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大乘起信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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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代法經等撰《眾經目錄》、云:
「《大乘起信論》一卷,人云:真諦譯;勘真諦錄,無此論,故入疑。」
— 眾經目錄卷第五,眾論疑惑五
日本珍海撰《三論玄疏文義要》、云:
「《起信》,是虜魯人作,借馬鳴菩薩名。
均師《四論玄》第十、云:『《起信》,有云:是北土地論師造也』云云,而未知見非。
取意正文、云:『北諸論師云:《起信論》,非馬鳴造論,昔日地論造《論》,借菩薩名目之。』故尋不見,翻經論目録中,無有也,未知定是不?」
— 三論玄疏文義要卷二
均師者,慧均也。
慧均,南朝末年、三論宗僧,有稱「均正」者,乃「慧均僧正」之略稱,曾任僧正之職故。
查慧均撰《大乘四論玄義》(無依無得大乘四論玄義記),並無上言,或已佚失,《論》現僅存卷二 (斷伏義、金剛心義)、卷五 (二諦義)、卷六 (感應義)、卷七與卷八 (佛性義)、卷九 (二智義)、卷十 (三乘義、莊嚴義、三位義),卷五之後半、卷八之初半,皆佚。
前引數文,僅能消極、證:《大乘起信論》非馬鳴所撰,卻非積極證據,證是何人所撰也。
地論宗者,依《十地經論》,主「如來藏緣起」之說。
北魏永平元年 (508),菩提流支攜梵本,經蔥嶺至洛陽;宣武帝遂命菩提流支、勒那摩提、佛陀扇多、及義學縉儒十餘人,於洛陽、譯《十地經論》,永平四年譯出,是為地論宗之始。
後,菩提流支、勒那摩提,於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究為「當常」抑或「現常」、見解扞格,地論宗遂分北道、南道二派。
勒那摩提傳慧光 (468~537),慧光傳法上 (495~580),法上傳淨影慧遠 (523~592),是為地論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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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體、相、用。
《大乘起信論》云:
「已說因緣分,次說立義分:
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法;
二者、義。
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
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
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
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
(評曰:
「心之體、相、用」者,謂:八種識,以真妄開合、各分門次,其中,真識、又可分為三門之意也。
如淨影慧遠撰《大乘義章》、云:
「第二門中,辨其體、相,於中,廣略、開合不定。
或說為一:
如彼:色、心、非色非心,三聚法中、一切識,總名為『心』。
或分為二:
⋯
或分為三:
⋯
或分為四:
四有四門:
一、開妄合真,以說四種:
妄中、分三,⋯ 妄分此三,此妄所依,即是真識,通別為四。
二、開真合妄,以說四種:
真中、分三,如《起信論》說:
一者、體大,謂:『真如』法、平等一味、不增不減,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等無差別,無有前際、後際之異。
二者、相大,《論》自釋言:『如來之藏』,從本已來,具無量、性功德法,如妄心中、具足一切、諸煩惱法。
三者、用大,用有二種:一者、染用,二者、淨用。⋯
以真識中、具斯三義,妄識為一故,合有四。
三、真妄俱開,以說四種:
真中、分二:
一、阿摩羅識,此云無垢,亦曰本淨,就真論真、真體常淨、故曰無垢,此猶是前、心『真如』門;
二、阿梨耶識,此云無沒,即前真心、隨妄流轉、體無失壞、故曰無沒,故《起信論》言:『如來之藏』,不生滅法、與生滅合,名為阿梨耶。
妄中、分二,謂:妄、與事。
真、妄各二故,合有四。
四、體相不同,離分四種:
相狀如何?
如上所說:心『真如』門、是其心體,即以為一。
心『生滅』門、是其心相,於中分三:
一、是本識,真與癡合;
二、依本識,起阿陀那、執我之識;
三、依本識,起於六種、生起之識。
以此通前,合說為四。四相如是。
亦得分五:
⋯
亦得分六:
⋯
亦得謂七:
⋯
亦得說八:
如《楞伽》辨,於中,兩門:
一、事、妄、及真,離分為八。
事識有六,真、妄各一,故有八種。
二、真、妄和合,共為八種。
義如上辨:本識、為一,真與癡合,阿陀那識、以為第二,真、妄共起、執我之心,生起六識、復以為六,通前為八,真、妄共為,不遍在妄。
亦得說九:
故《楞伽經》總品中、云:『八、九種識,如水中之波。』
其狀如何?分別有二:
一、真、妄分別,以說九種。
妄中、分七,謂:六事識變、與妄識;真中、分二,謂:阿摩羅、及阿梨耶,義如上辨,以此通前,故合有九。
二、真、妄離合,以說九種。
獨真、為一,所謂:本淨阿摩羅識,真、妄和合,共為八種,義如上辨,共為本識、阿陀那識、及起六識,通前、九也。
亦得分十:
⋯
亦得開分、以為十一:
⋯」
— 大乘義章卷三 (末),八識義、十門分別)
淨影慧遠以:第九阿摩羅識、及第八阿梨耶識,名曰「真識」、又名「心」;第七識、名曰「意」、又名「阿陀那」(地論師所主,誤也);第六識、名曰「意識」、又名「事識」。
第七識以下,皆「妄識」也。
真識,或可分二、或可分三:
真識分二者,謂:第九阿摩羅識、及第八阿梨耶識。
真識分三者,謂:體、相、用。
如其撰《大乘起信論義疏》、云:
「『何以故』下,明傳釋。
所以,『是心,世、出世法體』者,彼前第二句釋之。以二義釋:
一義、云:『是心、真如相』者,即是第九識;第九識,是其諸法體故,故言:『即示摩訶衍體故』也。
『是心、生滅因緣相』者,是第八識;第八識,是其隨緣轉變,隨染緣故,『生滅因緣相』也。何以知者?文中言:『即示摩訶衍體、相、用故』也。
⋯」
— 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之上
故知,淨影慧遠謂:第九阿摩羅識是「體」;「相、用」,則屬第八阿梨耶識也。
然則,淨影慧遠獨以八識 (或九識)、判分真妄,是不知「轉識成智」之為何義耶?
