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節目中我們要一起搭乘時光機回到歷史上的2016年3月3日。看看6年前的3月3日,世界發生了什麼重要的事?
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因為涉入台北雙子星案收賄而遭羈押。
羈押期間律師聲請閱卷卻遭法院駁回,賴素如主張違反憲法訴訟權與人身自由律師聲請釋憲獲准。
司法院大法官於2016年3月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討論律師的閱卷權。
最後,大法官做成
釋字737號解釋,認為法院應以適當方式使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獲知檢察官據以聲請羈押的理由。
本集重點
🔎 為什麼要閱卷?在訴訟中有什麼作用呢?
🔎 如果律師可以在偵查中閱卷,會不會讓被告更容易脫罪呢?
🔎 閱卷是刑事辯護中重要的工作,許多冤獄平反的案件,都跟閱卷有關。
🔎 什麼是羈押?誰有權核發押票?
🔎 羈押程序攻防與偵查不公開。
🔎 臺灣在釋字737號解釋,已容許偵查中一定程度的羈押閱卷權,而中國依舊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