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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珊.桑塔格《論攝影》:我們的眼睛還是我們的眼睛嗎?

2020/08/23閱讀時間約 17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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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攝影》是桑塔格寫於1977年的著作。是一本探討攝影、影像的哲學專著。儘管到了2020年關於攝影的討論和現象已有許多變化,但這本書至今仍是攝影領域的重要經典。不過,或許這本書之所以在攝影還有攝影以外的領域都還具有屹立不搖的地位,並非因為這本書談論的是攝影。而是因為……與其說桑塔格討論的是攝影,毋寧說她討論的,是觀看。
更準確地說,透過對攝影的分析,桑塔格讓人理解攝影不是單純的觀看、拍攝而已。並指出,儘管觀看和攝影有所差別,但攝影,如今已大大地改變了我們的觀看。甚至,暗示我們現代人最大的悲劇或許在於,現代人已經不會觀看了,而是只會被動地接受大量影像和進行「拍攝」。
攝影剛出現的時候,許多人認為攝影不是一門藝術。想法很簡單,他們認為攝影不過就只是生活畫面的複製,有什麼獨特性呢?根本就是照抄的方便工具嘛~完全不符合當時一般人們認為藝術應該具有原創性的想法。
攝影家面對這樣的想法,大致上分成兩派。一種認為沒差,攝影究竟是不是一門藝術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攝影是一種如此真實、逼真的記錄。且沒有哪個地方、哪個物體、哪個人物、哪段時間他是不能拍的。換言之,對相機來說,他什麼都能記錄。只要能找到視角,相機是不受限空間與時間限制的。而且不像繪畫,照片幾乎可以完全複製拍攝的人目光所想要捕捉的東西。甚至透過鏡頭的倍率,攝影師可以在遠處觀看,進行拍攝。而不用實際參與進他要拍攝的場景裡。例如要拍攝戰爭,他不一定要真的進入戰場,而是可以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並拍攝到最精彩、清楚的照片,且可保存很長久的時間。因此作為紀錄是再適合不過的。就像人們會記錄自己的家人一樣,當時的許多攝影家因此將攝影投入到記錄的工作,例如美國攝影師貝倫妮斯.阿博特(Berenice Abbott)在三零年代時,決定以攝影記錄紐約這座城市的變化而在1939出版的攝影集——《變化中的紐約》;或是德國攝影師奧古斯特.桑德(August Sander)1934年的攝影集《我們時代的臉孔》,以攝影記錄了那一時代各種階級、行業、族群的肖像。
Berenice Abbott的《變化中的紐約》。摘自網路。
時間是倏忽即逝的,但攝影最大的魅力是能透過鏡頭去抓住那一瞬間,並永久保留下來。就像獵人拿起獵槍射殺獵物,當人們擁有了攝影的技術,也可以開始獵捕想要從我們身旁逃離的時間。同時,除了被獵捕,時間也可以被做成標本,收藏,並到處販賣。而回憶可以被固定、替代,然後一直流傳。
另外一些人對攝影的想法則不一樣,他們認為攝影的目的不是只是記錄。事實上攝影的目的是為了以嶄新的視覺去看待日常的事物,甚至創造新的視覺體驗。從這角度來說,攝影當然是一種藝術。而這種想法在當時很大一部分和法國的超現實主義或是美國的抽象表現繪畫有關。在當時為了證明攝影不僅僅只是記錄用的照片,有一群人用很新穎的方式進行攝影和照片的製作。像是以過度曝光的手法讓一個網球選手在一瞬間發球的所有動作全部同時呈現在同一張照片上,或是以拼接的手法進行合成。另外,也有人以一張一張的照片來拍攝電影,例如克里斯.馬克(Chris Marker)的《防波堤》(la jetée)。使照片不再只是紀錄,而是在蒙太奇的佈置手法下形成如同一則故事、電影的意義。也有人像是羅伯特.德馬奇(Robert Demachy)運用重鉻酸膠質顯影(Gum Bichromate Process)的方式把照片變得既像是攝影,又像是繪畫作品的風格(pictorialism photography),最後大部分最常表現的方式是透過拍攝不尋常的擺設、物體的照片,來表現獨特的情感,例如理查.艾維頓(Richard Avedon)的《man with bugs》,給人一種不寒而慄的焦慮感受。