「轉識成智」者,以在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烏雲之上,有如日光之實相般若 (法界體性智),方能以其照澍,轉漆黑之烏雲、為潔淨之白雲也。
此潔淨,乃是真淨,非是烏玄鵠白、相待之淨。
故須穿透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之闇蔽、殄滅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之翳膜,見於實相般若 (法界體性智) 之光明,方能照澍諸識、轉諸識為諸智;而非如拭去鏡面塵垢般,徒以滅除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中有漏種子,見於如海面風平浪靜、湛瀅無波之業相,即以為是大圓鏡智也。
如《佛說佛地經》云:
「爾時,世尊告妙生菩薩:
『妙生!當知:有五種法、攝大覺地。何等為五?
所謂:清淨法界、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
妙生!當知:清淨法界者,譬如虛空,雖遍諸色、種種相中,而不可說、有種種相,體唯一味;如是,如來清淨法界,雖復遍至、種種相類、所知境界,而不可說、有種種相,體唯一味。
又如虛空,雖遍諸色、不相捨離,而不為色過所染污;如是,如來清淨法界,雖遍一切眾生心性,由真實故、不相捨離,而不為彼過所染污。
又如虛空,含容一切身、語、意業,而此虛空、無有起作;如是,如來清淨法界,含容一切、智所變化、利眾生事,清淨法界、無有起作。
又如空中,種種色相、現生現滅,而此虛空、無生無滅;如是,如來淨法界中,諸智變化、利眾生事、現生現滅,而淨法界、無生無滅。
又如空中,種種色相、現增現減,而此虛空、無增無減;如是,如來淨法界中,顯示如來、甘露聖教、有增有減,而淨法界、無增無減。
又如空中,十方色相、無邊無盡,是虛空界、無邊盡故,而此虛空、無去無來、無動無轉;如是,如來淨法界中,建立十方、一切眾生、利益安樂、種種作用、無邊無盡,清淨法界、無邊盡故,而淨法界、無去無來、無動無轉。
又如空中,三千世界、現壞現成,而虛空界、無壞無成;如是,如來淨法界中,現無量相、成等正覺,或復示現、入大涅槃,而淨法界、非成等覺、非入寂滅。
又如依空,種種色相、壞、爛、燒、燥、變異可得,而虛空界、非彼所變、亦無勞弊;如是,依止如來淨界,眾生界內、種種學處、身、語、意業、毀犯可得,而淨法界、非彼變異、亦無勞弊。
又如依空,大地、大山、光明、水火、帝釋、眷屬,乃至日月,種種可得,而虛空界、非彼諸相;如是,依止如來淨界、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解脫智見、諸蘊可得,而淨法界、非彼諸相。
又如空中,種種因緣、展轉生起、三千大千、無量世界、周輪可得,而虛空界、無所起作;如是,如來淨法界中,具無量相、諸佛眾會、周輪可得,而淨法界、無所起作。
復次,妙生!大圓鏡智者,如依圓鏡、眾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鏡,諸處、境、識、眾像影現,唯以圓鏡、為譬喻者,當知:圓鏡、如來智鏡、平等平等,是故智鏡、名圓鏡智。
如大圓鏡,有樂福人、懸高勝處、無所動搖,諸有去來、無量眾生、於此觀察、自身得失,為欲存得、捨諸失故;如是,如來懸圓鏡智、處淨法界,無間斷故、無所動搖,欲令無量無數眾生、觀於染淨,為欲取淨、捨諸染故。
又如圓鏡,極善磨瑩、鑒淨無垢、光明遍照;如是,如來大圓鏡智,於佛智上,一切煩惱、所知障垢、永出離故、極善磨瑩,為依止定、所攝持故、鑒淨無垢,作諸眾生、利樂事故、光明遍照。
又如圓鏡,依緣本質,種種影像、相貌生起;如是,如來大圓鏡智,於一切時、依諸緣故,種種智影、相貌生起。
如圓鏡上,非一眾多、諸影像起,而圓鏡上、無諸影像,而此圓鏡、無動無作;如是,如來圓鏡智上,非一眾多、諸智影起,圓鏡智上、無諸智影,而此智鏡、無動無作。
又如圓鏡,與眾影像、非合非離,不聚集故、現彼緣故;如是,如來大圓鏡智,與眾智影、非合非離,不聚集故、不散失故。
