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麗特 福萊曼(Harriet Friedmann)/阿偉 譯
食物不斷的在通過我們的身體。它也很穩定的透過高速公路、鐵路、海運與航空等在流動。資金,則是透過金融網絡在作反方向的流動。糧食,因此可呈現出世界經濟運作的變化。至於那些從來不知對方是誰的人們,也在日常作息中透過糧食的生產、加工、運輸、銷售、購買、烹飪與享用,而給相互聯結或切斷了。
我在這裡提出一個概要,來呈現那些塑造我們成為糧食生產者、購買者、烹製者與消費者等的結構與做法,它們的歷史變化。我會來檢察目前給認為是“傳統的”兩種主要做法與結構:糧食生產與貿易的國際式樣,以及那促進糧食取得與分享的家庭關係。
人們往往會用“傳統的”一詞,來說明自己所習慣的事務。但這個詞也讓人忽略掉我們目前工作、貿易與家庭生活的方式,是如何、是在何時,以及是為什麼會冒了出來?我們一想到某種“傳統的”事務時,這看起來似乎是自然的、神聖的,而且是一直是如此、不會是由歷史演變過來的。但是每件事務,都有它的起源和原因。在這裡,我把“傳統”一詞附上冒號;主要也是希望讀者在明瞭它真正的意義後,不會再採用這個詞。每種“傳統”,都是給建構出來的。而當今,我們正經歷快速、全面的變化。
如果只是簡單採用“非傳統的”,來說明這些新的變化,我們就會錯過機會,去探究那些正在改變中的諸多“傳統”歷史。目前有很多的新的做法與關係,也正在給(重新)建構起來;而這些將來終歸會變成是“傳統的”。這種觀點讓我們有種歷史的視角,來瞭解目前許多新的做法與關係的建構。
目前,在我們眾多人之間的連結,已深入到整片大陸與全球。而我們也會看到,當今最重要的,則是那個在許多政府的新政策、與各種國際協定支持下,而得以讓跨國集團可大肆來把遙遠的勞工與消費者相扣合的連結。我已經指認出那兩股相互依隨的國際貿易變化、與個人生活變化;也希望我們能選取出那些適合自己真正需求的最佳做法。
糧食政治經濟的變化
背景:在世界各地,有關糧食生產與貿易的許多“傳統”已在快速發生變化。“非傳統的”出口方式,在透過新的國際政治與經濟事態的開展,已經更為增強。1982年,國際債務危機正式啟動,1994年「北美洲自由貿易協定」(NAFTA)生效;緊隨著的則是(1995年)那新的「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成立。經過多年艱難的談判,「世貿組織」總算取代了那於1947年設立的「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關貿總協定」其實是幾套會支持各國經濟發展的國際規則其中的一支。而在這一架構下,會促進某類的糧食生產,像是:鼓勵(非洲)津巴布韋大量種植玉米;以及促進某些貿易型式,像是:支持宏都拉斯專門出口香蕉等等。即使玉米與香蕉,最早都是由殖民統治者引入這些國度;但它們目前都已變成是當地的“傳統”。目前的狀況,則是許多國度全國糧食消費與生產的根基,正在發生變化。而在前階段時期所建立起的全國性架構也在改變。因此,我們得回到殖民式生產與貿易的那段歷史。
▲瑪丁尼克島甘蔗種植園中的勞工。(The Caribbean Photo Achive 提供)
植根於殖民式世界秩序的“傳統”
就全球–在地關係方面,我們先由在地端談起。“傳統式”農業與菜餚,通常是指兩種不同的式樣;而它們也分別源於早先殖民整合中兩個不同的時期。一個是稱為小農。在16世紀,一些古老的小農社會給轉換,而一些新的社會也給創建出來。不論是在法國、(印度)旁遮普邦、(非洲)薩伊、日本或墨西哥,當地的小農社會都整合出它們自身的農耕系統與飲食文化(註1);而且是就地生產自己的糧食。即使是有全球性市場把它們相連結,但它們仍維持原本的小農特質。而這種栽種與野放的食材混合方式,也適度的支撐起一群健康的人口;預防在當地生態系統中,發生任何的災難。(人口一旦過多,就得靠著強力壓榨生態系統才得以生產出足夠的糧食;這會引起突發性危機)。絕大部分的農作,都是由在地人或他們飼養的牲畜所食用。至於廢棄物,往往也是由在地來消化;通常是腐爛菜渣與糞便,可用來作為肥料增強地力。當危機出現,使“傳統”無法再持續運作下去時,這些社區,或是衰亡了,或是改變方式,或是遷移。如果能成功的在其它地方重新得以安頓,它們就會來適應當地新的社會與生態環境,開創出新的農業與烹飪“傳統”。小農社會是位於地權階層的底端,(註2)而這個地權階層,在殖民征服與生產變化中,也發揮一定的作用。像是在地大地主,通常會要求外加的作物與牲畜等;而他們也往往有自己分別的、精美的菜餚。這些地主也可以被新的殖民統治者給納入進來、或取而代之;而殖民者往往是指令小農來生產外銷作物,其中有些作物甚至是由世界其他地方給引進過來。像是在(印尼)爪哇所出產的咖啡,就是由北非(通過中東)而給引進。到了十九世紀,在世界許多地方,造成只對某一種作物(又稱作:單一作物)的專殊化種植;而收成,全是由在地社區給轉運到殖民母國。