Chris Marker的《防波堤》(la jetée)劇照。摘自網路。
Robert Demachy的畫意攝影(pictorialism photography),摘自網路。
Robert Demachy的畫意攝影(pictorialism photography),摘自網路。
Richard Avedon的《威廉・加斯比,生為奴隸》(William Casby, born in slavery)與《man with bugs》
某種程度上來說,《論攝影》的誕生是桑塔格為了整理和批評上面兩種想法的脈絡下所產生的。就本質上來說,桑塔格的想法偏向後者,認為攝影的本質是「超現實」的。不過這種對「超現實」的理解卻不同於後者的超現實主義。並根據這樣的理解,桑塔格雖喜歡觀看攝影,卻在書中對攝影有很巨大的批判,而不是像許多藝術家或是記者那麼熱烈、無私地擁抱這門技藝。
關於攝影是否能夠被稱為藝術,桑塔格很直接地說這是一個誤導性的問題。因為這問題就像是去問:語言是否是一門藝術?一樣地荒謬。或者他根本搞錯了重點。因為語言是一種表達的形式,既可以寫出被我們稱為文學的作品,諸如小說、戲劇、詩此類藝術文體。但也可以變成從政客口中講出的白癡的話語,或是變成骯髒、下流的黃色書刊,亦或是各種不痛不癢的廣告文宣和日常聊天等等這些我們一般不會稱為藝術的事物。攝影,就和語言一樣是一種表現、表達的形式,可以表現出某些被稱為藝術的事物,但也可以表達不是所謂的藝術的東西。
因此,就像前面第一種想法的人所想的一樣,攝影是不是藝術的確無關緊要。但桑塔格進一步反問:對,攝影是不是藝術的確不重要,但反過來說,攝影和記錄真的是一樣的嗎?我們拍下的照片真的等同於那一時刻拍攝對象的真實嗎?
桑塔格舉出我們前面提到的一個攝影師的攝影集,也就是奧古斯特.桑德的《我們時代的臉孔》為例。此人是德國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中葉的攝影師,因為拍攝了大量寫實人物攝影而出名,被譽為「德國人性的見證者」。他在一次大戰結束後,受到拍攝身分證政策與人潮的影響,決定實行一項「我們時代的臉孔」的宏偉攝影計畫。按照他的構想,這套攝影集大概會有七本(後來這本攝影集被納粹焚毀,後續計畫也沒能繼續進行),要把德國所有不同職業、階級、族群人們的肖像照拍攝下來,其中從農人、手工藝人、馬戲團成員、女人、工人、士兵、企業家、公務人員、貴族等等無所不包。而為了達成客觀、寫實的紀錄,在拍攝肖像時這些人被規定必須面無表情,也沒有什麼姿態,而是不帶表情地看著攝影機。換言之,就像在拍攝某種「身份證」一樣。
奧古斯特.桑德(August Sander)與他的攝影集。摘自網路。
August Sander拍攝的《公證人》與《鰥夫》。摘自網路。
儘管後世人們多半認為這些流傳下來的照片,就像桑德對攝影的理念一樣,是寫實、不帶情感的客觀記錄。然而,桑塔格卻告訴我們不完全是如此,桑德看似客觀的「紀錄」不但不是一種紀錄,其實完全反映的是他對不同族群、行業的既定印象。她舉出如果我們仔細地比較這些照片,會發現只要拍攝的對象是上層階級的人物,拍攝的場所必定是室內,並且這場所必定能夠彰顯其中人物的地位;反之,若是下層階級的人們,則往往在室外進行拍攝,像馬戲團的成員就是站在帳篷的外面。彷彿他們只應出現在這些符合他們身份地位的地方。同時上層階級的人們在照片中多半也比較能夠被容許有較自然的表情,下層階級的人們則似乎完全沒有這樣的容許。
桑德用攝影在找尋的,其實是一種對「典型人物」的確認,並將這些反映一族群「典型特徵」的畫面給記錄下來,聲稱這是一種「寫實」的「紀錄」。但究竟被寫實的是那些人們,還是拍攝者心中對人們、族群的既定認知?
