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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探幽暗群島(下):讀《亞斯伯格的孩子們:自閉症在納粹維也納的起源》

2020/03/13閱讀時間約 11 分鐘
本緒文作者:朱元鴻(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教授)
這項計畫謀殺的智能殘疾人超過六萬,包括智能不足的兒童,部分遺體供作大腦研究的材料。牽涉的行政措施包括:執行安樂死之前攝影存檔、遺體處置、偽造死亡原因、開立死亡證明書、致寄親屬弔慰信。

死亡賦格

亞斯伯格的孩子們》所考察的是另個曾經支配一時的典範,從1933以迄1945的十二年間,隨著納粹德國的崛起而擴張,由意識形態決定,其實踐後果牽涉成千上萬兒童的生與死。
納粹德國期間「猶太人屠殺」(Holocaust)的文獻於今十分豐富。然而關於這期間智能殘疾者「安樂死方案」(euthanasia program)的研究迄今仍然稀少。概念上我們必須區分這是兩件事,不能將後者混同為前者的附帶部分。針對智能殘疾大規模執行的強制「安樂死方案」,具有實驗的性質,比起相同技術實施於撲殺猶太人的「最終解決方案」要早了九個月。這項計畫謀殺的智能殘疾人超過六萬,包括智能不足的兒童,部分遺體供作大腦研究的材料。牽涉的行政措施包括:執行安樂死之前攝影存檔、遺體處置、偽造死亡原因、開立死亡證明書、致寄親屬弔慰信。醫師需要在六十一項死亡原因的列單中挑選一項,虛構死亡前的徵狀與處置。死亡地點不會是某某「安樂死中心」,而是散布各地城鎮的醫院診所。
兒童醫院屋頂的「戶外科部」,1921 年
這個計畫若要構成研究問題,至少牽涉當時相互關聯的四個方面,而每個方面當時都被視為進步的正價:優生(eugenics)、安樂死(euthanasia)、精神醫學改革(psychiatric reform)、國家的資源節約政策。英國歷史學者布雷(Michael Burleigh)為這個主題貢獻了少有的深入研究。他指出,至少有些重度障礙兒童的父母是希望能解脫掉照顧的負擔,也有些父母希望為家庭的後代繁衍清除掉一些污損的基因。當時的國安單位針對「安樂死方案」進行了一些民意調查,其結果是這項政策並沒有遭到顯著多數的反對或譴責。當然,納粹政權積極的意識形態宣傳具有顯著的灌輸效果。布雷考察了從1936年到1941年之間,納粹政權製作的十幾部宣傳教育的紀錄影片,例如《遺傳疾病》(Erbkrank)、《沒有生命的存在》(Dasein ohne Leben)。即便是早已執行大規模安樂死方案的1941年,納粹仍然拍攝電影宣傳安樂死的進步性。劇情片《我控訴》(Ich klage an),票房超過一千五百萬人次,在柏林連續放映五十一天,在慕尼黑三週有超過二十七萬人觀賞,還獲得盟友法西斯義大利頒的威尼斯雙年影展的獎項。故事是:黑特教授的年輕妻子漢娜罹患了腦與脊髓神經病變的多發性硬化症。出於悲憫、愛與責任,黑特教授親手「解放」了他的妻子。他因此受到嚴重的指控。原本不諒解他的朋友梁醫師在了解收容院情況後轉而支持他。法官與陪審團傾向於免起訴。而在法庭保持沉默的黑特教授最後發表了一段激昂的演說:我承認我依據她的意願,解放了我那患有不治之症的妻子。我在此承擔指控。現在我控訴。我控訴那些老舊信仰與過時法律的支持者。這不只涉及我自己,也涉及成千上萬那些受折磨而沒有希望的人,他們的生命被不自然地延長,他們的折磨因為我們而不自然地加重⋯⋯
