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書上讀到一件讓我感興趣的事。內容提到在精神失序的理論中,有一種方法叫「建構論」,裡面提到David Rosehan在1973做過的一個實驗:他和其他7名假病人,分別謊報自己聽見奇怪的聲音,到不同的精神病院要求入院。雖然入院後他們就回到一般人的行為模式,但除了一人之外,其餘七人都被判定有精神分裂症而分別住了7到52天。而當這些假病人要求出院時,醫護人員皆認為這些人「妄想症」加劇,甚至發明了新的詞彙來形容這些症狀。
Rasehan對於此實驗的結論是「精神疾病的標籤有自己的壽命和影響。一旦形成病人是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形象,一般人也期待他將繼續是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因此,精神疾病的標籤,經常成為病人及家屬、朋友自我實現的預言。在他人期待之下,病人最後也承認這種診斷,表現出相應行為。」
關於標籤的壽命和自我強化。我想到之前上情緒管理課的時候,講師提到「經過測量,一個情緒的發生與消滅,平均為九十秒。但我們很常在這段時間內主動再去開啟下一個輪迴,讓這些感受不斷疊加。這個狀況可以透過正念來清空腦內想法獲得改善,但不一定有效,如果真的忍無可忍,還是要發洩出來比較好。」以及我自己的經驗,在我為精神擺盪而困擾的時候,曾透過大量的閱讀來尋求解答。但每看完一本書,總會有種「這個症狀我也有」的感覺,有一段期間,覺得自己混身是病。現在想來,會不會我在閱讀的過程中,其實不斷地在經歷被理論和個案說服,從而自我強化的過程呢?迴圈的起點,或許可以從「害怕誤會」開始。我永遠相信,單一事件的結果,必是多項變因之總和。每當發生事情時,深怕自己的思慮不夠全面,進而誤會、傷害了對方,於是不停想尋找一個圓滿的解釋。因為害怕討厭一個人,而那負面的情緒又找不到具體結論或可令我信服的標的做投射,於是開始自我毀滅。下結論似乎就等於偏頗,以至於我把耽溺於負面情緒這件事,視為一種追尋的象徵,因為我還在尋找答案的路上前進,所以我不快樂。所以我必須不快樂。
但這個理論和我一直以來的立場相仿,「正常」一詞,從古至今都只是方便管理的便宜行事。最終還是回歸到工業化社會汲汲於揀選單一標準人才的需求。由於社會整體結構的改變,才讓現代醫學界定的瘋狂成為可能。或許精神疾患者是真的需要幫助與扶持,但真的是因為他們有「病」嗎?我們是否為了建立規則,在無意中將某些事物嚴重化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