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傳統的史學其實與近現代西方傳入的史學有很大差異,近代的歷史研究講求追根究底、還原真相,但中國傳統史學更重視以史為鑑,敘述史事是為了給後世起道德教化的功能,歷史真相反而是次要目標。
道德教化其實也就是五經的主旨,五經之中尤其以《尚書》和《春秋》是經、史並重的。另外也有很多春秋戰國的歷史文獻沒有納入儒家經典中,但道德教化也是大部份先秦歷史文獻的書寫動機。
中國的史書最主要有三種格式,一是編年體,二是紀傳體,三是紀事本末體。
編年體史書以時間為中心,按照時間先後,記錄每一年所發生的大事。孔子所作的《春秋》和宋代司馬光的《資治通鑑》都是編年體史書。
紀傳體史書以人物為中心,「本紀」是帝王的傳記名稱,其餘文官武將、忠臣孝子、詩人墨客、道長高僧等歷史人物就以「列傳」來紀錄。紀傳體史書透過記錄眾多歷史人物的生平大事及成就,組合成一個時代的景象。紀傳體史書在記錄人物之外,還會用「書」或「志」來記錄禮樂制度、天文曆法。中國所謂的「正史」都是紀傳體史書。第一部正史《史記》至最後一部《清史稿》就是記錄了由五帝、夏商周至清代的歷史,共有二十五部,所以又稱為「二十五史」。
紀事本末體史書以事件的開端和結局作為中心,務求用詳細的資料把整個歷史事件敘述清楚。紀事本末體最早可以追溯至《尚書》,而後世的《左傳紀事本末》和《通鑑紀事本末》就是分別把《左傳》和《資治通鑑》的內容,按照歷史事件的發生、發展、結局來重新編排。
總而言之,中國史學精神是「通古今之變」(司馬遷語),在於了解古今的變化,達到鑑古知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