又如圓鏡,周瑩其面,於一切處、為諸影像、遍起依緣;如是,如來大圓鏡智,不斷無量、眾行善瑩,為諸智影、遍起依緣,謂:聲聞乘諸智影像、獨一覺乘諸智影像、無上大乘諸智影像,為欲令諸聲聞乘人、依聲聞乘而出離故,獨一覺人、依獨覺乘而出離故,大乘之人、依無上乘而出離故。
如圓鏡中,大影可得,所謂大地、大山、大樹、大宮舍影,而是圓鏡、不等彼量;如是,如來圓鏡智上,從極喜地、乃至佛地、智影可得,及與一切、世、出世法、智影可得,而圓鏡智、非彼分量。
又如圓鏡,非處障質、影像起緣;如是,如來大圓鏡智,非惡友攝、聞不正法、障礙眾生,智影起緣、彼非器故。
又如圓鏡,非處闇質、影像起緣;如是,如來大圓鏡智,非處樂惡、愚暗眾生,智影起緣、彼非器故。
又如圓鏡,非處遠質、影像起緣;如是,如來大圓鏡智,非處不淨、感匱法業、不信眾生,智影起緣、彼非器故。
⋯』」
— 佛說佛地經卷一
獨以此段,所有唯識宗之書、盡可毀矣,更況地論師淨影慧遠之「八真七妄」耶?
要旨,厥在以上轉下;以如來法身 (實相般若、法界體性智),實在大圓鏡智之上故,方能轉諸識、為諸智也。
故知:
實相般若,即如來法身、清淨法界也;
觀照般若,即如來報身、大圓鏡智也;
方便般若,即如來應 (化) 身、平等性智以下也。
轉識成智者,猶如光明之虛空,雖遍於紜蔚之諸色、不相捨離,而不為色過所染污;如是,如來法身之清淨法界,雖遍於一切眾生闇蔽之心識,由真實故、不相捨離,而不為彼過所染污,亦更無有真如、無明互熏之事。
又如月溪法師釋《楞伽經》「哀愍者所說,自覺之境界」一段、云:
「『九識』的境界,是白淨、一無所有。到此時,思想不可停止,再向『一無所有』那裡繼續下去,『九識』一破,當下就可以看見『法界體性智』。
『法界體性智』是普遍體,光明遍照,將阿賴耶識轉為大圓鏡智、末那識轉為平等性智、第六識轉為妙觀察智、前五識轉為成所作智。
從前,『阿賴耶識』作主,我們就有生死,譬如亂世;現在,『法界體性智』作主,我們就沒有生死,譬如世界太平。
法界體性智,譬如國家;大圓鏡智,譬如總攬機關及組織;平等性智、及妙觀察智,譬如被總攬表現人;妙觀察智、及成所作智,譬如獨立人。
法界體性智,是遍滿虛空、無所不在,名『法性土』,譬如太陽一樣;大圓鏡智,是我們的思想,無所不有、周圍無際,名『自受用土』;平等性智,是我們起一個思想,名『他受用土』;妙觀察智、成所作智,是隨思想的變化,名『變化土』。
法界體性智,名『法身』,即自性身;大圓鏡智,名『自報身』,即自受用身,是不起思想;平等性智,名『他報身』,即他受用身,是起思想;自報身、他報身,總名報身;妙觀察智、成所作智,名『應身』,即變化身。
『法身』,是如如不動、絕對的,叫做『真如』;『報身』、『應身』,指思想不起、起,隨思想變化,叫做『本身人格』。
『真如』此念,是有知、有覺,即『法界體性智』,無始、無終;無念,是無知、無覺,即『菴末羅識』。
法界體性智,是普遍十方。
⋯」
— 月溪法師講楞伽經卷一下
是故,欲證佛性之大圓覺境界,須是「碎地折、嚗地斷」,殄滅無始虗妄根源 — 無始無明,亦即,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方可。
此即:令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不行,裂開惑識之網、解脫妄想之縛,穿乎惑識尺矩外、而至「虗空無垢之大菩提心」也。)
2
心真如、心生滅。
《大乘起信論》云:
「已說立義分,次說解釋分。
解釋分,有三種。云何為三?
一者、顯示正義;
二者、對治邪執;
三者、分別發趣道相。
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云何為二?
一者、心『真如』門;
二者、心『生滅』門。
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此義云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
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復次,此『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云何為二?