這部劇情片以一件個別的悲劇來倡議一個解放的政策理性,公開呼籲獎掖安樂死。「成千上萬」沒有希望的人,意味著醫療資源的耗竭。照顧心智失能的人對其親屬是財務與精神上的負擔。如果親人在情緒上不堪執行安樂死,那麼國家應該為他們決斷執行。這是《亞斯伯格的孩子們》故事背景的納粹政策,以及當時披靡的意識形態。薛弗從第三章之後的全書,以亞斯伯格在維也納的兒童醫院,他的長官、同僚夥伴、助理與後進,以及轉介與遣送的機構,所有相關人士以及亞斯伯格自己在職務上的行事作風、姿態、表情、說詞、判斷,細膩地描繪了在納粹官方政策與意識形態之下所謂的「精神醫學改革」的實作狀態。這是作者這本書一項重要貢獻。
亞斯伯格,約於 1956 攝
閱讀本書可能難免對納粹時期包括亞斯伯格在內的精神醫師產生反感。這是因為本書故事鏡頭聚焦於精神醫學部門。如歷史學者布雷的提問:那麼對於表達道德價值相關專業的律師、法官、神職人員,在納粹時期又是什麼狀態與姿態呢?畢竟安樂死方案最早一批受害者許多是由教會的收容機構轉介遣送的。這部分,在本書裡也讀不到。如今我們認知,兒童安樂死方案是以人類兒童為對象的謀殺實驗。於是有了受害者與加害者。然而在這兩個詞項之間,仍然有著五十道差等的陰影,有合謀涉入的、默從涉入的、表裡不一的、旁觀袖手的、心懷內疚的⋯⋯哲學家亞斯培(Karl Jaspers)在《德國人的罪責問題》(The Question of German Guilt)裡列出的四個層次:刑事犯罪、政治罪責、道德罪責、形上罪責,若用在檢視書中精神醫學部門執行兒童安樂死的案例上,可能也有著無法約簡的複雜度。
布雷在檢討納粹德國「安樂死方案」原本就稀少的研究文獻時,遺憾地評論:對於那些被殺的受害者的研究更是極度稀少。若是如此,我們得感佩薛弗在第七、八兩章裡,以精心的檔案研究生動地重建了許多院內兒童與青少年在生死邊緣來回於命運渡口的故事。她/他們有些沒能活下來、有些倖存、有些最後生死未卜,然而都讓讀者跟著她/他們生死邊緣的周折而緊扣心弦,尤其為她/他們不時綻放卻不被認識的人性感到惋惜。
保羅・策蘭(Paul Celan)在〈死亡賦格〉(Todesfuge)這首詩裡用「金髮的瑪格麗特」與「銀髮的蘇樂美」來象徵日耳曼女孩與猶太女孩,一個可能判分生死的種族差別,然而同樣地日夜啜飲著(納粹的)黑色乳汁。在納粹的兒童醫院裡,判分生死的界線沒那麼清楚,需要由精神醫師診斷,而診斷也沒有一條界線一條準繩,卻可能是包含著性別、出身階級,以及院內日常互動裡誰也說不準的一團線索構成醫療人員的一團印象,落筆為診斷紀錄,再打印成為請示執行安樂死的公文。
在納粹政權之下,智能障礙的兒童如同阿岡本(Giorgio Agamben)所界定的「裸命」:可以被取走性命,而取其性命者不涉及法律責任。而且取其性命的方式,既不具有法律上判處死刑的意義(sentenced to death),也沒有宗教上犧牲的意義(sacrificed),說得委婉是安樂死,說得直白是像害蟲一樣被撲滅(exterminated)。

