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愛的保鮮期,不是要說保鮮期這件事可愛啦。(人家讀者那麼聰明需要妳特別說明嗎?)
就是呢,根據我的多次多年臥底經驗觀察,父似乎很明顯的認為小朋友的可愛,是有年齡上限的。
在幼兒四歲將要結束迎來五歲的時刻,就是開始要被直接跳過一般小孩的中間階段被當成十幾歲的小孩對待了。
從我自己、到看著我兩個妹妹(一個小我三歲,一個小我七歲。),以及我妹妹的兩個可愛的女兒,她們都經歷過最好抱的嬰兒期--------大約從她們開始對會妳笑的時候,妳就已經被征服了,妳的心就已經被融化了。
嬰兒實在是太、太、太、太、太可愛的一種生物了。
他們對任何人沒有任何防備,散發出的是一種類似天使的磁場,吸引著你,前去愛她、呵護她、照顧她,她哭不停的時候我也會跟著哭,因為心疼,她太太太太可愛了,我小小人生中認識的第一個嬰兒,就是大妹。
我很清楚知道我愛她。
沒有人特別去教導我要愛妹妹、要友善、要如何如何,但我就是愛妹妹。
還記得我被寄養在阿公阿嬤家的時候,媽媽剛生完妹妹回來坐月子,我看著那個像洋娃娃的大小,活生生、在換尿布的時候拆開強褓,露出小手跟小腳一直動來動去、踢來踢去的小小生物,我簡直愛死了。好愛。
我想要天天都抱著她,無時無刻都不要放開。
妹妹是我不斷強烈的在每一次遇到母、有機會跟她相處的時候就都會跟她要求的。
「媽媽,我想要要一個妹妹。」
我太、太、太孤單了。
生活中可以對談的人是老人家,生活中的娛樂是電視機,以前只有三台的時候,節目開天窗這種東西根本理所當然。中午前你是沒有東西可以看的。
我可以無聊到盯著開天窗時候打開著電源的電視機,兩手趴在螢幕上,內心希望也許可能Maybe電視會突然出現有意義的畫面,而不是雪花、或是⋯⋯⋯(呃,現在我腦海中出現當時的那個還原場景畫面,我看到的是股市圖嗎?咦?)
好啦,那不重要。
在阿公阿嬤家相處的都是大人,每天都要見面的賣菜鄰居阿婆,跟其他阿婆,瓦斯行老闆、瓦斯行老闆的媽媽、碾米行的米尬忠叔叔、阿公廣袤土地中某條偶爾會經過的路上、家裏有一隻只要碰牠的頭,就會搖晃擺盪的吉娃娃擺設的遠親阿祖家,他們全部都是中老年人。
因為年輕人都去北部工作了。
我的玩具就是⋯呃,我好像沒有玩具。
我的玩具就是大自然。
這是漂亮的說法。
唯一能遇到的小孩,是兩年後因為父母離婚、住在我對面的倆姐弟、但是跟他們玩是有條件的,他們會叫我做很多危險的事情,比如從很高很高的地方跳下來,那個高度已經超過我能接受的極限:即便是我都知道,跳下去。我腿可能會摔斷。但如果我不照做,姊姊就會要脅我「不做的話我們就不跟妳玩。」阿嬤知道後很生氣,覺得他們有夠邪惡的,禁止我再跟他們來往。事實上跟他們玩也挺痛苦的,動不動就要被威脅、情緒勒索。可是我寂寞。
而幼稚園的小朋友呢,我好像也沒有跟他們一起玩的機會。我在鄉下的幼稚園裡面是班裡年紀最小的。他們覺得我什麼都不懂。
但是上學也不是我最開心的時間。
老師被阿公阿嬤要求、天天盯著我不准我使用左手,而左手卻是我的天生慣用手,所以老師好像常常在用雞毛撢子打我的手,不會痛,可是很挫折。
好啦,睡午覺的時候,偶爾可以跟上坡家裡開雜貨店的吳建和睡在一起是蠻開心的。他是我人生裡第一個喜歡上的男生,我覺得他超帥。
那個感覺到現在我都還記得。
會有一種幸福的感覺呢,睡在他旁邊的時候。(???)