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
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故名不空,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梨耶識。
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為二?
一者、覺義;
二者、不覺義。
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
何以故?
本覺義者,對始覺義說;以始覺者、即同本覺。
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
又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
⋯
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
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於方、則無有迷;眾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
(評曰:
「心真如、心生滅」者,乃就真識 (阿摩羅、阿梨耶) 之體、相,分以為二也。
「真如」中,有空、與不空二義;
「生滅」中,有覺、與不覺二義。
如淨影慧遠撰《大乘義章》、云:
「⋯
或分為二:
二有三門:
一、通、別為二;
二、真、妄為二;
三、體、相分二。
言通、別者,曲有兩門:
⋯
次,就真、妄,開合為二:
前六、及七,同名妄識,第八名真。
妄中前六,迷於因緣、虛假之法、妄取定性,故名為妄;
第七妄識,心外無法、妄取有相,故名為妄;
第八真識,體如一味、妙出情妄,故說為真,又復隨緣種種故,異變、體無失壞,故名為真,如一味藥、流出異味、而體無異,又以恒沙、真法集成,內照自體恒法,故名為真。『真、妄』如是。(此二門竟)
次,就體、相,分以為二:
如《起信論》說:
一、心『真如』門,是心體性;
二、心『生滅』門,是其心相。
就真、論體:論體常寂、平等一味,名心『真如』,又如《論》釋:於此心中,無法可壞,故名為『真』,無法可存,故說為『如』。
據妄、攝真:真、與妄合、緣集起盡,名心『生滅』。
心『真如』中,義別有二:
一、如實空;
《論》自釋言:『從本已來,不與一切染法相應,離一切法、差別之相,謂: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亦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亦非自相、亦非他相、非非自相、非非他相、非自他俱相,如是一切、妄心分別、皆不相應,故名為空。』
言非有相,出於有句;言非無相,出於無句;言非非有、非非無者,出非有無句;非有無俱者,出於亦有亦無之句。餘亦如是。
二、如實不空。
《論》自釋言,謂:『離妄想、常恒不變,具過恒沙、淨法滿足,雖復不空、無相可取,離念境界、唯證相應』。『真如』如是。
心『生滅』中,亦有兩門:
一者、本覺,生滅中真;
二者、不覺,生滅中妄。
言本覺者,《論》自釋言:以對無明、不覺心故、說之為覺;『以對後際、始覺心故、說為本覺。』
相狀如何?《論》自釋言:『心體離念、等虛空界、無所不遍,即是如來法身體』,故名本覺。⋯
言不覺者,謂:無明地、迷覆真如,出生無量、諸虛妄法,故曰不覺。
此覺、不覺,緣集有為、一切生死,名心『生滅』。『體、相』如是。
⋯」
— 大乘義章卷第 (末),八識義、十門分別)
無論《大乘起信論》、或《大乘義章》,皆錯以第九阿摩羅識為心「真如」、為「如來法身」;第八阿梨耶識,則名心「生滅」、名「如來藏」,乃合第九之不生滅、而為生滅者。
如其撰《大乘起信論義疏》、云:
「⋯
『云何為二』以下,第二、列二章門:
心『真如』者,是第九識,全是真故、名心『真如』;
心『生滅』者,是第八識,隨緣成妄、攝體從用,攝在心『生滅』中。
⋯
『復次,真如』者,此上已說,欲重說故、名為復次。
『依言說分別』者,就真之中,不得分言、空有兩義,而依名相言說故,得言空有,故依言說也。
『有二種義』者,謂:空有二義也。
『云何為二』下,列章門、略釋:
言『以能究竟顯實故』者,雖夫空義、是皆真空,是諸法之體、更無復染故、究竟實也。
『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者,此心體中,恒具諸法、湛然滿足,如妄心中,具足一切、諸煩惱性,彼心亦爾,具足一切、三昧智慧、神通解脫、陀羅尼等、功德之性,故言『不空』也。
⋯
『心生滅者』,顯名也。
『依如來藏』者,是第八識也。
『有生滅心』者,是第七識也。
此言『依』者,同時相依、如影依形。此之二句、妄有所以,此妄之中、隨妄轉流、名第八識。
下正表體,有三句:
『所謂不生不滅』者,其體常住、隨緣成妄,而體非無常,如上說也。此之一句、正表體常。
『與生滅和合』者,隨緣令妄、和合如一。此之一句、明隨妄義。
『非一』者,性常住故;『非異』者,令和合故。此之二句、辨隨緣相。
以此三句、辨第八識也。
『名阿梨耶識』者,是梵語也。⋯
