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方格子」寫文章,先隨意拿出19年前寫的舊文嘗試編輯
2003.02.?.有位署名葉慈的青年學生,在台灣第二共和網(連結)發表文章表示:「喜愛搖滾樂,夢想是成為藝術家、搖滾樂人、民族英雄!未來計劃組成數個偉大的樂團、寫成一系列歷史巨著以原民神話和本土文化為主體的史詩和部曲,超越金庸,凌駕哈利波特和魔戒的不朽巨著!發揚台灣文化,照耀全世界!」「成為台灣的葉慈(W.B. Reals),以藝術領導台灣民族自覺和自決!」
本文基於鼓勵年輕人重視文化的立場,給他的意見。
葉慈少年兄:
看您文章的內容、語法、想法,我腦海中就浮現五十年代的台灣文化生態,特別是覺得與那時代的所謂「現代派」的「現代詩人」的調調很相似。如果有不同的話,大概是您立願成為「台灣的葉慈(W.B. Reals),以藝術領導台灣民族自覺和自決!」我高興您有這樣的志向,我也寄望台灣的年輕人應有「文化才是立國根本」的覺醒,因此我要花點時間,以過來人的身份簡短的跟您談談重要的文化理念。文化(在此的所謂文化,泛指精神、心靈範疇的文化而言,如習俗、宗教、藝術)是相對的,每一個民族都有自己獨自的文化價值觀念。文化變遷都是在自己民族原有的文化基礎(所謂傳統就是指這)上去求新求變,而不可能跑到別的異質文化軌序上發展。這也就是說,必須以自己民族文化為主體,選擇性的吸取異質文化的要素,把外來文化因素「內化」為自家文化的一部份,這樣文化才能真正的發展。台灣文化近百年來最大的問題,就是讀書分子一開始就違離上面兩點文化發展基本原理,以西洋科技文明的進步,擴大解釋為全體(包括藝術)的進步,視自己的本有文化為低俗、落伍而以去之為快,這就喪失了文化的自主性,也失去文化整合發展的基本原理。這是當前台灣文化分崩離析的最重要原因。
且歸結到您的志願來說,您的「文化處境」恐怕與其他年輕人、甚至絕大部分的現代化之階層一樣,從小就與自己的台灣文化隔閡,並且從「社會氛圍」接受台灣無文化或台灣文化粗陋、鄙俗的價值判斷,結果是台灣整個文化發展,脫離了我上述的兩點文化觀,一、認為文化是普世性的,台灣應該接受進步的西洋文化,並且名之為「國際化」;二、很多愛台灣的人雖然情緒上都關心台灣文化,但既不瞭解台灣文化的精神生命,自然無法在台灣文化的核心價值上,有效的發展台灣文化。這樣的結果會怎樣?答案是台灣文化會在大家的千呼萬喚中死滅。
我雖然不瞭解您的文化修為程度,但是我仍然建議您,要先瞭解台灣文化,這是從事文化發展不可或缺的基礎條件。西洋的文藝復興,是先有很多人文學者研究闡述希臘文化精神和價值,然後才在研究闡述的基礎上,有所傳承(rebirth)又有所創發(newborn)才發而為文藝復興。就以您所說的愛爾蘭文化運動言,也是先有「蓋爾學會」、「少年愛爾蘭運動」、「蓋爾運動協會」等組織和人馬,對愛爾蘭的文化做整理、研究、闡述,在這樣的基礎上才有葉慈(應該是Yeats才對吧?)等人的戲劇、詩、文學,由之整合、激勵愛爾蘭的民族意識,達到自由、獨立的建國目標。你喜歡搖滾音樂,這我沒有意見。我只想建議您,必需經歷瞭解台灣音樂的過程,然後在台灣音樂精神價值上,擷取搖滾音樂的某些素材豐富台灣音樂,這樣才能真正的以音樂藝術整合台灣社會人心,否則不論您的搖滾造詣多高,都只會是台灣上空的雲霧,成為過眼雲煙----像所有近百年來的藝術活動一樣。希望您不要以我的意見為忤才好。
王振義2003.02.?.於台灣第二共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