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了《快速抓重點,過目不忘的閱讀術》,覺得不要拖拖拉拉的看完一本書是對的。 「書看得太慢,就像是放慢速度的音樂,不容易看清書的全貌」我很認同這個說法。 但經過這幾天的刻意加速閱讀,又發現,書還是不能讀得太快,如果不停下來,對有感覺的地方,多做思考,那就只是用眼撇過而已;這不僅無法記住內容,也無法體會到感覺。 要把閱讀抓在,不草草略過的「看書」和不太過認真的「讀書」之間,實在是門大學問。 還是這一切僅僅是我對「閱讀」這件事太過認真的內耗? 我的人生總是在一堆進進退退之中渡過。 持續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