「我們注視的從來不只是事物本身;我們注視的永遠是事物與我們之間的關係。我們的視線不斷搜尋、不斷移動,不斷在他的周圍抓住些什麼,不斷建構出當下呈現在我們眼前的景象。」——約翰.柏格《觀看的方式》
約翰.柏格的這段話在這裡完全可以變成:當我們攝影的時候,我們拍攝的永遠不只是那個對象,而是包含了我們隱微、無意識中想要和那個對象發生的關係。甚至為了尋找那股關係,我們使用相機不停尋找視角,來找到一個符合我們隱約想要的關係,將之拍攝、保存。也因此,桑塔格在書中寫道:「攝影,是試圖佔有另一個現實。」,而在另一本埃洛‧莫里斯(Errol Morris)所寫的《所信即所見》裡,則寫到大部分的人們在看照片時,並不根據照片的內容來做推斷,而是根據自己先前具備(不論有意識還是無意識)的信念來觀看照片,並在照片裡「看見」自己相信的東西。諷刺的是,這本書談的第一個案例便是在推翻做出和自己類似論述的桑塔格當初對某一照片的觀看,過程相當有趣,不過在這我們就不多談了。
「拍攝就是佔有被拍攝的東西。它意味著把你自己置於與世界的某種關係中,這是一種讓人覺得像是知識,因而也像權力的關係。」
攝影,某個角度來說,讓人們可以把認為自己看見、經驗到的事物化成一個穩固的現實。並讓他相信自己所擁有的觀念是真實存在的。而他自己扮演著這個現實的解讀者。除非我們有其他的照片和證據,否則要我們否認或忽視他的解讀是困難的,因為照片證明了他在現場。但桑塔格提醒我們,攝影儘管可以如實地複製在場的影像,但要說他是客觀的紀錄的話,只能說做出這一論斷的人們對攝影是天真、無知的。
簡單來說,攝影並不僅僅只是「觀看」而已。因為每個按下快門的瞬間,都是拍攝者作出篩選、個人解讀(哪怕他沒有意識到)的時刻。正如前面所說,選擇視角其實是在尋找某種攝影者意圖表現的關係。而如今人們最常想要在拍攝中表現的關係,是對現實生活的美化,還有特定議題的煽動。反過來,對景物的觀看,和對攝影的觀看也不一樣。在對攝影的觀看中,人們首先尋找的是焦點,因為照片讓人認為影像中必定有個要讓觀者去找尋的焦點,所以才會被拍攝。但一般的觀看不會預設景物存在自己要去找尋的焦點。
在智慧型手機普及化的21世紀裡。不論是出去旅遊,還是日常生活的聚餐、逛街,人們都會拿手機自拍或是拍下其他景物的照片。但與其說我們拍攝的是自己和自己以外的景物,不如說我們拍攝的,是我們在景物和自己身上「看到」的想像。怎麼說呢?多半我們在拍照的時候,不會只是拍而已。事實上我們會尋找角度、適合的光照與構圖,最後在現代我們還會美白、放大或縮小眼睛、調亮或調暗、按下美顏功能或使用各種風格濾鏡(例如復古、經典、回憶等等)。我們不是看到景物就拍攝,而是在看到實際的景物時,想辦法讓實際的景物符合我們心中的觀念來做呈現。而這實際的景物也包含我們自身。
強納森.柯拉瑞(Jonathan Crary)在1990年的著作《觀察者的技術》中強調:進入19世紀後,作為觀察者的人們並不是只是拿著攝影機在進行觀察,他還拿著攝影機創造自己要觀察、攝影的東西。並把這種觀察的視覺稱為「主觀的視覺經驗」,而不是純粹中立、單純接受的經驗。在此時,觀看開始具有一種自我強迫的性質,彷彿事物的觀看與紀錄都必須符合某種內心的觀念、既定的形象與「拍攝的方式」,才得以被接受、記錄,然後儲存至記憶裡,標示為值得回味的畫面。這樣的想法若放到攝影剛誕生的社會來看,人們或許難以理解,但放在如今智慧型手機遍佈的現代反而十分清楚。就如桑塔格說的,我們不止是在記錄我們的日常生活,我們同時也在用拍攝來美化日常生活。並把練習攝影的經驗拿來運用、訓練我們對事物的觀看。
