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快要變成稀有行為了,我周邊的人,固然有重度閱讀者,家裡的書堆到走道剩下一小條縫隙,要側身行走,偶爾被絆倒,或是腳的大拇指踢到瘀血烏青(那個真的很痛),也有人因此改變買紙本書的習慣,開始讀電子書,但這都是比例很低的異類,快要成為美好典範了,但是對於廣大不閱讀的人來說,才不是甚麼典範呢!
多數的人以追蹤youtuber的說書幫忙重點整理,或花幾分鐘聽youtuber把一部電影講完,聽說這才是主流。但我想要花時間把自己有興趣的東西讀完或看完,然後產出自己的觀點跟想法,跟別人不一樣也沒關係,感覺那是自己的財產,雖然不值錢。
書不好賣,可能是書太厚,頁數太多,又占地方,還有一個我原本沒想到的理由,那就是有人抱怨讀不完。
我想到手機閱讀長文的痛苦指數應該更高,通常手機畫面滑個幾次,如果文章還沒結束,可能就沒耐心了。
對於書寫者來說,寫短文的難度更甚於長文,長文可以起承轉合,加上華麗詞藻,各種譬喻,但是短文不行,短文一開始就要把斧頭拿出來直接砍下去。我的短文訓練其實是從twitter的140字開始的,140字說一件事情,一個主張,一種抱怨,或讚美,或疑問。如果140字的訓練沒有問題,那600字的空間就很大了。
倘若是手機閱讀,理想的單篇文章大約1 到2分鐘,講一件事情就好,或提出問題,直接跳到結論,這會讓文學界大老跳腳吧,但每個時代都有文學的新實驗,這沒辦法。
長文閱讀還是要回到紙本,或是電腦,以及ipad或Kindle、Kobo、mooInk等閱讀器,不過有特例,如果對主題有愛,再長的文,幾萬字的文,手機滑100次的畫面都會心甘情願,尤其文章罵的是自己討厭的人,或文章歌頌的是自己喜歡的人,那就不痛苦,會很開心。
已經讀到最後這段,預估在2分鐘以內,沒有因為痛苦而離開的你們,真是感謝!這2分鐘只是這一整天的微小碎片,但請問有5月1日到期的鳳梨罐頭嗎?哈,沒事啦,我偷了重慶森林的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