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6
離最初我從日日徘徊於就讀學校附近的傳教士那裡知道「原罪」論述之後很久,因於對神話典故出處的好奇以及「西洋文學欣賞」的動機讀完舊約創世紀。讀後產生的諸多無關敘事邏輯的「問題」之一是-為什麼伊甸園中唯一絕對不可觸犯的禁忌是知識樹。為什麼鑄就原罪的成因是「知識」,而不是「欲望」。
關於自遠古流傳下來的神話,這類提問當然是無可能存在標準答案或普世正解的,但至少我們可以理解,人類有許多困惑、有許多悲哀痛苦、許多掙扎矛盾、憤怒不平,都是「知道了」之後才有的事,這旅途中許多難以跨越的、尤其是產自意念中的阻障,只纏滯著屬於知道的人。世界上有些坑是專為陷溺無知者,是專為挫磨道德良知者,而有些坑,是專屬於知識份子的。
我們指的是常態思維慣依理性、以客觀真實為依歸知識份子。最起碼是「有器量接納客觀實情者」。即便憤怒、不平,不論樂不樂受,這最起碼得是一個有能承受真實的重量的個人。
這是個現象。許多人指出現象,有些為不忍仁人自苦、自誤,有些為嘲諷知識份子的頑固愚蠢、不知變通。但少有人去追究現象背後的成因,為什麼世上就有些人寧願是這樣的,為什麼孔丘甚至視為表徵為之加冕「不傷不足以為君子」。
因為,有些自由、有些選擇,是知情者才能享有的權利。可惜這種好處是無法言傳、有時忤逆俗情,大多時候很難為普羅大眾同情或認同的,不輔以世俗成就和階級位置,真的很難產生普世的說服力。
許多人依道德標準把這類選擇歸於「利他」的美德,但我可以理解那無疑是自利基礎的一種。
沒有一個智性、仰賴多數意見決策的集體意識不仰賴這樣一批意見領袖,沒有一個對政治、公共資源分配不願或不忍徹底失望的知識份子不期望原生文明的社會結構中,有能力在各個領域中培養出這樣一批意見領袖。因為自身與無論政權或治權無涉的獨立學人身份,我們多少都會把這類期望交託於主政者善意的政治實踐。期望行政者能看見、能承認、能重視知性的社會成員與理想社會之間的必然關係。
但我後來覺得,把知性社會的公共期許投射在權力者的政治實踐,其實是很不靠譜的。簡言之就是因為依據的不可靠,故而失望機率很高。個人對公共管理者愈失望、就會愈自卑或愈憤怒,那麼這個社會的公共議事性質及輿論的氛圍,距離「智性、和諧」就更遙遠,期望以眾智、共識為據的多數傾向及選擇制衡自由社會的權力意志,就更不可能了。
這些「覺悟」卻又不是對「管理階層」、對於「法治」的否定與質疑,也不是為彰顯社會階級的反動及對立。而是,我覺得客觀認知相異階級的本位立場,有助於在正確理解下依善意而非仇恨尋求權力制衡之道,盡量維繫以公平、公開為原則的法治社會,真正使公共資源不淪為少數權力者的私人財庫,而為所有公民共享。
所有管理者的共同的立法本位,就是「便於管理」。不論政體,我相信沒有一個管理者願致力於培養個人意見特多、特難管理、十分令主管單位頭痛的多數公民。
而立於同一本位、同一目的,短視近利的管理者認為最方便的愚民政策,與期望長治久安、釋放法治社會高壓氛圍的管理者所見,又有不同。有些人能依政治智慧設想的「最省事」,是建構一個人人傾向於自治的公民社會,他們會知道個人理性及審美感性有助於提高人們的自我意識,會知道知性與對真善美的嚮往有助提高社會成員自我管理的意願。知道法律只需要用來防治少數人的社會中,個人比較自由、看待政治現實的觀點比較樂觀、善意、明朗。
但功利動機及實踐方法上,文明有美、尊重人性殊相的、自由多元的永遠比粗暴簡單、制式單一的方法來得費事。一顆子彈的震懾效果永勝於苦口婆心的說理或說教。故而,我們怎麼可能期望所有的管理者都能棄簡就繁、捨近求遠?
如果有心,我們的倫理學論述應該致力於發展「成功的愚民政策對於懶散野蠻、不求長進、傲慢獨斷卻妄想速效方法的管理者有何害處」。所有觀點都要善意、公正,所有的方法論都要有效,都要能在一個急功近利者有生之年或執政期間的個人經驗論中被印證。簡言之,一個有害的內因,也就是能令他們忌憚的事實,也許有機會說服權力者不再以最高的智慧教化出一世特便於管理的盲從的公民。
說實話,若要是個有自信、政治能力與政治野心相襯的管理者屁股後頭著一群沒腦的瞎子和蠻子搖旗吶喊、衝殺叫陣,到底是何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