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篇文章提到,在實際運用上執行獨立的三個關鍵密碼是「從生活中開始獨立」、「提供選擇,但尊重決定」、「討論約定的框架」。
從生活中開始獨立,意思是孩子可以自己做的事,就盡可能讓他自己做到。小至吃飯、穿衣服,大至幫忙家人的事,都是訓練孩子擁有獨立能力的一環。
在孩子2-5歲是關鍵時期,心理學家艾瑞克森的社會心理發展階段,就說明孩子2-3歲時,他會有自主的動力,對自己的事情能獨自完成,例如如廁、穿衣,他能根據自己的意志,按照自己的節奏,完成自己的大小事。
到了4-5歲就進入自動自發時期,此時孩子的內部有一股動力,讓他對他周圍的人喜歡幫忙,來做一事情,達成目標,當他表現的好,獲得周圍人的贊同,就會讓他對自己的內在產生認同,發展出主動好奇、行動有方向的感受。兒童會有「嘿!這些事情我都可以做到,原來我可以這樣去做」,是一種原來他能把內在的生命潛力,開始向外,導致特定的事發生、改變的嘗試。
但這個時期,孩子和父母會有衝突,在兒童心理專家蒙台梭利的著名著作「童年的秘密」則說兒童和父母兩種衝突的關鍵,主導本能和工作本能。
主導本能,意思是這件事是誰主導?孩子想要按照他的步伐,但父母卻也認為自己的步伐才是正確,而兩個人步伐不一致,要聽誰的好?這就會產生衝突。
而工作本能,則是因為父母把這些需要完成的事,看成是工作,而工作是辛苦的,能有效率的完成最好,早點開始就早點結束。但對兒童來說,卻不是這樣!當他做這些事時,他覺得很好玩啊!他在體會其中的感受,他在好奇,他在享受一番!
就拿洗碗的事來說,孩子沒有洗過碗啊,他會好奇,這樣搓一搓,就可以產生泡泡,而泡泡的觸感是這樣細膩軟軟,再帶水一沖後,碗啊!盤子啊!就會有咕溜咕溜的光滑感,這就把碗洗乾淨了。
同樣的,替家人端菜也是,原來這就是服務,他沒有服務過別人啊,他就會覺得新奇有趣。
當孩子以一種新視角在學習新事物時,他是探索著、好奇的,也是在評估著自己能不能夠獨立做到,這就是獨立的開始。
當孩子在體驗和嘗試的過程,沒有被指責他的不是,或是把情況用糟,或是給別人帶來麻煩,那麼他就會對自己產生正向的感受,在心裡上,覺得自己是能獨立完成很多事的,那他就會對自己產生自我效能感,那就是獨立的內在力量泉源:他認為自己能獨立完成,他有這個能耐。
可以說,自主性部分,孩子需要按照自己的步伐;在主動性部分,孩子則需要滿足好奇、內在興趣動力去探索世界。
如果父母喜歡控制與主導,或認為孩子只要照著自己的步伐,現在該如何,下一步該如何,應該把心思放在哪裡,而達成怎樣的目標,那麼孩子內在主動的動力將難以順暢流動,孩子也難以對自己的生活有興趣、掌控感。
因此,「事不在小,獨立就是從食衣住行的小事中培養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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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心養好,前方的路都能走順
養心能斷煩惱,覺知找回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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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玉珊心理師,養心齋人生導師諮詢顧問,陪你療癒生命難題,有需要可以加line諮詢:@491ssl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