言『此識有二種義』者,是舉數也。
言『能攝、能生一切法』者,是略釋也,生死涅槃之根源故,是故名為:攝、生義也。
自下、列章門:
『覺』者,解也,非是修習生用為解故、名解也,斯乃異於木石等故、心神為解,又復對於無明闇故、名之為解。
言『不覺』者,此是惑也,無明七識、以為不覺。
⋯」
— 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之上、上之下
以上,淨影慧遠錯以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為真如,是不知「真如」之為何義也。
「真如」之正義,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云:
「爾時,最勝復白佛言:『世尊!云何名為法界?』
佛告最勝:『天王!當知:法界、即是不虛妄性。』
『世尊!云何不虛妄性?』
『天王!即是不變異性。』
『世尊!云何不變異性?』
『天王!即是諸法真如。』
『世尊!何謂諸法真如?』
『天王!當知:真如深妙,但可智知、非言能說,何以故?諸法真如、過諸文字、離語言境,一切語業、不能行故。
離諸戲論、絕諸分別,無此無彼、離相無相,遠離尋伺、過尋伺境,無想無相、超過二境,遠離愚夫、過愚夫境,超諸魔事、離諸障惑、非識所了,住無所住、寂靜聖智、及無分別後得智境,無我、我所,求不可得,無取、無捨,無染、無著,清淨、離垢,最勝第一、性常不變,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性相常住。
天王!當知:是為法界。
諸菩薩摩訶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修證法界,多百千種、難行苦行,令諸有情、皆得通達。
天王!是名實相般若波羅蜜多、真如、實際、無分別相、不思議界,亦名真空,及一切智、一切相智、不二法界。
⋯』」
—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五百六十七,第六分法界品第四之一
故知:「真如」即是法界,法界、即是不虛妄性、即是不變異性。
「真如」超諸魔事、離諸障惑、非識所了,無染、無著,清淨、離垢,最勝第一、性常不變,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性相常住。
經文甚明,愚者自縛、謂:「真如緣起」;實則,「真如」超諸識境,無染、無著,照澍熙澤緣起,而如如不動、不隨緣起。
譬如寶珠、沒在淤泥、經時已久,人以淤泥隔故、未能得見。
是寶珠、雖為淤泥覆蔽,然體性圓淨,不受垢濁、之所染污;所以不見寶珠之恒淨者,以其人為淤泥隔故、不能見也,非是寶珠、為垢濁所污,而有染、淨之別;此染、淨,仍在淤泥未脫之層次言。
「真如」亦然,雖為虗妄煩惱、之所覆蔽,然體自恒淨、不受妄習、之所染污。
當人虗妄煩惱、從自己根本顛倒生,不從「真如」生;若打破根本顛倒,見得「真如」無染、恒淨之性,則虗妄煩惱、雖有生滅、變異之相,自「真如」視之:緣生、緣滅,無非皆是無異、無變、無生、無諍、自性真實之相。
故染、淨之異,蓋以根本顛倒未除,未出惑識有、無之域,由顛倒之眼,妄見有染、有淨爾,非是「真如」恒淨之體,而有染、淨之別。
又如虗空,一切草木、花果、香樹,悉皆依之、而能生長;然草木、花果、香樹,於此恒淨虗空,卻不能有所雜染、潔淨也。
草木有雜染、潔凈之別,虗空卻無染、淨之異;所以未見虗空之恒淨、只見草木之雜染者,以其人未登至山頂也。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過一、異境,出煩惱淤泥,以實相般若之光輝、普照法界、熙澤有情,與有情煩惱、不相捨離,雖見無常之相,自「真如」視之,實無此相,何以故?譬如有人、覽看水流,而此覽看、實不隨水而流也。
是為「真如」之正義。
而《大乘起信論》復有「本覺、始覺」之義,此說、源自何處耶?
如吉藏 (549~623) 撰《大乘玄論》、云:
「但地論師云:佛性有二種:
一是、理性;
二是、行性。
理非物造,故言『本有』;行藉修成,故言『始有』。
若有所得心,望之、一往消文,似如得旨,然,尋推經意、未必如此。
何者?但大聖善巧方便、逐物所宜、破病說法,何曾說言:『理性、本有,行性、始有』耶?
例如,說『如來藏』義,《楞伽經》說『無我』為如來藏,《涅槃》說『我』為如來藏,此兩文,復若為配當耶?
『本有、始有』,其義亦爾。
若言:『理性、本有、非始,行性、始有、非本』者,更執成病,聖教非藥。
而世間淺識之人、但見其語、定以為是,以成迷執也。」
— 大乘玄論卷第三
理性、本有,行性、始有,《大乘起信論》亦有「本覺、始覺」之說,皆乃中土之論,天竺無有;如此,則《大乘起信論》原乃地論南道淨影慧遠所造乎?
可知:《大乘起信論》乃中土地論師淨影慧遠篡造之偽作,而非源自印度梵文之譯本也。
此乃積極證據之一。)
3
第七識名義。
《大乘起信論》云:
「復次,『生滅因緣』者,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此義云何?
以依阿梨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為『意』。
此意、復有五種名。云何為五?