《觀察者的技術》,摘自網路。
我們或許可以把這種現象稱為一種「拍攝」的強迫症,他的發生不是只是在我們拿起手機、相機的時候,而是在當人開始想像他人眼中的「我」時就發生了。這種強迫症最早或許可以追溯到鏡子被發明的時候,但後來透過攝影、手機等拍攝裝置的普及化而進一步獲得強化。且與鏡子帶來的效應不同,拍攝的意識讓人隨時在景觀、自我與他人間找尋焦點。因此圍繞在充滿廣告、影像的現代,人們無所不用其極地暗示要讓自己變「美」、變「好看」、變「有風格」。但在這裡,「美」、「好看」、「有風格」意味的不是讓自己的生活真的過地充實、有氣色,而是要讓自己隨時在影像中具有吸引人的印象。
至於電影,如果沒有特效的話,好像也不需要到電影院觀看,甚至當電影沒特效、沒有過於戲劇性的情節時,許多人們也不知道一部電影有什麼好看的。這就像許多紀錄片雖然品質很好,但他的觀眾反而是稀少的一樣。而許多劇情、思考深度單薄的特效片,儘管大家知道影片本身很爛,卻還是照樣掏錢買單。或許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大家都只想透過影像來打發時間吧。就像桑塔格說:「影像消耗現實,並讓現實成為過時。」,我們也在透過影像不停消耗不知如何度過的時間與現實。
雖然以智慧型手機的例子來說明現代人在拍攝中既是在進行觀察同時也是在創造影像的舉止十分適合。但攝影在追求的美化和煽動其實和智慧型手機的拍攝不同。在攝影的拍攝裡,照片追求的美化和煽動通常是指偏向詩意和具有美學價值的觀看,而煽動則是指一張照片具有的觀點。但手機追求的美化在今天更多是一種美感的庸俗化,他的拍攝不追求特別的美學,比較多的樂趣著重在日常的搞怪、諷刺、KUSO和玩弄後製。並想辦法讓圖像去觀點化,讓大家都變得容易接受。這點恐怕是桑塔格當時沒能想到的。
當攝影家透過攝影想要宣稱所有的事物都有美的角度時,是否也因為這樣,讓我們更加討厭、忽略現實更多是往往醜陋或過於平凡的事實?並且,因此想要把這些不那麼吸引人的特徵、面向想辦法給消除、給隱藏?而只要消除不了便會產生巨大的焦慮,帶來自己不是自己的壓力。
《論攝影》與桑塔格的另一著作《旁觀他人的痛苦》都在批判攝影給人帶來的錯覺,前者強調人們運用攝影刻意美化現實,並把美化後的現實認知為唯一的真實。後者則強調人們運用攝影煽動自以為是的同情和憐憫。人們或許以為攝影讓遠方發生的事情能夠呈現眼前,因此得到理解和傳播。但人們忘記的是拍攝並不只是記錄,而是經過挑選、特定視角的觀看。使得透過照片得到的理解不過是片面的現實。但照片的逼真和寫實性,卻會讓人以為自己通過照片完全掌握了事實。甚至我們會希望事實最好透過一張照片(證據)就能理解,就像透過ig上的一張照片最好就能把我自己或公司的特色全部展現出來,讓人不用再動腦、花心思探究其他的細項。可諷刺的是,我們暗自都知道圖片、影像放在網站上最主要的功能其實就是美化。
《論攝影》與桑塔格,摘自網路。
人們只想要影像,不想要觀看。這是《論攝影》後面我們可以讀到桑塔格對攝影帶來的其中一個影響的批判。但若要這麼說,就得回頭去問對桑塔格想說的「觀看」到底是什麼狀態?