好,總之,在每次我跟唸咒一樣的、只要能接觸到我媽、能跟她說到話的每一次,我就會運用機會拜託她生一個妹妹給我。
想要。
超級想要。
我只要堅定信念的知道自己想要一個東西,我就會窮追不捨、一直到我達成目的。
有次跟媽一起坐公車,車上坐著一對穿著一模一樣的藍色格子洋裝,長頭髮的雙胞胎姐妹。
她們正在無助大哭。
好像是她們的家長把她們忘記了,下錯站之類的。
我逮到機會馬上對我媽說:「她們的媽媽不要她們了。可以帶回家給我當妹妹嗎?可以嗎?可以嗎?」這不是我心心念念現成的妹妹嗎?
「喂,妳看清楚,她們都比妳大!而且她們不是被媽媽丟掉,是被忘記在車上了,等等司機叔叔就會把她們送回去她媽媽身邊了。」我記得我媽對我說的每個字,到現在為止都記得。
呃,好喔。
為什麼年齡比我大,以至於她們不能當我的妹妹這件事,我那個時候搞不懂。
對於想要一個妹妹的這件事,我就像那個搞笑恐怖片裡面的那個拿著湯匙、24小時出現在自己想殺的人旁邊,堅持要用湯匙活活把他敲到死、「總有一天敲死你」的那個黑衣服黑眼圈的變態鬼,堅持不懈。
「媽媽我要妹妹!不然妳買一隻猴子給我當妹妹啦!」
有次我終於發現,乞求是沒有用的,我第一次大發脾氣、緊握雙拳、跺腳、在眾人面前講出這樣的話。
一個了兩、三歲的幼兒,說出這樣的話,而且超級生氣,他們全部哄堂大笑。但是是我十足的認真。
因為很認真而脫口而出,結果讓周圍的人笑個半死的這件事,從來沒有少在我生命中發生過。(眼神死)
我媽說,她在那個時候還真的有認真考慮過這個問題。不然這個小孩子的毅力實在太恐怖執著了,真心想要的東西,哪怕再怎麼哄騙都呼嚨不了,非得要給她一個結論,不然她不會放棄。
那個時候台灣獼猴還沒有被列為保育類動物,猴子是可以買賣的。
但是我現在回想卻鬆了一口氣,好險她沒有買給我。
不然在那個人是人、畜生是畜生的時代,智商跟那時的我差不多的猴子妹妹,或弟弟,可能最後會淪為被丟棄、我跟牠被迫被分開的生離死別,造成我永久的另一個傷痛。
後來意識到,我口中所定義,堅持不懈想要的妹妹,其實代表了「同儕」,年齡相仿的「同伴」,感情融洽能好好玩在一起的「朋友」。
依然清晰的記得,阿嬤母女在別的房間聊天,妹妹被放在另一個房間睡覺睡得正熟,我爬上床,把妹妹整個抱了起來,抱在懷裡感受血緣的愛。
那種親暱感深深的就刻在我的骨子裡、DNA裡了,不需要特別教我什麼,我也不會跟妹妹吃醋,真的。
我愛她啊。
然後你知道的,嬰兒在學會坐起來、走路前,她的脖頸是軟的,可能一不小心掉地上就能把一個嬰兒摔死。何況那還是一個甚至都不足月的小寶寶。
「把妹妹放下來!慢慢放!」
「妳不要動,把妹妹交給阿嬤!」
這對母女好像我是擄獲人質的歹徒,大驚失色的慌張吼叫,因為她們的慌張,現場氣氛亂成一團。
我因為她們的激動而生氣,抱著已經用嬰兒特有的稚嫩聲音哇哇大哭的妹妹,不斷用能夠壓下她們的音量的聲音喊出我的訴求:「這是「我的」妹妹欸!這是「我的」妹妹!」我抱更緊了,邊抱著妹邊往後退。
我不知道要如何完整的告訴這些大人,我是因為對妹強烈的血緣之愛,所以我想接近她、好好愛她。
阿嬤她們卻滿心的想:「靠邀,幼兒怎麼能抱小孩?她怎麼可能知道怎麼正確的抱著一個嬰兒而不傷害到她?」
