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長大後成為一個有用的人。」
這是小時候寫作文時常想起的句子,它之所以如此耳熟能詳,是因為這也是父母的冀望,師長的教導,與自己心中的喃喃自語。也可能曾經是某個陌生人的祝福,或鄰居間的話家常,就像隔壁的婆婆會扯著大嗓門說:你們家妹妹這麼乖,長大後一定會很了不起的啦。可能也就是這樣,自己心中似乎被植入了一個什麼,才會對這句話久久不忘。
但其實,我也不是一路揣著這份心念長大的。當十幾歲時,有誰會以成為一個有用的人為目標,每日奮鬥不懈。甚至二十幾歲時,我的腦海裡也不曾再出現過這句話,畢竟那時的人生目標是前進,是獲得,是振翅高飛,我的一切努力對自己有用就好,沒想過其它的,也不會花力氣去思考生活的意義。
只是在過了很久很久之後的現在,才真正地去想什麼才是「有用的人」。在我的版本裡,「有用」不該是從功利的角度、有沒有功能,甚至是有沒有錢或身分地位來詮釋。近幾年興起的「利他」,教大家自問我能為其他人做什麼,自己的一言一行、一字一句是否能幫到其他人,「利他」教我們跳出競爭心態,與人共享,從中找到自己的人生出路與樸實貢獻。
就算什麼都不能為他人做,只要懷有善意、行事端正、每天向世界散發好能量,就是一個非常棒的人了。熱情洋溢也是一種才華,因為你將熱情分享出去,讓周圍的人接觸到正向的情緒,便已足夠令世界微笑。
你說,做一個會令世界微笑的人,是不是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