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一件超勇敢的事
長工休假
攝影師交女朋友
沒空理我
我第一次自己一個人去基隆擺攤
聞到鹹鹹的海水味
我就知道我到了
但我遲到15分鐘
所以被告知不能退保證金1,000元
我想了想
還是去提保證金是否可退還這件事
我的確遲到15分鐘
但是我搭公車轉捷運轉火車
到火車站又各種施工繞路
每次出攤能和攤位費打平就了不起了
小本生意1,000真的太多
一直以來都是我在顧慮別人
只要一個理由
我就可以接受甚至原諒
畢竟我也有不對
也能站在他們的立場
看這件事
但是站在我自己的立場
我沒有棄攤
我還是很努力的趕了
所以決定和他們說說看
能不能還一部份給我
最後他們決議退我500元
雖然不知道這樣是不是對的
但至少我為自己發聲了
我沒有把照顧自己的情緒
擺在最後一位
我勇敢的說出來
希望他們討論一下
場務不知道是想尬聊
還是怎麼樣
跟我說我的位置看起來單薄
)單薄是我說的
我忘了他說什麼
整個沒在認真理他
晚上還說我下次記得帶燈
幫我掛一個燈
我有聖誕燈!!
人家對面也沒燈!!
這次沒有因為別人說了什麼
而感到受傷
沒有因為別人的評價來評價自己
這已經是我一個人
力所能及
能做得到的最大努力了
很勇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