「孩子有危險」是這對母女當下唯一的想法。
「我愛我妹妹而想親近她錯了嗎?」
我還記得我那時超級生氣的,妳們反應那麼大幹嘛?激動什麼?我對他們也罵了髒話。用台語說「暗陰陽咧,這是我妹妹!」
這場對峙大約進行了不到兩分鐘,嬰兒成功被母親從三歲的幼兒歹徒搶回。
接下來的日子以後我就像想接近雞的黃鼠狼一樣被對待,再也碰不到她、更不可能和妹妹獨處了。
我只是因為愛,因為喜悅想親親抱抱妹妹而已啊。
啊⋯⋯好難過好苦澀,好不容易有的妹妹,被她們隔絕開來了。好難過,好寂寞。
媽媽後來帶著妹妹回台北了,又留下我一個人。
她留在娘家、生完孩子後已經不需要穿的孕婦裝,成為了我對母親思念的替代品。
我會它們攤開來平放在床上,一邊哭,一邊假裝媽媽本人就躺在我身邊。
上面還殘留著媽媽的氣味吧,我猜。
所以我不敢一直摸著衣服,我很珍惜它,覺得要是我一直抓著,媽媽的味道就被我弄不見了。
每天有空的時候我就這樣做:攤平孕婦裝,蜷縮在孕婦裝旁邊,假裝那是真正的媽媽。
孩子愛媽媽是本能。
孩子渴望媽媽也是本能。
但是這傢伙把我「獻祭」給了她父母,我最可愛的時期,我成為阿公阿嬤的心靈慰藉、有趣互動的玩具,我就是個工具人。只是那個時候還沒有工具人這個詞。
那我呢?
我是說,妳因為覺得自己這樣做是孝順,把妳總是掛在嘴邊說最珍貴的第一個孩子,她人生當中最為重要的時期、也是最可愛的時期獻給了他們。
那我的感受呢?
有沒有人會去想到我內心將永遠缺失一個大洞,並且永遠都在那裡,無法填補、無可替代,那是連我好好的「愛自己」都無法替代的。
阿公阿嬤的愛是愛沒有錯,但是跟父母的愛是完全不一樣的吧!因為他們的結合才有了我。這種直接的聯繫是任誰都無法替代的。
母親與孩子的相處,是要天時、地利、人和,過了那個時期就過了。
妳再怎麼彌補都補不回來了。
它就一直懸掛在那。
它,就一直懸掛在那。
它⋯就一直懸掛在那⋯⋯。
我曾經在出生後的四到六個月裡面跟她真正相處過。
那時候我跟她一起在宜蘭的奶奶家,也就是她的婆婆生活在一起,宜蘭一個叫「敬業新村」的眷村裡。
奶奶是從大陸廣西逃難到台灣來的,據說是有錢人家的大小姐,長房嫡女。
後來嫁給了大她25歲的老兵,我爺爺。
我奶奶在母的口中形容出來是非常兇的、強悍的一個女人,也是一個嚴厲的惡婆婆。
在她少女時期的時候甚至會夥同自己的丫鬟去欺負我祖爺的小妾,二房、三房,揍她們、給她們好看什麼的。
來到台灣以後就不能像原來那樣過日子,奢華的幸福生活什麼的,退休老兵自是無法提供。
物質生活可以沒有,漂亮衣服可以少穿。但是美食一定不能少。
「寧可負債借錢每天買好菜做好料,也不願把錢用在更該用的地方上」,這是我母對自己觀察到婆家的生活方式的評論。
我爸不是長子,但是他是家族裡第一個結婚生孩子的,我也成為了這個家族的第一個新一代。我的乳名是「安咕」。
在媽媽肚子裡硬生生多住了兩個多星期才在台北出生,後來坐月子才去了宜蘭奶奶家。
對,我是「晚產兒」。
搞不好是我知道自己生出來以後將要過什麼日子,所以死拖活拖不想出來的呢。
在此之前的孕期,她天天都自己一個人挺著肚子在中正紀念堂散步,回家的時候聽貝多芬莫札特做胎教,等待預產期到來。為了把我逼出來,她捧著肚子上竄下跳的事情沒少做過。