簡單來說,當人們把觀看變成是攝影機、手機的事情時,人的眼睛剩下的功能就是觀賞。說人只想要影像,不想再進行觀看。意思就類似於今天的人們不再想透過影像去進行觀察,而只想透過影像去觀賞所有的世界、所有的事件。觀看與觀賞因此是不一樣的,桑塔格所想講的觀看是出現在視覺中一種主動的思索,最常體現在觀看繪畫的時候。這種帶有思索的觀看,用班雅明的語境來說,很像是一種凝視。不過在桑塔格或是約翰.柏格這裡,個人覺得更像是一種觀察,充分體現在他們對照片與畫作上的分析。相反地,不具觀察的觀賞是種不帶分析、反思的觀看,這種活動只在意他看到了什麼,而不在意他所「看到」的事物是如何被呈現的,與拍攝者的意圖有什麼關聯,並直接如實照收拍攝者在作品中直接傳遞的想法和感受,又或者直接在作品中投射自己空洞不實的情感與想法。
有人或許會認為攝影怎麼可能只是觀賞呢?因為難道我們不是在透過攝影去觀察世界嗎?這樣的想法並不完全錯誤,事實上許多的紀實影片、新聞讓人們更能注意到世界各處發生的重大事件。但觀察自己怎樣拍會比較好看或怎樣拍更能傳遞自己的感受,和觀察這個世界並不完全一樣。前者總是比後者多加一些情感與干擾。一旦拍攝者花較多的心力在前者,而不關注後者,那麼這樣的創造終究會造成情感的麻痺,使拍攝者的觀點無法成為深度的觀察,然後如同桑塔格說的,變成用影像來消耗現實。這樣的觀點同時也正是她對超現實主義後來走向的批判。認為超現實主義追求的照片將現實奇觀化,使拍照與觀看變成只是在追求吸引、刺激,不是在追求對世界深刻的觀察、深刻的觀點。而人們對攝影的觀看中也不再追求對其中觀點的分析。換言之,人們找尋焦點,而不是觀點。
不論是繪畫還是寫作,本身都帶有創作者的觀點,不會是客觀的呈現。但由於我們多半都很清楚繪畫與文學是虛構的,所以比較不會把其中的內容直接當成現實的再現。但在攝影裡就不一樣了,逼真的影像最可怕的就是讓眼睛不再進行觀察,不再自己思考。因為照片中的焦點實在太過清楚了。使觀看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思索,在遭遇到直接的影像時,可能把其中的注意力都給打散,落入空洞的被動接收。彷彿我們的眼睛不再是我們的眼睛,他再也沒辦法進行選擇、搜尋,而只是一個電子訊號的接收器,連接著各種媒體的裝置。在這種情況裡,究竟是我們在觀看影像,還是影像中的焦點在觀看、思考我們?有時也難以分清了。
這或許是一件諷刺的事,當今我們都認為這是一個視覺霸權、視覺中心的時代,影像、圖片充斥在任何地方,人們為了不要落後,只能不停地在網路上瀏覽資訊、閱讀文章、觀看影像。但或許視覺的霸權意味的也是視覺的衰落,我們不但近視越來越深,也越來越難以以自己的眼睛去觀察這個世界……因為更多的時候,我們變成用影像的眼睛(焦點)去觀看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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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掌握不住自己靈魂的人,才是真正的落伍者。」 — — 坂口安吾〈何去何從〉(收錄於《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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