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的跟風潮》

2019/08/19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這個題名要怎麼理解都可以,不管要理解成台灣人對於風潮的跟隨,還是描述台灣人跟風的這個潮湧現象,又或是理解成台灣人的跟風在台灣人的眼裡很潮,都可以,不過必須要文初要先說明的是,這本身就不是一個比較研究,而且作者也不如後籐新平身為日本國人在異地統治而能有雙重的視角所以說出:「台灣人的民族性是愛錢、怕死以及愛面子。」也不能說沒有見地,反而本文僅不過是對於看到的事物發表些淺見爾爾。

不罕見的可以在新聞上看到像是新店家的開幕(例如Uniqlo)或是新飲料店的開幕、新食品的販賣、新科技產品(哀鳳)的開賣等等等等族繁不及備載的事情上,都會出現大排長龍的現象,本文沒去比較外國會不會有這種現象,但即便有也不代表以下提出對於台灣這種現象是有所扭曲的。這種一窩蜂好像時間不用錢的排隊只為了品嚐各種商品的滋味,重點是那個新鮮感,重點是能比生活周遭其他人搶先一步觸碰到被神聖化的商品的本體,就像香也要搶頭香一樣,比別人先比什麼都還重要,而先後的次序並也不是關鍵,而是相較而來的優越感。不過細想,如果生活上的某個面向已經具備自信,何須此優越感?換言之,是否在生活上是壓鬱、自卑,才必須要透過這種行為,不惜犧牲資本主義社會中最珍貴的時間來換取這種「自我實現」?

這種空虛所導致的行動就是跟風,而群體的跟風就是跟風潮,而也在漸次的跟風後變得是很潮很流行的一件事一般,再加上台灣社會時常欠缺反思,即便資訊的充斥以及世界前排的民主自由,仍然像剛出籠的鳥一般只想體驗飛翔而不知去向,畢竟我們客觀環境上解嚴也才不過三十年,上個世代的思想因曾受到禁錮與恐嚇或已被制約,而這個世代可能因著制度才剛改革因而未能有完備—至少平衡—的知識獲取(課綱問題)。就像一堆人跟風聽著嘻哈嘻哈的,所以中國節目《中國有嘻哈》也能擄獲一堆人的心,看著他們單押雙押三押,diss來diss去,但從沒有人去反省嘻哈(hip hop)這件事情是什麼,這讓現實這些跟風者變得非常非常滑稽。蓋因嘻哈是從貧民區(ghettos)發源,這種來自社會邊緣的文化代表了一種少數的聲音(voice),而矛頭就是指向主流的價值與權力所形成對於少數的壓迫,尤其是種族(race)的問題,結果《中國有嘻哈》不過就是玩弄著饒舌的技巧(technique)但沒有那種本源性的精神,不過就是個娛樂(entertainment),但還是很多人以為是嘻哈的表現,簡單來說,有哪個裡面的歌手—或說技師(technician)更貼切—能「創作」出一首歌批判國家、共產黨、警察,有哪個人能「創作出」例如像是叫做《小熊維尼》、《大撒幣》或《八乘八》這樣的歌?這就是姜文跟這些技師的差別,政治對於娛樂者(entertainer)而言是個絕緣體,而對於藝術家(artist)而言則是一個寫實到見血的素材。不是說不能看,娛樂或許對於生活很重要,但是當把娛樂當作一件事情在崇拜跟隨,那就是滑稽的事了。

在司法的社會面向也是這麼一回事,體制解嚴後人民終於可以接觸到國家權力的運作,三十年後的今天判決書、大法官釋字、甚至連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都能查得到的網路上,檢察署也能查到各種犯罪的統計資料,體制確實得開放了。但是發生某類事件,經過媒體的渲染,群眾們義憤填膺的基於自身正義感包圍警察局、地檢署只為了斥責、毆打那「犯罪嫌疑人」,這又是為了什麼?在家裡舒適舒適的看著電視比起到現場充斥著滿腔怒火的譴責,還要不好嗎?而在這裡也從沒有人省思這些報導背後的鎂光燈是為何聚集在這裡,沒有人省思酒駕這件事情是否如同媒體所報導的那麼罪大惡極,而鼓吹、批評著立法委員不加重法定刑,而不思考我國既然是法治國家那麼其中的基本原則包括罪刑法定與罪刑均衡的意義是什麼,就像判決書都公布在網路,無論是客觀不能或主觀不能,這些資料形同沒有被閱讀一般,而在僅憑著報導的情形下,開始辱罵著專業法官為恐龍。

政治上也是同樣的,更且比司法的領域更佳具有可及性(accessiblity),因為現代社會沒有一件事情不是政治的,從司法、人權、移民、警察權力、預算、外交、稅制、消費、租賃、土地、資源分配等諸種議題,是沒有什麼比政治更具有親近性的了。而或許是能體驗到政治的參與,「許多人以為參與了政治就是政治參與了」,以為去社運現場坐著就是參與了這場運動,以為看了些資料就瞭解了某個政治面向,進而開始大肆批評,而這樣的參與者如果站在政治正確的那個方向就天然地不會受到檢視,但如果剛好是逆風的就會被嘲諷恥笑,但實際上是無論何處都有這樣的參與者。我並不否認這樣的參與者或有各種原因諸如時間有限等等,甚至從更現實面的角度來說,必須要有眾多這樣的參與者才能產生政治動員(mobilization)。只是目前不是要探討現實面,如果粗略地說,是理想面。理想上我們對於知識的探取,退一步說,資訊的攫取如果不能至少的盡力,至少,一知半解永遠是危險的,換到這個主題來說,以為自己(形式上)參與了政治就是(實質上)參與了政治,那就是跳躍的。這當然是對於這種現象的批判,但反過來說,這也是對於成為公民的一種鼓舞。

這當然可能都是過度理想化的,甚至可以稱為時常帶有貶義的理想主義,然而生命中本來就是四處黑暗,而正是有理想才能照明各處,而理想的清晰度才能決定這光照有多少能量,而能讓四周事物的輪廓有多鮮明,進而知道自己所言所行,更好的是,在這段旅途中,或是最後,能認識了自己,而不負德爾菲神廟的諭言。

而不只是,跟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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