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清晰的「目標」,才能為企業訂立明確的「方向」
如果我在台灣賣台灣茶,想透過電商經營,應該如何設立目標?
首先建議參考兩個值:
一、市佔率
二、產業營收
市佔率
「蘭徹斯特法則」提到,當新創品牌
「市佔率」達
7%,即為普遍在市場上能
知道該企業存在的一個標準值,相對一個新創企業,我們便建議以此為目標,為什麼?
1.若沒有成為具市場普遍能認識的準備,也就要有在市場消失的準備。
2.如果不是一個足夠具體的目標,我們如何說服自己達成?
產業營收
如方才提到,我賣台灣茶,我們可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查到台灣茶產業的
產值資訊,如果問我這樣的資訊是不是足夠仔細明確,請相信等最正確的資訊時你可能已經老了無法創業了,因此我們得知,台灣茶有約
37億產值。
接著,我販售的通路為電子購物,我們可在
經濟部統計處查詢到台灣108年零售業整體營業額為3.8兆,其中電子購物市場為2077億,僅佔5.39%,進而概算台灣茶在台灣電子商務,可以有37億乘以5.39%的營業額,也就是近
2億的營業額。
7% (市佔率) X 2億 (台灣茶電子商務營收概算) = 1,400萬/年 (目標年營收)
化為一個月的目標,即1,400萬 / 12個月 =
117萬/月 (目標月營收)
如此繼續劃分117萬,國人喜好?賣哪些茶?有哪些通路?分配產品營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