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12 終於把101學年度的學習成果草稿給寫好了,我的眼睛也快要不行了。 明明就是可以一次繳交三年的計畫,這些官沒事就偏要麻煩老百姓,102學年度的實驗教育計畫書還要再繳一次,印同樣的寄去,不知道同樣的資料拿兩份,是有什麼意義。 難道這些書件往返的時間和再審查與重複書寫,不是一種資源浪費? 成果報告當然是每學期和每年都要繳,這我們都無異議,拿出實驗教育準則來質疑,明定實驗教育計畫期程,國小最長為六年,國中最長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