有偏好的不同,沒有價值上的對錯。
還有一個偏好嚴重不同的故事,是有一次生日我們問他要什麼禮物,本來我們以為他會要一組之前被我們否決沒買的昂貴樂高,但他要了一包豆皮。嗯,就是那種油炸的豆皮,他說要煮來吃。老實說,我當時還是忍不住擔心這是不是有一點「價值錯亂」了。
小孩會不會吃米不知米價?
另外一個跟用錢觀念很類似的擔心,是小孩不知道「物價」,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資產可以使用,或者因為不知道物價與資產之間的關係,於是把錢花光光成為敗家子。
我認為「家庭所得共有」制度確實不能提供這種經驗,所以我們另外設計了額外的、類似零用錢制度的教學活動。
因為我自己就是教育者,所以我們家小孩大概五歲的時候,開始跟我們的
旅行教育活動一起出門。這個活動的目標之一,就是協助小孩練習考慮價格與資產之間的關係。
- 這篇文章裡,我介紹過這種陪小孩自助旅行的活動,讓小孩買東西是其中的重頭戲
對我家小孩跟大多數城市小孩來說,去便利商店或賣場買東西是非常自然的選項。有許多人不曾察覺,便利商店其實是對小孩非常友善的消費空間;它會將小孩偏好的商品放在適合小孩身高的地方,把價格標示得非常清楚,並且店員幾乎對小孩有問必答不擺臭臉,也不會催促小孩盡快完成選擇。
然而,「便利」只是一種左右人選擇的偏好,還有別的事情可以考慮或應該考慮。
首先是價格跟資產之間的關係。價格跟價值不同,一碗滷肉飯三十五塊就是三十五塊,這是價格;但一碗三十五塊的滷肉飯值不值得,這是價值。價值要看個人的偏好,但價格與資產的關係也是應該要考慮的事。我們有沒有錢可以買一碗五十的滷肉飯?買完滷肉飯還剩多少錢?這五十塊若是花在這裡,會不會影響之後我們的計畫?
在我們的旅行裡,每個小孩每天能自由使用一筆不算寬裕但夠用的金額,於是吃了一碗三十五元的滷肉飯,錢包裡就少了三十五塊。大多數情況下,新團員小孩在第一次面對這種情境時,都會把錢灑到便利商店裡各種平常被禁止的零食上。但在接下來的幾天裡,如果小孩跟著大人或有經驗的舊團員小孩一起吃了一些在地的小吃,新團員小孩的經驗就會逐漸豐富,而在選擇時有其他考量。
有很多小孩在活動的第三天或第四天之後,就不再覺得便利商店是「值得」的消費場所,最受小孩歡迎的食物,是便宜又有飽足感的滷肉飯,這樣他們既可以面對飢餓,又有錢去購買其他想買的飲料或玩具。目前為止的最高紀錄,是某個小孩連續三天除了早餐之外就是滷肉飯。
在最近一次的旅行活動裡,我們家小孩淚灑夜市。那天他把錢花在昂貴的飲料、午餐跟點心上,加上前一天的預支,到了晚上他只剩下回程的車錢,而無法跟我們一起吃大排長龍、看起來超好吃的夜市肉圓。
我們四個人一桌,他垂頭喪氣地趴在桌上,我心軟,問他要不要吃我的一口,他說不要。過一陣子,我又說我買給你吃吧?他又搖頭,整個人埋頭哭了起來。其他同桌的孩子見了,也沒說什麼,大概是很能瞭解這個心情吧,畢竟這些人幾乎都有過同樣的經驗。
後來,我把這件事轉達給他媽知道,他媽後來問他,他說:
「不知道為什麼,平常的會都沒關係,但是在這個活動裡花額外的錢,就是覺得不甘心,所以就不想吃爸爸的,也不想被爸爸請客。」
除此之外,這兩年來,小孩在每週固定的課程裡,也都有一筆定額的金錢可以支配。藉由這些「補充」,我們一方面保有了「家庭所得共有」的權力平等關係,一方面也讓小孩有充分的機會,去練習考慮價格與資產之間的關係
這樣的小孩會不會覺得不用付出就有收穫?
「不用付出就有收穫」聽起來真的好棒喔。
我家小孩有在學鋼琴,只是他幾乎從來不練琴,卻又堅決每個禮拜都要去上課。我有一次忍不住問他:「你不想變強嗎?」他用一副你說什麼傻話的表情看我:「當然想啊,誰不想變強。」我還來不及接話,他又接著說:「假如不用練習的話。」
好吧,看樣子他非常清楚這世上沒有不勞而獲這種事情。
我們家小孩時常跟著我們去工作,也因為我們有許多時間是在家工作的關係,小孩很清楚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且也許因為我有在唉唉叫的關係,他也知道工作是一件不全然有趣的事。當我強烈抱怨他沒在工作的時候,他有時會勉為其難接一些案子,像是去教育現場照顧更小的小孩,或者幫助我完成一些他可以勝任的工作。
這是他在翻閱我為走讀活動準備的故事。一開始很認真……結果讀三四篇就跑了XD(照片經盧果同意使用)
有一次友人問他對工作的想法,他回答的大意是:「我沒有很想要工作,但我也覺得為了要吃飽,還是得要工作。所以只要工作到錢夠用就好了。」
除此之外,他最近也說起他還蠻喜歡我寫的歷史故事,假如有機會的話,他也會想要寫歷史故事,帶其他人去走讀。
結語
篇幅已經很長了,這次我就寫到這裡吧。
整體來說,在我們家裡,「家庭所得共有」制度並沒有對小孩帶來什麼壞的影響,我們家小孩並沒有因此而成為一個「偏差」的人。
當然,我並不是要主張或保證只要「家庭所得共有」制度,小孩就會長成一個怎麼樣的人,反而是想要透過我們家的經驗,指出那些斬釘截鐵的「保證」都太過片面而武斷,像是「假如你不主宰小孩的金錢使用,你家小孩就會這樣那樣」的說法,太簡化整件事情,也太小看人的可能性。
如果你也追求平等、民主的家庭/親子關係,那麼或許你可以參考這個實踐經驗,找出你自己的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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