奶奶每天都去市場買最貴的柳丁榨成汁來餵我喝。這些是我母說的,我沒記憶。
然後「爸爸」是什麼東西,原則上我真的沒什麼太多的概念。沒有深刻體驗過,當然就無所謂失去不失去的。那當然更不可能有「想念爸爸」、「渴望爸爸一直在」這種事情在我的腦袋裡面產生。他就是一個很少出現,偶爾出現會帶著我玩一會的人。
結完婚、可能他們有相處過一段日子吧,而我還沒出生。然後他就又去外島了。去金門。
除了我這個大孫女,能吃最好用最好乃至穿最好之類的事,我真的沒什麼印象。但還是謝謝了,奶奶。
後來實在是因為我奶奶太兇悍了,我媽再也無法忍受,後來才有了把我送到外公外婆家的事發生,然後才有了那些「獻祭」的想法跟說法。
回到他們夫妻倆身邊的時候,我最常聽見他們爭論的事情就是「妳就是因為把孩子寄養在妳娘家所以孩子才跟我不親」。
少來。
少在那邊。
我清楚記得他騎著偉士牌的白色機車,在文具店買了一排12色的細字彩色筆給我。而我那個時候連畫畫是什麼都不知道。
然後買完彩色筆,他讓我站在腳踏墊前面,去加油站加油。
我聞到了汽油味,我一直低頭看著自己手裡用透明袋裝的彩色筆,因為一個不小心陸陸續續一支一支掉落在腳踏墊上,那雙穿著噌亮黑皮鞋的大腳驚慌失措的用各種角度想把四處散落的彩色筆圍住別掉下來,我哭了,但是是因為生氣。或害怕嗎?總之我記得他那個時候有說「爸爸沒有怪妳,沒有罵妳,不要哭喔⋯⋯」那種心疼的語氣,我不記得我幾歲。總之差不多也是還在可愛保鮮期的效期內吧。
跟他們夫妻倆一起坐火車不知道要前往哪裡的時候,他吹了一個大大的膠體泡泡球給我,(就是那種很容易破、在陽光底下看是色彩斑斕的、卻又透明的,總是有一股濃重的化學洗碗精味道,你可以藉由塑形跟膠體的量,吹出想要的大小。)
我一次又一次拿到球,把它們捏爆,或是拍飛出去、就看著透明球飛到了一個做在我們前面大約一公尺左右,身穿軍裝的短髮年輕人頭頂上,再彈開。
我還記得我父母跟他道歉,他說沒關係。
我不顧他們覺得「已經太過火了」,還吵著還要玩,抗議他們把泡泡球消氣、收起來,他們還是沒生氣,只是溫柔的對我說「我們快到了,下車以後就可以玩了。」我這才消停下來。
所以那個時候我能盡情撒潑、怎麼做、怎麼搗亂怎麼皮,都沒關係。
而那個時候的我還不知道,食品有效期,青春有效期,感情有效期,連可愛,都是有效期的。過了效期,就會被當成垃圾對待。
天差地別。
左撇子的我清楚明瞭的知道我就是要用左手。就算我因為別的事情被揍到懷疑人生、還常常被「屈打成招」,打到我根本就不記得這件事情我到底做沒做過?
好吧,你那麼兇,那你說我做過我就做過吧。但是問我要答案,那我就真的不知道啊。
對,哪怕是這樣,我內心還是清楚的知道一件事:我就是左撇子、我要用左手。學寫字的時候就算是你們喊來魔鬼、夜叉監視我,我都要趁他們轉身,甚至眨眼的時候快速把右手的筆遞給左手,然後快點把作業寫完。
好吧。
「可愛有保鮮期」。我的可愛決定了你對待我的方式。
可是,血緣的「愛」沒有保鮮期,若真要說有,那也應該是直到我們雙雙死去,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