第二種“傳統的”農業式樣在一開始形成時,就引入了單一作物種植的方式;而且是在殖民統治所創設的種植園(planatation)中專門來種植。一般種植園的農耕,通常是採用契約工或雇用在地工人;而這些勞工也可在小塊土地上生產自己的糧食。至於最極端的情況,還要數那採用奴隸的種植園;它們往往是引進新的作物與人種,來取代在地原本的社會與生態系統。像是從亞洲引入甘蔗、由非洲抓來奴隸,送到英國、法國與荷蘭殖民地的種植園園主手上;而這些農園土地也大多是由當地原住民部落手中搶奪過來。蔗糖生產出來,就送回到歐洲;當地生產出的奢侈品全由種植園園主享用;而奴隸的糧食通常是靠進口。這是我們目前所熟悉狀況的倪端:所種出、與所能吃到的,變成是兩回事。而且是在歷史上,首度出現要靠金錢,才能決定人們能吃到什麼、或是有沒有得吃。
▲瑪丁尼克島種植園中的勞工。 (The Caribbean Photo Archive 提供)
這個已超過五百年、而且留傳迄今的轉變,終於擊破了世界許多地方千百年來自有的飲食與耕種方式。(註3)而那專為外銷的農作生產,則變成了在地的“傳統”。到了十九世紀,迦納專門種植可可;宏都拉斯只種香蕉;馬汀尼克島種植甘蔗;(印尼)爪哇種植咖啡;(加拿大)薩斯喀徹萬省(Saskechewan)種植小麥等等。而出口這些單一作物,也正是殖民作法的結果。例如迦納這英國當時在非洲的殖民地,就開始專門來種植那原本是中美洲土生植物、但由英國殖民者引進的可可。西班牙的殖民統治者,也把原本在亞洲的植物引入“新世界”––把香蕉引進中美洲與墨西哥,將甘蔗帶進古巴等等。至於那由歐洲商人與種植園園主引進拉丁美洲的咖啡,則是源自伊索比亞。歐洲殖民者把小麥引入加拿大;這在歐洲當時是早已熟悉的小麥作物,卻也要費經數個世紀,才能將它從源起地:當今的伊拉克與伊朗等地方,來適應歐洲的環境。
這些我們目前稱為“傳統的”糧食生產式樣,其實是始於16世紀的殖民化:由人口、植物與動物等大規模的流動所造成。而在這種大規模殖民式流動中,在很多的“新世界”中,糧食是由一地交換到另一地;而人們也逐漸順應他們所生產的新作物與新的烹飪方式;把新移民與原住民的知識,相混成一種“土洋式”(creole)的農耕糧食系統。一旦“傳統的”食物開始改變,餐飲與耕作方式也跟著改變。像是墨西哥就為義大利“傳統的”美食與農業,在製作醬料方面添加了番茄,與在玉米粥中添上 corji。墨西哥為西班牙與葡萄牙菜餚帶來了辣椒(capsicum);這是哥倫布為了取代黑胡椒而帶回去的。沒多久,墨西哥辣椒也經那葡萄牙(於印度西南的)殖民地:果阿(Goa)進入印度,而變成當地“傳統的”香料。馬鈴薯源起於秘魯,但它在不只是南亞人、也包括愛爾蘭人與波蘭人長久的抗拒後,成為當地的“傳統”食物。(註4)墨西哥玉米,成為贊比亞與非洲其它地區農村中的主食。當非洲裔加勒比海人擺脫了幾世代的奴隸地位,在加勒比海地區設立起了一個個農村後,也會把這玉米帶回到原母國。至於在牙買加的菜園與菜餚中會出現芒果,這也是由那些在蔗糖種植園取代獲得自由的奴隸的印度契約勞工所帶來的。
在同時,那些沒有生產自己餐飲中一些食材的國度,也開始依賴那些生產這些食材的國度;而這也更刺激單一作物的出口。商行不僅是把植物由一地方引入另一個地方,然後在銷售後獲取利潤;它們也鼓勵種植園園主能出口異國式產品,來建立起自己的貿易網路。於是歐洲人、北美洲人逐漸認為像是:咖啡、茶、巧克力(從可可製造出來)、糖、香蕉等,也成為他們“傳統的”飲食。為了因應這種需求,許多的農村在幾個世代下來,也建立起那靠專門種植這些單一作物來賺錢的“傳統”。
▲牙買加的外銷香蕉種植園。(The Caribbean Photo Archive 提供)
