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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屁股買了又不想吃,能丟掉嗎?會不會很浪費?一時衝動買了衣服鞋子,但又只穿一次就不穿了,會不會很浪費?還有,那些塵封在 Steam 裡面從來都沒玩的遊戲呢?什麼是浪費?若浪費不OK,是哪裡不OK?
對於這些問題,我並沒有既定的答案,但下面想跟大家分享一下,這類問題有哪些思考方向。
雞屁股沒吃完,對不起老闆嗎?
讓我們先從一個許多人都認同的想法開始:若我們談的是道德上的壞事,壞事不見得有加害者,但一定有受害者。天災是壞事,如果我們能夠避免,那就應該避免並降低損害,但我們很難說天災本身的加害者是誰。反過來說,一件事情如果找不到受害者,甚至無法想像有任何東西受害,那我們很難說明這件事情哪裡不好。
因此,如果你的浪費是壞事,這應該是因為你的浪費讓你「傷害了某個對象」,因此你對這個對象有所虧欠。所以我們可以問,例如說,沒吃完雞屁股就丟掉,是否讓你虧欠某個對象呢?
確實有可能。像是雖然你有付錢給小吃攤老闆,但或許他期待你恰當對待他的食物,也就是把它吃掉。站在消費者的立場,確實,東西買了就是你的。不過人可以藉由「不恰當對待產品」來傷害製造產品的人的尊嚴,這應該不難理解。當你買了一幅畫,拿來當玄關地墊,若畫家知道,一定會感受到你的「敬意」。
當然,小吃攤老闆可能很開明,說「每人口味不一樣,不習慣就不要勉強」。若老闆真心如此認為,那就算你沒吃完就丟掉,也不算虧欠他。在這裡,虧欠是因為不尊重,要怎樣才算是不尊重,則取決於互動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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