一者、名為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故;
二者、名為轉識,依於動心、能見相故;
三者、名為現識,所謂:『能現一切境界,猶如明鏡、現於色像。』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以一切時、任運而起、常在前故;
四者、名為智識,謂:分別染淨法故;
五者、名為相續識,以念相應不斷故,住持過去、無量世等、善惡之業、令不失故,復能成熟、現在未來、苦樂等報、無差違故,能令現在、已經之事、忽然而念,未來之事、不覺妄慮。
⋯」
(評曰:
「第七識名義」者,「意」之種種名相也。
如淨影慧遠撰《大乘義章》、云:
「第一釋名。
八識之義,出《楞伽經》,故彼《經》中,大慧白佛:『世尊!不立八種識耶?』佛言:『建立。』
所言識者,乃是神知之別名也;隨義分別、識乃無量,今據一門、且論八種。八名是何?
一者、眼識;
二者、耳識;
三者、鼻識;
四者、舌識;
五者、身識;
六者、意識;
七者、阿陀那識;
八、阿梨耶識。
八中,前六、隨根受名,後之二種、就體立稱。
根,謂:眼、耳、鼻、舌、身、意,從斯別識、故有六種,體含真偽故。
復分二:就前六中,對色、名眼,乃至第六,對法、名意;依此生心、能有了別故、名眼識,乃至意識。
阿陀那者,此方正翻、名為無解,體是無明、癡闇心故。隨義傍翻,差別有八:
一、無明識,體是根本、無明地故;
二名、業識,依無明心、不覺妄念、忽然動故;
三名、轉識,依前業識、心相漸麁,轉起外相、分別取故;
四名、現識,所起妄境、應現自心,如明鏡中、現色相故;
五名、智識,於前現識、所現境中,分別染淨、違順法故;此乃昏
妄、分別名智,非是明、解脫為智也;
六名、相續識,妄境牽心,心隨境界、攀緣不斷,復能住持、善惡業果、不斷絕故;
七名、妄識,總前六種、非真實故;
八名、執識,執取我故,又執一切、虛妄相故。
阿梨耶者,此方正翻、名為無沒,雖在生死、不失沒故。隨義傍翻,名別有八:
一名、藏識,『如來之藏』、為此識故,是以,《經》言:『如來之藏,名為藏識』。以此識中、涵含法界、恒沙佛法、故名為藏,又為空義、所覆藏故、亦名為藏;
二名、聖識,出生大聖、之所用故;
三名、第一義識,以殊勝故,故《楞伽經》說之、以為第一義心;
四名、淨識,亦名無垢識,體不染故,故《經》說為、自性淨心;
五名、真識,體非妄故;
六名、真如識,《論》自釋言:心之體性、無所破故、名之為真,無所立故、說以為如;
七名、家識,亦名宅識,是虛妄法、所依處故;
八名、本識,與虛妄心、為根本故。
名別如是。
⋯」
— 大乘義章卷第 (末),八識義、十門分別
文後,《大乘義章》、又云:
「⋯
亦得開分、以為十一:
真識為一,妄識有六,事識有四,故為十一。
妄識六者,如《起信論》說:
一、無明心;
二者、業識;
三者、轉識;
四者、現識;
五者、智識;
六、相續識,亦曰不斷。
此之六種,麁細分異:
無明心者,所謂『根本無明住地』,故《論》說言:『依阿梨耶、說有無明』。
言業識者,依前無明、便有妄念、不覺而起,說之為業,故《論》說言:『以無明故、不覺心動』,動名為業。
言轉識者,依前業識、心慮漸麁,轉起外境、隨而取著,故名為轉,故《論》說言:『依於動心、轉現外境,名為轉識』。
言現識者,依前轉識、所起境界、還顯自心,名為現識,故《論》說言:『現識能現、一切境界,如明鏡中、現眾色像』,故云現也;又如《論》說:『此現識中,隨其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以一切時、任運而現、常在前故』,就麁為言,且云:五塵一時俱現,理實:六塵皆悉並現。
言智識者,於前現識、所了法中,『分別染淨、違順差別』,名為智識,故《論》說言:依於境界、起心分別、愛不愛等,名為智也。
言相續識者,依前智識、心相轉麁,境界牽心、心隨境界、分別不斷、如海波浪,故名相續,故《論》說言:依於智識、起苦樂覺,與此起念、相應不斷,名相續也;又復此心、能持三世、善惡因果、令不失壞,故名相續,故《論》說言:『此相續識,住持過去、無量世等、善惡之業、不令失壞,復能成就、現在未來、苦樂果報、令無差違』,故名相續;又《論》說言:『此相續識、不斷力故,能令過去、已經之事、忽然而念,未來之事、不覺緣慮、忽然念起』。
⋯」
— 大乘義章卷三 (末),八識義、十門分別
其撰《大乘起信論義疏》,釋此段、亦云:
「⋯
『名』即釋此『意』。
『復有五種』者,標數也。
言『業識』者,依前無明、便有妄念、不覺心起,說之為業。何故不說無明識者?是根本體故,就恒沙中、說五種也。
言『轉識』者,依前業識、心慮漸麁、而取外相,故名為轉識。
言『現識』者,依前轉識、所起境界、還顯自心,名為現識。
言『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者,明諸境界、一時而現,以此識前、未有境界,但心識相。何故不說法塵境乎?答:若通言之、理實俱有,而麁別言、為五塵耳,又須法塵、更無別塵,逐緣五塵、推求境體、更無異故,故不言也。