在這種形勢下,墨西哥倒是有一段到20世紀末之前,農村自給自足、自種自食在地作物,與其他地方不一樣的歷史。拉丁美洲各地在1810到1820年間,從西班牙爭取到獨立。那些留下來的西班牙裔精英,也基於那於殖民時期靠強迫勞役所建立起的大莊園,而在各新生國度轉型成為當地的大地主與首長。但墨西哥自1910年後,倒是與俄羅斯革命相併進,卻又展開出另一系列的革命。結果則是創建(或再創建)出一種法定的土地共有權,稱為:“村社”(ejidos)。在這些共有的土地上,農民可耕種與享用自己的玉米、大豆與瓜類,而不至於受到得生產外銷作物的壓力。
墨西哥革命背後的推動力是土地再分配;而這也在1930年代,形成許多的大片土地給組織起投入集體農業的生產。但與那在史達林時期蘇維埃集體農場不同之處是,墨西哥的村社(註5)在讓土地免於受到市場的操控後,倒也不是來順從那國家的中央計畫;而是來為原住民族的自治社區奠定它經濟基礎。至於那些種植園、超級市場,以及“現代”糧食系統的種種做法,對這種基於原住民自治社區的一種全國性糧農系統,則是不得其門而入。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當地人口數超過了自足能力;於是許多人、尤其是男性,會外出到墨西哥其他地方或者是美國從事季節性工作。最後,婦女也會離開村社,到都市或是到美墨邊境的加工出口區(maquiladores),或是到美國找工作。
“傳統”的瓦解與再造:美國與發展
那植根於殖民式世界秩序的“傳統”的瓦解,始於那在1950、60年代開展的去殖民化風潮。幾乎是整個十九世紀、甚至在二十世紀初期,不僅是糧食、甚至是全世界整個政治、經濟體系,都是由英國勢力所支配。但是在第一次與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卻也加速了英國勢力的衰退,與美國、德國、日本,以及最後是蘇聯的興起。在二戰期間及戰後,美國終於奪得它在全球經濟上軍事與政治的領導地位,也填補了英國在衰退後所留下的真空。但是到了1950年代,蘇聯崛起成為競爭對手;整個世界於是也重組為由美國與蘇聯“超級強權”所領導與支配的兩個大型的競爭集團。這兩個超級強權在爭奪政治合法性,這也是說:看會是那一種經濟體系,能有助於快速的發展?發展,既然實際上就意味著工業化,(註6)於是那些仍在為自己與當地市場生產糧食的傳統農民與小農,就給推到舞台的邊緣。
美國在這段期間的兩項創舉,也重頭調整了全球糧食經濟。第一項創舉,是發生在1930年代“經濟大蕭條”期間。美國政府設立了一個政策:它答應小麥的價格如果跌到國會所設定的水平,就會用高於市價的價格,來向美國農民購買小麥;防止農民破產。但是到了二戰後,美國農民很難來出口他們的小麥;因為歐洲買方在戰爭的摧殘後,根本是無力來購買。另方面,美國政府也實施進口管制,防止其他國度的農民把產品賣給美國。美國的政策,也因對自己農民提供較高的糧價,而把美國國內市場與世界分隔開來。
如此一來,美國政府便擁有過多的小麥,而它又不能在自己國內出售。如想這麼做,小麥的“市場”價格就會越降越低;而下跌的“市場”價格,又會與政府保證價格之間的差距會不斷的擴大。於是解決這問題的方案,就是把小麥送到國外去處理。當然,國外的市場,也因三項因素而受到限制:
1. 歐洲與日本,由於都受到二戰戰火的摧殘,當地饑餓的民眾與他們的政府,缺乏美元來購買小麥;
2. 兩個超級強權之間沒有貿易關係;
3. 在這兩超級強權以外的國度,由於大多數人仍住在農村;因此大多時候他們能夠有自足的糧食。
▲千里達的甘蔗園。 (The Caribbean Photo Achive提供)
這些國度,後來給稱做是:“第三世界”國家(不屬美國或蘇維埃體系一環的國度),“欠發達國度”(LDCs)或是南方(不屬於資本主義或社會主義等“富裕”的工業化北方的國度)。然而,一旦隨著(美國)「糧食援助」(food aid)政策的實施,這些原本糧食自主的國度,很快就依賴著進口那由美國政府補貼過的糧食。
