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的性騷擾事件延燒一段時間了,有些人說為什麼雞排妹不選擇提告,事實上包括我在內,我其實也覺得如果有錄影畫面那應該是可以告得成的,雖然說無論是上哪一種法院都必須要先進入“調解程序”(欸是這樣嗎?我不太記得),照理來說真的要告還是有一定的門檻,但是性騷擾本身最難舉證以及控告的地方,還是在於性騷擾的突發性導致很難採證的問題。
所以為什麼我會說性騷擾很難採證?是因為很多性騷擾都是猝不及防的,所以這也導致很多女人遭到性騷擾根本來不及反應自己應該怎麼做,所以才會很難舉證。
我在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常常被班上男生甚至女生公然性騷擾,無論是可欲或不可欲的性騷擾他們都時不時拿出來講,比方一下嘲笑我沒人要睡又一下說要把我先X後殺之類的。但是因為那時候沒有比較小型的側錄設備(就算有也很貴),再加上因為被霸凌長期以來處在被孤立的狀態,所以每次被這些男生公然性騷擾我都不知道要怎麼辦,甚至跟班上的女老師講,女老師也覺得小孩子都很天真善良,所以不處理我的指控,或者是問騷擾者說:
“你有騷擾她嗎?”
“沒有”
“妳看他說沒有。”
在每次這種性騷擾都被草草了結的情況下。我曾經有段時間認為江湖事情用江湖解決。當然這並不表示江湖解決這件事情是對的,而是我要說的是,因為這種事情常常出現在很多女生的生命歷程裡,特別是像我們這種外表不符合性別期待的女性在面臨性騷擾事件時常常更孤立無援。
所以這不能怪為什麼每次有性騷擾事件時,很多人都乾脆選擇不了了之了,因為面對性騷擾的突發性所導致的驚嚇,我們是很難第一時間收集證據為自己執行正義的。
像我直到現在走在路上也是經常被嗆聲沒人要上我,或者是突然被罵很亂很淫蕩,還有被常去的服飾店的員工說我“不適合穿衣服”這種相互矛盾的性騷擾,幾乎是什麼難聽就罵什麼。
但是面對沒有任何關係的人的性騷擾,你說你能舉證控告嗎?我走在路上好好的我突然被性騷擾我是要怎麼蒐證?反而你蒐證控告對方性騷擾,對方還會裝傻說自己沒有性騷擾,甚至還會進一步嘲笑你說“你長這樣誰要性騷擾你”,你還不如當場直接抓頭髮打起來,或者用拐彎抹角的方式讓他在各種意義上措手不及還比提告來得有效率,因為江湖的事情江湖解決,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這就是典型的男權社會的道理,也是男人自己建構出來的道理。君子風度究竟有用嗎?很顯然是沒有的。
所以回到雞排妹的新聞,我們先不管今天雞排妹到底怎麼了,從雞排妹的事件其實可以延伸到#METOO運動本身的問題,就是除了我們能勇敢說出來自己被性騷擾以外,我們還能再做什麼?特別是蒐證的部分究竟應該要如何蒐證才是在性騷擾事件中必須要有所研究的重點,而不是#METOO都已經發展這麼久,還是只有一直指控誰誰誰性騷擾自己,那麼這個運動讓人以為是什麼樣子?以及有沒有漏洞讓有心的男性甚至女性藉此運動加以利用?都會是讓#METOO運動變得岌岌可危的因素。
因為起碼就我這種被性騷擾者來說,我比較希望性騷擾者受到應有的懲罰,而不是讓他社會人格毀滅。所以如何研究蒐證與保留證據的方法,才是對被性騷擾者來說最重要的東西。
這篇文章寫到最後,我知道一定會有人說我做的那些事不對,但是作為一個連#METOO運動都壓根不在乎的群體,我想說的是,今天有人會不擇手段讓做壞事的人受懲罰,最大的因素並不是我們不尋求正規管道,而是因為用正規管道沒有用才會用這種方式。假如我今天只要蒐證以及提告就能解決問題,那麼當然事情都會變得很簡單的。
雖然對於雞排妹的事件我個人還是抱持著保留態度(這不是在譴責受害者而是目前案情看起來真的是霧裡看花),但是這個事件引起的輿論效應確實反映出女性被性騷擾時本身最大的難關。因此與其在討論為什麼雞排妹不選擇提告,還不如思考我們究竟要怎樣才能進行蒐證以及近一步提出法律訴訟,否則男權江湖的問題永遠都是江湖解決,而被責怪的對象就永遠輪不到真正傷人的性騷擾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