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精神疾病診斷手冊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ifth Edition),以下簡稱DSM-V,是許多國家用來診斷精神疾病的準則。專業人員診斷了個案之後,提供相對應/合適的治療模式以幫助個案復原。然而,最新修訂完成後的DSM-V到底能否有效地幫助專業人員進行診斷、協助提供個案有益的治療模式、又能否符合外界對於DSM手冊修正成果的期待,仍是備受質疑。各界討論的聲浪從手冊制定/修改過程中的專家是否缺乏多元文化背景、是否無法反映/通用於跨文化和多元背景的個案,到診斷過程是否過於主觀、是否過度仰賴症狀的表現、是否缺乏科學基礎和對疾病成因的理解,以及診斷後是否易對個案造成標籤化和污名化的負面影響、是否過度濫診、為何某些疾病在特定文化中的盛行率特別高......等聲音不斷。
不可否認的,DSM-V是經過多年的討論與修正後制定出的最新版本;而專業人員使用此手冊進行診斷的過程中,得以傳承經驗、互相交流、並試圖增加對疾病的了解、提供個案最合適的治療方向.....。可見,DSM-V確實在疾病診斷、治療、乃至於演討及交流等面向提供了準則、發揮了某些效益。然而,圍繞著本手冊的辯論依舊不斷:究竟其所帶來的成效是否真的有益精神疾病的診斷與治療現場?或者,許多未能克服的困境始終為實務場域帶來困境、甚至傷害?
對於此手冊的討論橫跨了多個面向、多個領域、多種文化背景.....的範圍,可謂廣而深遠。本文僅僅能粗略地提出幾點常見的議題。希望引起讀者們的興趣,而大家可以再更深入的探索。
易受主觀經驗影響
許多精神疾病診斷的過程中並未涵蓋生理檢查的標準,而是著重在個案與醫師的主觀經驗與衡量,因而造成了DSM-V的診斷標準是否不夠客觀且缺乏科學證據的質疑。隨著科學研究的進步,對於精神疾病生理因素的了解也越來越清楚。然而,精神疾病的成因深受心理、生理、社會、環境....等多項因素影響,造成當今研究仍難以對部分疾病的成因有足夠深入的了解。同時,DSM-V的診斷標準中仍著重以「症狀表現」作為診斷標準,而非要求理學檢查作為必要的診斷過程。如此仰賴個案自我回報(self-report)其症狀、以及醫師/治療者的觀察,便不如科學儀器檢測般的精準、客觀,更可能造成不同治療師主觀上給予不同診斷的結果。此外,對於精神疾病成因不足夠的了解,亦帶來如何有效治療疾病的懷疑。例如:以藥物改善症狀的治療方式,便易造成是否治標(症狀)不治本(無法理解/治療真正的成因)的懷疑。除了診斷過程受治療師與個案主觀經驗的影響,治療方針亦是因人而異、沒有絕對通用的模式,因此治療過程也容易進入不斷嘗誤與修正的磨合過程。
然而同時,著重於「症狀」作為診斷標準、且因人而異的治療方式亦非無益。精神疾病診斷與治療過程中關注個案「功能性」的困境及生活上的不適應,因此生理上/器官上的檢查確實無法成為唯一的診斷標準,而必須關心個案本身的回報/感受。同時,由於心理、生理、社會、環境等多項因素都影響著精神疾病的產生,故即使得到同一種診斷的個案也可能有極為不同的治療需求。因此,有時候經過修正/嘗試改變的治療模式、以及不同的治療方式搭配,是找到有益個案的最佳方案前必經的過程。
應考量文化背景
另一方面,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手冊是否適用於不同的文化、國家之中也是備受討論的議題。究竟此標準有否考量不同文化、背景個案間的差異性,以及是否適用於跨族群、跨國家的個案身上一直是診斷與治療過程中的一大議題。舉例而言,若將中國出版的CCMD與美國出版的DSM-V內容進行比較,便會發現兩者的診斷名稱、診斷標準有不小的差異。可見,不同文化背景對於疾病的定義與標準極為不同。例如:某些文化中視為疾病的症狀,或許在另個文化中卻視之為正常。因此醫師/治療師在進行診斷與治療時,必須對於自身的背景有所覺察以避免偏見(bias)的產生,同時亦須嘗試了解個案的背景如何影響其對症狀、疾病的態度。
結語
雖然使用DSM-V作為診斷手冊仍有許多困境,包含缺乏生理檢查標準、對疾病的認識仍待進步、以及難以通用於跨文化背景的個案....等。但不可否認的,精神疾病的歸類與診斷能夠協助治療者了解個案、規劃可能的治療方針、並傳承研究和實務的經驗。故此,尋求專業的建議與協助仍是療癒的旅途上重要的一步。診斷並不該是個限制/標籤,乃是協助個案復原的一份資源。而不論是治療師或個案都該帶著反思的心情,時時覺察自己是否帶著偏見與盲點,以避免造成錯誤/相反的成效。隨著科學的進步,對於精神疾病的了解也會越來越多。若專業人員能保有對新資訊的開放度、對自身的反思力、以及對個案背景的尊重,便有機會朝著更準確、有益的診斷與治療方向邁進。
責任編輯:謝承育 核稿編輯:杜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