兒童精神病院

在納粹「安樂死方案」期間尚未有日後被稱為自閉症或亞斯伯格症那樣類別的兒童。他們還是在一個大麻袋裡混著放的一顆什麼番薯、芋頭或土豆,當時人們俗稱白癡、弱智或瘋癲。也就是說,那時候還沒有什麼父母、醫師、鄰居、老師、親友會以「自閉症」或「亞斯伯格症」來看待某位屬於這個類別的兒童。那個混著收的大麻袋,亞斯伯格當時稱之為精神異常,今日回溯的概稱是智能障礙。然而若探討同時期智能障礙在英國與美國的歷史,我們理解納粹對待智能障礙的意識形態並非絕無僅有。英、美社會同樣在優生意識形態之下,將智能障礙者視為社會負擔或是具有潛在威脅的社會問題;強制絕育是受到辯論而局部被允許的管理手段;也有少數菁英倡議為遺傳性智能障礙者進行安樂死;大型收容機構既是永久隔離的照顧,也是全日候的控制與規訓;婚姻的限制、移民禁制、公立學校教育的排除。簡言之,在20世紀前半的英、美社會,智能障礙者即便有著受國家福利照顧的身分,其公民權是被抽空而無法聲求的。相較之下,納粹德國的獨特之處在於以種族的健康素質以及國家經濟為理由而對智能障礙者執行系統性的撲滅計畫。
斯坦霍夫的鳥瞰圖。斯皮格朗德的九棟病樓在照片左側底部起的第一、二、三排。 第 15、17 號的死亡病樓是在第三排的最左側
對於智能障礙者與精神異常者的收容與處置,英國歷史學者波特(Roy Porter)曾經回溯了歐洲自16世紀以來樣態繁多的機構與手段。前蘇聯對待異議分子的機構與處置方式,以及今日仍存在於世界各處收容與治療精神疾病的機構,都仍有待於深入的調查、理解與比較。薛弗在第七、八章對於院內兒童與醫療人員互動的細膩與生動描述,處處讓我們想起社會學家高夫曼(Erving Goffman)在《精神病院》(Asylums)這部經典研究裡對於他命名為「全控機構」(total institution)諸般特質的分析。這部研究的基礎是高夫曼在馬里蘭州一所精神病院進行三年(1954-1957)的田野研究。我相信精神病院各式各樣,變異繁多。但高夫曼分析院內醫療人員的世界時,有一項特質也就是使得薛弗能夠研究重建個案故事的條件:從病員入院的第一刻起,他的每一個動向、行為表現與狀況都會由不同任務的醫療人員記錄,這些記錄會累加、彙整、形成病歷檔案,供任何需要判讀裁決的時候取出。即便病員已經肉體上死亡或消失,他遺留的病歷檔案仍然存活於院內官僚的檔案系統,仍然可以成為可行動的實體。甚至於院內病員為自己經營出高夫曼所謂「陽奉陰違的秘密生活」(underlife),也都可能從病歷檔案或醫療人員的報告文字中找到訊息。例如亞斯伯格記錄克莉絲汀(Christine Berka)如何「卑鄙⋯⋯耍心機」,記錄瑪格麗特(Margarete Schaffer)如何表現「可疑的恭順」其實出於「低劣的動機」(兩案見第七章)。而這些重建案例又顯示高夫曼的另一項洞見:在全控機構裡,病員的待遇受到改善或是遭遇更嚴苛的處置,包括最終釋放出院或是遣送死亡作業,並非依據什麼清楚的明文判準或是客觀的診斷,而往往是院內各種任務的醫員與病員之間日常互動裡因緣複雜的印象判斷。
斯皮格朗德的醫生們在維也納人民法院前接受審判,1946 年 7 月。
不是⋯⋯不是⋯⋯
讀完這本書,原來有些依稀期待的內容,變得不重要了。或許有些關心自閉症或亞斯伯格症的讀者會期待讀到一本由作者對亞斯伯格著作─例如〈兒童時期的「自閉精神異常」〉(“The ‘Autistic Psychopaths’ in Childhood”)──進行學術申論的書。不,這本書不是薛弗論亞斯伯格論文的一本論文。
這本書引起了讀者熱烈的爭辯:亞斯伯格是個好人,還是個壞人?薛弗是否做了摘奸發伏的工作?或者這本書詆毀中傷了一位心懷悲憫的兒童精神醫師?我希望讀者不會停留在辯護好人或是指控壞人的簡化爭論。在納粹兼併奧地利之前,亞斯伯格在維也納兒童醫院裡是一位愛心照顧院內兒童的醫師。在納粹兼併奧地利之後,在撲滅心智障礙兒童的殺戮機器裡,亞斯伯格的職務是當中的一部分。沒有證據顯示亞斯伯格親手執行殺害,但經他簽署轉介遣送的兒童裡有許多遭到殺害。戰後亞斯伯格並未因殺害兒童而遭到起訴,並得以安享在精神醫學界的名聲。在納粹期間他是共謀者,而他自己也是那段艱困時期的倖存者。這之間有著亞斯伯格的五十道陰影。薛弗這本書不是亞斯伯格道德人格的起訴書,更不是下定論的法槌。
這本書有景闊,也有景深:文化史的,醫療概念史的,納粹文化研究的,全控機構裡攸關生死的日常互動⋯⋯或許每位讀者可以在閱讀中勾喚出自己重層疊影的群島。
朱元鴻2019年10月緒於台中西屯
本文摘自國立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亞斯伯格的孩子們:自閉症在納粹維也納的起源》/作者:伊迪絲・薛弗 Edith She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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