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有多少事件已逐漸被淡忘....

2020/12/20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即使到二零二零年的今天,我仍然認為女生的處境很困難,追求「平等」的路依舊很遙遠。媽媽在重男輕女的傳統家庭中長大,沒有意外,她複製了原生家庭的觀點。
縱觀整個台灣社會,女性的地位的確有明顯提升,至少,我們國家的總統是女性,家鄉的縣長是女性,學校的校長也是女性,女性立委的佔比也將近半數,這些數據並沒有讓人失望,雖然我知道她們都比想像中要承擔更多「重量」。「就是書讀那麼多才沒有結婚」、「就是官當那麼大才沒有孩子」,其實這些歧視性言語仍然充斥在整個社會當中,「人生而平等」這句話偶爾像是嘲諷一樣,刺穿人心。畢竟微軟創辦人、蟬聯多年的首富—比爾蓋茲說過人從出生開始,起跑點就不同,是女生起跑點很明顯落在後頭,而這真的讓人感到無比辛苦,總是得透過不間斷的努力,才能證明自己的價值。
近期的事件亦是如此,我不敢相信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竟然造就出為所欲為的犯人,他們侵犯、討厭、仇視女性,從此以後,受害者回到宿舍的路途變得遙不可及,僅僅是因為犯人的慾望、衝動、冷血無情,和事後的毫無悔意。「性別主流化」、「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教育法」變得只是更加僵硬的法條,我提問時,講者的回覆是要「敢說出來」、「要懂得捍衛自己的權利」,這字面上聽起來都正確,但不可能人人懂法律、不可能人人有權利,懂法律、擁有相對權利的人才應該幫忙捍衛、為了她們而改變這些僵化的法條,「說出來」三個字看似簡單,但背後有多少痛苦、無奈,這時候,不就該捍衛「過往那個女孩」,捍衛講者所述、當年那個「對女性權利什麼都不懂的自己」。
想改變整個社會真的很困難,西方、東方對女生的歧視都是從盤古開天就有的概念,畢竟聖經記載女性是從男性肋骨所長成,歸功於男性,東方更不用說,女性是男性的「物品」,目的是「繁衍子嗣」、也只能「母憑子貴」,我不確定能為這世代的女性做些什麼,但若有機會我會盡力捍衛女性,希望有朝一日,能實現真正的「性別平等」,大家都能尊重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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