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幾天,聯合國國際審查委員針對近年台灣人輕生比例提高作出關心,並向台灣政府詢問是否有對此作研究,了解其緣由為何,是否是壓力等其他的因素。
而衛福部心裡健康司司長對此作出的回應如下:『這五年大家可以看到,在青年、青少年自殺率突然地增加。但是如果扣除跳樓的因素,其實就沒有那麼明顯。那也就是說,這十年來因為台灣高樓的增加,導致很多青少年、青年的衝動性跳樓自殺。那這也是未來防治的一個重點。』
這位司長說的內容雖然一塌糊塗,但至少跳樓佔據自殺方式很大一塊這一點說對了。我有位曾經想過自殺的朋友說過:『比起燒炭、割腕自殺,跳樓是最沒有痛苦的方式。只要跌得夠高、位置夠準確,痛苦在一瞬間就結束了。』
很多時候產生了輕生的念頭,往往是因為外在因素,可能是因為壓力,又或是在某些事情上失意,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眼裡只有自殺這一解脫途徑。人們想自殺,並不是因為想要讓自己痛苦,而是想要從現正在承受的痛苦中脫離。
但政府卻認為人們自殺的原因是因為社會存在著自殺的方式或途徑,並想設法除去這些自殺途徑,但這種方式也只是治標不治本而已。你推倒了高樓,那我就往下挖活埋自己;你讓買炭變得更麻煩,那我就直接燒自己就好。
直到最後所有自我了斷的途徑都被限制,那或許犯下足以被判死刑的罪責將會成為他們最後的方式。但這也意味著原本只想安靜離開世界的他們,不得不讓這個世界看見他們,甚至有可能傷害別人。
只要沒有解決他們想輕生的原因,人總會想到各種方法讓自己從這個世界解脫。
大概是在三年前,我在某棟建築物的頂樓阻止了一位朋友的自殺。我搶過她手上的刀子,看著她並為她流淚。她的眼神裡流露出的並不是感謝的情感,而是憎恨。她恨這個對她並不友善的大環境,也憎恨阻止她逃離這個大環境的我。
在此之前我經常聽她說著:『站在路口看著來去的車子,經常會產生想往前一步的想法』。而後我經常抽空陪著她,但與其說是陪,倒更像是監視,看著她不要亂來。可她終究會在我看不見的地方嘗試自殺。
在頂樓阻止了她之後,她也沒再提到想自殺的念頭。我不確定她是不是真的『想開了』,還是只是壓抑著自己想逃避這個世界的情感而不表露出來。
事後我經常在思考,阻止了她的我究竟是對的嗎?或許放在他人或社會來看,我或許是拯救了一條人命;但在當事人的眼中,我或許只是剝奪了她選擇逃避的權利。
社會上經常會且譴責那些想輕生或是自殺失敗的人們,指責他們浪費社會資源。不排除真的有一小部分人會想利用自殺來吸引人們的注意,進而達到某些個人的目的。
撇除一小部分臨時起意的輕生者,絕大部分想輕生的人幾乎都是有經過深思熟慮的計劃,每一晚都在被窩裡輾轉掙扎著。這世上只有他們自己知道自己經歷了什麼,是什麼讓他們產生想輕生的念頭。對某一些人來說,自殺或許是減輕痛苦最快的方式,活在這個世界對自己的傷害更大。
而那些我們自認為是善意的言語和行為對他們而言實質上是一種束縛。像是『活著就會有希望』、『想想那些愛你的人』,這些話對他們而言或許就只是一種道德綁架。這並不是在幫助他們,只是將他們推向更深的谷底。
『明明這個社會和那些人都沒有給過我希望或幫助,為什麼我要為了他們繼續承受痛苦?』這是我在阻止朋友自殺後她說過的話。
我認為,與其說一些自以為關心的話,或是禁止他們的自殺行為,不如給予實際的行動幫助。所謂的幫助,首先就是先了解對方的情況,以及產生輕生念頭的誘因。如果是在自己能力範圍內能解決的,那你或許就能幫助你的朋友脫離困境;如果是你無法解決的事件,那這個時候你能做的就只有陪伴,安靜的陪伴他們就是你能給予他們的最大善意了。
重點是安靜地陪伴,如果你在陪伴的同時還喋喋不休地宣導自殺多不好什麼的,那對方會寧可你就袖手旁觀放他一個人待著。陪伴對方還有一個重點是尊重對方的意願,如果對方很明顯地想要一個人安靜待著,那就不要去打擾他。無論他處於什麼樣的狀態,都仍然保有自主權。這時候就讓對方在你能放心的距離下安靜待著。若需要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等對方冷靜後再和他好好溝通。不要否定他自殺的念頭,也不要強硬地認為自殺就是不對的。
這些是我在做錯後所累積的經驗,只是今天剛好看到新聞就有感而發。當然我和我朋友現在都還好好的,也在各自過著自己的生活。希望以上的這些觀念可以幫助那些身邊有狀態不好的朋友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