美國政府的第二項創舉,也同它第一項農業計畫一樣具有新意。它開創出一種特別的「對外援助」(foreign aid)方式,目的是想來克服貿易障礙。這始於1948年的「協助歐洲復興的援外法案」(Foreign Assistance Act to Aid European Recovery),也稱為:「馬歇爾計畫」(Marshall Plan)。透過這方案,美國就可把物品送到歐洲國度(與日本),協助它們重建飽受戰火蹂躪的工業,並使它們的農業朝向更工業化、或“現代化”發展。由於這些收受的國度,當時幾乎是拿不出任何東西來做交易(除了“它們的”殖民地的原料),而且也無法賺取美元來支付。於是美國就會接受那以當地貨幣來付款的方式。這所稱的“配套資金”(counterpart fund)只有在那些發行自己貨幣的國度中才算有效;但美國可動用這筆錢,來協助當地的難民,償付軍事開支等等。在1948到1951年間,美國透過「馬歇爾計畫」,散發了約135億美元,協助歐洲各經濟體的重建。使得它們可以再度出口貨品,來換取美國進口品。美國靠著重建貿易夥伴的經濟,來回復貿易關係;它達成了它的目標。
至於設立起援助第三世界國度的法案,也是仿照「馬歇爾計畫」;但成效不同。1954年,美國通過了“公共法”480(Public Law(PL)480);這也稱作是「和平糧食」(Food for Peace)計畫。就像「馬歇爾計畫」一樣,它也想為美國的小麥開創海外市場;而且也成為美國與蘇聯在爭取盟國的一種手段。但與「馬歇爾計畫」不同的是,它最後並未能創建出那能自給自足的貿易夥伴。這主要是美國決定第三世界做為收受者,是基於人道與戰略的考量。它協助收受國政府,讓它們得以分派廉價的糧食;它協助第三世界城市的工業發展,讓當地勞工可用較低的價錢來購買糧食,而得以來支付較低的工資。美國把它過剩的小麥在國外處理掉,可是它先前的農業計畫,卻讓國內小麥持續超產,而且是剩餘日益增加。
這援助外國的創舉,到頭來反而是讓美國超越其它大型農業出口國,成為世界主要的“糧倉”。也正因美國主導著世界的糧食市場、採取國家保護政策、補貼自身的糧食出口,於是一些原本也在競爭的出口大國,如:加拿大、阿根廷、澳洲與巴西等也就落到後面。又因許多第三世界新興國度的政府想要力圖“發展”,於是往往也會接受美國的糧食援助。但進口這些由美國農民高度機械化生產、經大量補貼的糧食,也使得它們本地的農民無法繼續在本地市場販售類似的糧食產品。於是很快的,許多的第三世界國度由原本的糧食自給自足情況,轉為糧食依賴進口。至於那些無法繼續務農的小農,則是給鼓勵遷到都市;他們在那兒可找到帶動起工業化的低薪工作。糧食援助,往往使得糧價與工資,遠低於它們應有的水平。雖然為生產本地糧食的農耕變得日益艱困,但像是蔗糖、鳳梨等單一作物的出口,仍是受到支持。於是,貿易式樣有所轉變;從糧食是由殖民地運往殖民母國的老式樣,轉到一個糧食是由霸權勢力(美國)進入到歐洲前殖民地、目前稱作“第三世界”的新式樣。(註7)(墨西哥是個例外,它在村設土地上所生產的玉米,不會與美國的玉米與小麥相競爭)。
▲千里達的“傳統式”民房。 (The Caribbean Photo Achive提供)
在1954至1973年期間,「和平糧食」計畫有助美國來支配全球小麥市場,並且使得全球維持著低糧價狀況。美國位居網絡的中心,對自己的農民與出口作補貼;並拒絕把農業納入國際談判的一環,而造成得降低關稅。至於其他國度,也有樣學樣的採取類似政策,並依據自己在世界經濟的地位來做調整。像是「歐洲共同體」(現在已成為「歐盟」),早在其它產業部門之前,就已整合好它的農業,對自己的農民做大量補貼;日本也是如此。到了1970年代,由於「歐洲共同體」對農產品出口的補貼,也使得它本身成了與美國直接競爭的對手。
至於第三世界各國的政府,則通常是混和了模仿「歐洲共同體」的守勢作法,與接受外援來“現代化”傳統農民的農園。在那會提供由特定國際機構所孕育雜交種子的“綠色革命”大潮下,農民也給勸誘從混和種植,轉到單一作物的生產;像是:小麥(墨西哥)、稻米(菲律賓,印度),以及其他的主食作物。這目標,主要是通過使用機器、尤其是化學品(化肥與殺蟲劑等)來提高產量。如果能達成目標,那麼農民就可以在每單位土地上生產出更多的作物。如此一來,它們除了進口(美國的)穀物,還得由美國進口器具與化學品。而“綠色革命”,也開啟農民之間更大的不平等;一些農園靠著犧牲別的農園而壯大。而它在把農業作法給簡化後,也造成許多農村失去了長期以來自身食物、草藥、燃料與天然肥料的來源。(註8)