言『智識』者,於前現識、所顯法中、分別染淨、違順差別,故名智識。
言『續識』者,依前智識、心相轉麁,境界事心、心隨境界、分別不斷,故名續識;又復此心、能持三世、善惡因果、令不失壞故,名續也。
⋯」
— 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之下
淨影慧遠謬以「業識」、「現識」、「智識」為第七識「意」之異名,可謂以九州之鐵、鑄成一個大「錯」也。
「業識、現識」,出《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及《入楞伽經》,「智識」,出《入楞伽經》,皆非第七識。
如《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云:
「大慧!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業相、真相。
大慧!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八相。何等為三?謂:真識、現識、及分別事識。
大慧!譬如明鏡、持諸色像,現識處現,亦復如是。
大慧!現識、及分別事識,此二、壞不壞相,展轉因。
⋯
大慧!譬如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復如是。
大慧!若泥團、微塵、異者,非彼所成,而實彼成,是故不異;若不異者,則泥團、微塵、應無分別。
⋯」
—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第一
同段,如《入楞伽經》云:
「大慧!識有三種,何等三種?
一者、轉相識;
二者、業相識;
三者、智相識。
大慧!有八種識,略說有二種。何等為二?
一者、了別識;
二者、分別事識。
大慧!如明鏡中、見諸色像,大慧!了別識、亦如是,見種種鏡像。
大慧!了別識、分別事識,彼二種識、無差別相、遞共為因。
⋯
大慧!譬如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復如是,非異、非不異。
大慧!若泥團異者,非彼所成,而實彼成,是故不異;若不異者,泥團、微塵、應無差別。
⋯」
— 入楞伽經卷第二,集一切佛法品第三之一
上引《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云:
轉相、業相、真相;
真識、現識、分別事識。
《入楞伽經》云:
轉相識、業相識、智相識;
?、了別識、分別事識。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三相、三識之配當、應為:
轉相 = 分別事識;(前七識)
業相 = 現識;(前者第九識、後者第八識)
真相 = 真識。(轉識成智)
《入楞伽經》之配當、應為:
轉相識 = 分別事識;(前七識)
業相識 = 了別識;(前者第九識、後者第八識)
智相識 = ?。(轉識成智)
依此,「業相」(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 應配「現識」(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而「轉相」應配「分別事識」(前七識)。
如此,則「業識」、「現識」,豈是第七識之異名耶?
「現識」乃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之異名,與前七轉識,猶如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然不可如淨影慧遠、謬以第八識之名為第七也。
譬如家有一爺冬烘先生,妄謂其孫老七、有諸多名字,然,其所妄以為老七之諸多名字,實乃其孫老八之名字。名繁、字多,即便罷了,謬以老八之名為老七,難可不謂顢頇也。
淨影慧遠猶不知:
「真識」者,非是裂割八識、判以真妄,而謂: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及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是「真」,第七識以下是「妄」之意。
「真識」者,乃妄盡真還、相對還原為絕對,實相般若 (如來法身) 以其光明之照澍,轉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為大圓鏡智、是乃觀照般若;又轉第七末那識為平等性智、是乃方便般若;其餘諸識,亦隨照澍而轉,為妙觀察智及成所作智、亦乃方便般若。是為「轉識成智」。
故「轉識成智」時,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與前七相續轉識,皆因般若光明之照澍,還原為「真識」,譬如微塵、與泥團,還原為金、與莊嚴具;而非於第八、前七之外,另立「真識」也。
如此,則《入楞伽經》之「智識」,又豈是第七識之異名耶?
