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分感受,就多一分諒解;
多一分諒解,就多一分尊重。
君子對人對事,特別是對道德人格的事,對社會公義的事,相對來講,想得是比較周到、周詳、周全;而對別人的處境、背景,以致對他的所作、所為、所想,都能設身處地,感同身受。於是,多一分感受,就多一分諒解;多一分諒解,就多一分尊重。如此對人處事,相對來說是比較公正、比較令人信服。加上不器,自然有一種寬廣的心靈力量,放下身段,接受他人。這樣,最終就會團結群衆而不拉幫結派。
但小人則不然。由於小人處處只為一己之私利着想,他的胸襟氣量自然短淺,對人對事都沒有起碼的包容。故此,凡與己相同的就認同,而與己相異的就排斥。加上哪些小人氣味相投,物以類聚,自然就會形成小圈子,拉幫結派;而在內心虛怯下,互相聲援,互相憑藉,互相利用。像這種黨同伐異的心態行為,便叫做「比」(粵音庇)。
然則,哪些做了傷天害理,神人共憤的事的,難道孔子也會體諒他們、接受他們嗎?
不。孔子曾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見【八佾13】)若是違背天理,必會受到天譴(獲罪於天),屆時向誰禱告也沒用啊(無所禱也)!」(待續)
【原文】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為政14】
(註)周,完備,意指公正不偏,包容尊重。
比,依附,意指結黨營私,排斥異己。
【語譯】
孔子說:「君子公正不偏而不結黨營私;小人結黨營私而無法公正不阿。」
2021-11-10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