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圖大概是第一個深入探討愛情的哲學家,也是從他開始,愛情成了一種政治哲學,努力的目標當然不是洞房花燭,而是孕育出永恆的智慧,讓人民可以過更好的生活,我把他的愛情論述分成三階段,從激情到平淡,再從平淡到寧靜致遠,以政治為志的人們,也許可以試著追求這種特殊的愛情觀。
第一階段,愛是一種激情,是追求我們命中注定的另一半。
柏拉圖《會飲篇》中講述了一個神話:在遠古時代,人是有兩張臉、四手四腳的,他們比現代人聰明也強壯,乃至於企圖向神造反,宙斯為了懲罰他們,就把他們每個人從中剖開分成兩個人,再把切面縫好打結成肚臍,讓他們每天都能看見自己的傷口,不再敢作亂。
但每天看著傷口的我們,反而更思念我們失去的那一半,所以我們畢生都在尋找另一個傷痕與我們完全契合的人,這種追求完整的慾望就是愛情,是愛情讓我們不斷嘗試擁抱,嘗試著找到自己遺失的另一半。
因為這種愛是命中注定的,所以一但我們認定對方就是「對的人」,那這份愛就是不顧一切、誓死不渝的。
第二階段,愛是一種平淡,沒有激情的愛才是真正的愛。
《斐德若篇》中,有個詭辯家寫了一篇求愛的文章向他的愛人描述愛情是多麼的不理性,當愛的慾望被滿足後,對付出就會感到厭倦,為愛癡狂的人,只證明了他也會為了下一次癡狂、為了未來的愛人而拋棄現在的愛人。
愛情會蒙蔽理智,使人因為細故而發生口角,愛情也充滿佔有,讓你無法更跟好的人往來,愛情讓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只是愛情的奴隸。所以,這名詭辯家強調愛情不應該是激烈的,平淡的愛情才是有理性的愛情,平淡的愛人們才能使彼此變得更好,這樣的感情也才能長久。
這種論述是有歷史背景的,古希臘流行一種男男之間、一老一少的愛,老的負責愛人,小的則負責被愛,年輕人用青春換取年長者的經驗及智慧,這是當時流行的教育方式,所以才有這樣一篇男人對少年論證沒有激情的愛才能幫助成長、才是更好的愛情的文章。
第三階段,愛是寧靜致遠,是一種永恆的智慧。
柏拉圖推崇的愛情有些複雜,他反對第一種愛,反對那種不顧一切、認定對象就至死不渝的愛,因為那是危險的,我們對另一半是如此渴望,可是沒人能確定誰才是命中注定對的人,因此我們容易執迷、容易擁抱了錯誤的人還不肯放手,甚至為此包容他所有的缺點,也包容他的背叛、包容他的暴力。
在柏拉圖看來,愛應該是愛某種美好的特質,而人只是這種特質的載體。例如愛他的辯才無礙,但不用愛他說的謊,愛他個性溫柔卻不用愛他的軟弱,前者是優點後者是缺點,當我們理解愛不必是愛某一個人的全部,而只是愛他身上某種特質時,我們才會明白,擁有同樣優點的人多如牛毛,我們大可找到同樣口才流利卻誠實、同樣溫柔卻堅強的另一個人來愛,沒有誰無法離開誰,沒有誰是命中注定的唯一。
柏拉圖也反對第二種愛,這種愛更像是友情的昇華,很多人在年少輕狂、轟轟烈烈的愛過之後,也許是傷得太深,也許是對愛情失望,就會開始追求這種平淡的愛。但柏拉圖認為,對愛情的渴望並不是壞事,壞的是我們錯認目標,我們不應該去追求某個人,而是要把這種熱情,拿來追求人身上的某種美好,如果失去愛情這種慾望,等於是失去了追逐的動力、也會虛度自己的人生。
所以談論什麼是愛之前,柏拉圖先論證了愛是我們要追求真、美、善等等人身上美好的特質,其次論證了愛是一種慾望、一種渴望擁有美好特質的慾望。再者,柏拉圖認為,既然是美好的特質,那我們就會希望永遠地擁有它,所以他認為愛是「追求一種永恆地美好的特質」。
因此,當我們說我們愛上誰的時候,我們愛的不是他的缺點(例如欺騙、暴力等不美好),我們愛的也不會是他的美貌(因為外表不是永恆),我們愛的,必定是他身上某些永恆的、美好的特質。
再來的論證,也許就脫離了我們一般人對愛情的想像,柏拉圖認為,既然愛是追求永恆的美好特質,那我們就會想要利用這些美好來孕育出某種「作品」,因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唯有把我們體內的美好化為實際的作品,才有可能永恆地保留下來。
而在柏拉圖看來,最高最美的思想跟智慧,必定是用來造福最多人的,所以他心中最理想的愛是一種對政治哲學的愛,是我們懷抱著改善社會的理想,去尋找另一個擁有類似美好特質、可以讓我們激起火花的美好心靈,當我們擁有這樣一個對象,當我們可以在生活中跟自己最親密的伴侶談論政治及哲學、能透過討論互相激盪彼此的想法,那我們就能進而孕育出永恆的作品:一種更新更好的法律、制度甚至城邦政府,用來永遠地幫助我們的人民。
這就是柏拉圖認為最理想的愛,你愛著改善社會這種的美好特質、你愛著懷抱這種特質的另一半、你愛著你的城邦、愛著城邦裡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