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我還是高中自學生,我跟我的自學生朋友Y,也就是前陣子剛過生日的那個Y,我們在當時受一個老師邀請去一間實驗學校幫忙。
我們跟他是在一個研討會上認識的。當時我們有發言、他也有以實驗學校的身分發言。他們學校的人坐在我們後面,在結束之後,由於對於彼此的發言太感興趣,於是在會後小聊一下。而知道他們是誰、我們是誰。
沒多久之後,有天Y說這個老師想找我們去學校幫忙。我們覺得很榮幸,因為當時對他們在會議上的異議印象深刻。所以覺得這是一間充滿想法的辦學,有機會互相扶持挺好。
在我們答應邀約之後,緊接著下周就開始工作。那時候是學期初。老闆提出說不用兩人一起上班,一天一人去學校、輪流去就可以了。聽起來很棒,乍似工作負擔不高。而且他說,一天工作兩小時就好。非常詭異的時段,讓我更好奇工作內容。
於是我與Y開始輪流工作,第一天是他先去,我第二天才去。
在我的第一天工作日,老闆告訴我接下來的工作只有兩個:一個是協助學校下學期的招生計畫,另一個是擔任學校底下另一個有對社會大眾招生的才藝班的行政。這兩個的行政工作內容,包含文案撰寫、美術編輯、海報設計、影片剪輯、網站管理、對外聯繫(與教育局&其他學校)等等,甚至當計劃負責人,成為聯繫窗口。
簡單來說,雖然「只有」兩個計畫,但等於我們全包了學校行政工作,因為這兩個計劃就是學校接下來下半年度的計畫。而我們一天只需工作兩小時?!
接著老闆問我,熟不熟悉他們學校?我說只稍微瀏覽過學校網站,不是很清楚,於是他給我看一些影片跟海報,然後講解了一下。但我聽完還是不熟悉這間學校,甚至感覺我的老闆其實不熟悉實驗教育。這讓我很驚訝。聽他從頭講到尾,我不知道學校的教學理念、他們對於教/學的期待、實際上的學制規劃,也不知道誰是創辦人,而創辦人又為什麼要創立這間學校。
隔天還是我上班,老闆一見面就問:「你加進群組了嗎?」我跟他說有加了(其實前一天就被加到群組、還討論事情了)。我跟他說平常都會用電腦登入,他問我為什麼不下載在手機?「這樣比較好聯繫啊!」他用抱怨的口吻跟我這樣說,我聽到後告訴他,反正上班時間我都會在電腦上開著,他要找我,隨時可以傳資料給我,我收得到,讀到會立即回。
言下之意就是下班後不讀工作訊息。時薪制就是時薪制。專案式歸專案式。兩小時就是兩小時。看你要怎麼計算,就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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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工作的第二天。我還是不知道學校的教育理念;但是工作內容其一是幫學校做對外聯繫,是一個需要講解學校的工作,也幫他們寫招生活動的企劃書。都是在不知道學校教育理念的情況下工作。
就這樣,朦朦朧朧到了星期五晚上,我跟Y在學校碰了面(忘了這個晚上有沒有算加班),那天晚上要跟前一位離職的員工碰面,聽他交代事情。那天見面之後,這位員工的工作交接幾乎都在講之後星期五跟星期二晚上,我們會遇到的工作內容。他一一說明,而我們不知所措。因為他說的時間、以及事務,是老闆事前沒跟我們講過的。
那天結束之後,我跟Y呈現在需要廉價娛樂的狀態。例如暴飲暴食、買東西....等自暴自棄。隔天星期六及後天星期天我們都碰面,討論彼此的困惑跟倦怠,並繼續需要廉價娛樂。從上班第一天開始,我們的情緒就高高低低,上班低落,消費開心的狀態。真的有嚇到我們兩個。
我一直記得我們當時晚上都往公園跑去,跑去躺在草皮上,消磨時間。
老闆透過我們對於教育創新的熱情剝削我們。
老闆一天只願意支付兩小時薪水,而且還不准兩人同一天上班。
老闆說兩個人不需要一起上班,因為應該是要提升自己的能力。
老闆為了省錢,用一份薪水分給兩個人,然後認為需要事半功倍。
老闆在下班後一直傳訊息找你。
老闆說因為你不讀訊息,所以影響了工作進度。
老闆叫你不要把問題丟給他;在我回覆他「下班後不讀訊息」時。
老闆說他是學校創辦人且認為負責招生計畫的工讀生不需要知道學校的理念。
老闆其實沒有教育理念,卻辦了一間學校。
於是我跟Y決定辭職。
在我們工作一周後。
正確一點是在我們各自工作三天後。
其實更正確一點是在我們工作 6 小時後。
當時Y在事件結束也有發文在臉書記錄,最近他也分享他的動態回顧給我,當時他是這樣寫的:
掌握自己退讓的停損點
不要讓爛草莓 成為 非法雇主定義你的標籤
講一個荒謬的,老闆在我們離職的那一天才跟我們立勞資契約書。還有辦勞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