怪異的是,小麥原本是舊世界的土產,那位於(“新世界”)墨西哥的國際“綠色革命”研究中心,卻致力於小麥的研發。但只要是農民再受到村社的保護下,墨西哥那以玉米為主的糧食系統就很難來給“現代化”。整個墨西哥的糧食體系,在歷屆政府政策的引導下,實際上是走向全國更大的自給自足。墨西哥政府,也像美國、歐洲與日本政府一樣,會提供農民價格支持與協助市場行銷。而這種種保護措施,也使得“濕玉米粉”(masa)與玉米餅(tortilla)的小製作店家,形成巨大的網絡;而可在即使是大城市中,都能直接供應給消費者。墨西哥政府本身還擁有許多的工廠,來對像是:糖、食用油等基本物資做加工與販售。在這整合的最後階段––於1970年代、在1982年外債危機發生之前––墨西哥政府也推出了“國營民眾維生公司”(CONASUPO):這是在一些無法支撐當地店家經營的貧困地區,成立起公營商店的系統。由政府所籌設的一套糧食系統,來作補貼、以及維繫小農與低收入消費者的生計。(待續)▊
註釋:
註1.T. P. Bayliss-Smith, The Ecology of Agricultural Systems (Cambridge: The University Press, 1982), 69-82. 也參閱: Sidney Mintz, "Eating and Being: What Food Means," in Barbara Harriss-White and Sir Raymond Hoffenberg, eds., Food: Mul-tidisciplinary Perspectives (Oxford: Blackwell, 1994), 102-115.
註2.Eric Wolf, Peasants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1966).
註3.參閱: Vandana Shiva, Monocultures of the Mind: Perspectives on Biodiversity and Biotechnology (London: Zed Books, 1993); Mintz, "Eating and Being"; Harriet Friedmann, "Going in Circles: The Political Ecology of Food and Agriculture," in Raymond Grew, ed., Food in Global History (Boulder, CO: Westview, forthcoming).
註4.Richard Schweid, Hot Peppers: Cajuns and Capsicum in New Iberia, Louisiana (Seat-Ue, WA: Madrona Publishers, 1980), 12-16.
註5.村社,是在墨西哥由自治社區集體擁有的一種形式;這也是種與現代諸多集體財產形式相連、而能再開創原住民生活方式的做法。各村社有各自發展的方式,它結合了集體與個人使用與配置土地的權利。一般來說,村社社員可留在土地上生活與耕種,免於受到全國與國際市場的衝擊。
註6.Philip McMichael, Development and Social Change: A Global Analysis (Thousand Oaks, CA: Pine Forge, 1996), 35-36.
註7.Harriet Friedmann,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Food: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Postwar International Food Order,"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88 (1982), special supplement.
註8.參閱: Shiva, Monocultures of the Mind.
*本文譯自:Harriet Friedmann:The Changing Politics of Food: Rethinking“Traditions”.2010.06. Harriet Frienmann是加拿大多倫多大學(University of Toronto)社會學與地理學教授,“國際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