然觀歷代《楞伽經》註疏,皆分「真識」、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前七轉識,為三;實則,「真識」非異於二識外之「他者」,而乃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與前七轉識之轉變也。
如《丁福保佛學大辭典》,云:
「三識 (名數)
楞伽經所說:
一,真識,如來藏也,又自性清淨心也。離生滅相之真心也。起信論名之為心,亦名如來藏。性宗唯識不立此識。
二,現識,又名藏識。真心與無明和合而生染淨法之識體也。起信論所謂阿梨耶識之業轉現三細也,唯識論所謂阿賴耶識也。但彼不立真妄和合之義。
三,分別事識,名轉識。緣現識而生之眼等六識也。起信亦名分別事識。
楞伽經一曰:『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八相,何等為三?謂真識、現識、分別事識。』
三識 (術語)
就心識之真妄而立三識之不同:
一、真識,自性清淨心也。第八阿賴耶識,通真不通妄。妄者染,真者淨也。謂其淨分也。
二、現識,變現之意也。第八識,含藏一切善惡種子,而變現根身世界。故名。
三、分別識,於六塵等種種之諸境而起分別也。第七末那識由傳送第六意識而起分別,故名。見楞伽經。
又末那識,阿賴耶識,奄摩羅識之稱。見翻譯名義集。」
—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彼即謬以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為「真識」。
彼以: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之「染分」、為「有漏種子」,「淨分」、為「無漏種子」;俟「無漏種子」之勢力漸增,終至「有漏種子」擯除殆盡,此時,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即轉為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
然「染分」、「淨分」,不外乎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本有「動」、「靜」之勢能,為習力所推動,無關「有漏、無漏」,蓋皆是「有漏」也。
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由擯除滅盡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之「染分」而得,於中,前七轉識之作用歸於沈寂,唯滯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究竟邊際湛湛瀅瀅之「業相」;以未能跳脫事墮之縛、而照澍熙澤萬法於己中之故,可謂尚未空盡者。
彼不知:如來法身,乃寂然不動、光明遍照之絕對本體,照澍熙澤萬法於己中,如淨琉璃、內現真金之像;是故,「如來法身」乃在識身之外、並含容己之識身於內,而應須穿透「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中虗妄根源微細習氣隱伏之究竟邊際」,方可證得者。
若夫第九識者,乃第八識之因。
如《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云:
「大慧!現識、及分別事識,此二壞、不壞,相展轉因。
大慧!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是現識因。
大慧!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是分別事識因。
大慧!若覆彼真識、種種不實諸虛妄滅,則一切根識滅;大慧!是名相滅。
⋯」
—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第一
此段應釋為:
「大慧!(第八阿賴耶藏識、又名) 現識,及 (前七轉識、又名) 分別事識,此二 (識之) 壞 (與) 不壞相,展轉 (為) 因。
大慧!(無始以來、虗妄根源習氣) 不思議 (之) 熏 (習),及不思議 (之) 變 (易),是 (為第八阿賴耶藏識、又名) 現識 (之) 因。
大慧!(貪著執) 取種種 (外) 塵,及無始 (以來、虗) 妄 (相) 想 (之) 熏 (習),是 (為前七轉識、又名) 分別事識 (之) 因。
大慧!若覆彼、(已證悟實相般若時、因般若光明之照澍、由第八阿賴耶藏識轉變而成之) 真識,(其無始以來) 種種不實諸虗妄 (根源之習氣) 滅 (盡),則一切 (諸) 根、識 (之虗妄)、(亦) 滅;大慧!是名 (業) 相滅。
(第八阿賴耶藏識、與前七轉識,皆因般若光明之照澍,還原為真識,是謂轉識成智。
而前七轉識之轉相,則因妄盡真還、相對還原為絕對,與自真相合一,故實不滅)。
⋯」
故知:無始以來虗妄根源之習氣,是為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之因;若此虗妄根源之習氣滅盡,則一切諸根、識之虗妄、亦滅;此虗妄根源之習氣滅,是名「業相」滅。
此中,雖無「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之名,然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之因,即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也。
以尺標言之:
實相般若 (如來法身) 者,〇也。
業相 (即無始以來、虗妄根源之習氣,又名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 者,假〇也。
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者,一也。
第七末那識者,二也。
第六意識以下者,三以下也。
以上所陳,唯業相之假〇,為虗妄而不實者。
既曰虗妄而不實者,則是可破;子啐母啄,破「無明㲉」— 無始無明,彼子出也。
此假〇,即「無始以來、虗妄根源習氣之業相」。順之,則業相以下,皆虗妄而不實,譬以虗妄眼鏡,觀察世界,無非虗妄;破之,則一切還原真實,蓋真實中,本無虗妄,一切皆真,唯假〇之不實爾。
此假〇,一旦打破,則虗妄消於烏有、相對還原為絕對,惑識轉為清淨作用、煩惱化為慈悲喜捨;如礦煉成金,不復重為礦。故是無始、而有終者。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入楞伽經》諸多名相配當,猶如老八之名字若何、老七之名字若何,然冬烘老爺、卻錯將老八之名字、植予老七,而《大乘起信論》之錯謬、如出一轍,此意謂:《大乘起信論》乃中土地論師淨影慧遠篡造之偽作,而非源自印度梵文之譯本也。
此乃積極證據之二。)
4
如來藏。
《大乘起信論》云:
「⋯
何以故?
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而有無明;
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雖有染心、而常恒不變。
是故,此義唯佛能知。
⋯」
(評曰:
此段,淨影慧遠撰《大乘起信論義疏》、釋云:
「⋯
自下、釋所以:
『何以故?是心,本來清淨、而有無明』者,『真識』隨緣成妄義也,無明、是其『無明識』也。
『為無明所染、有染心』者,『業識』以下,名為染心。
『雖有染心、常恒不變』,雖相成染、真性不改,故《勝鬘》中:『自性清淨心、為煩惱所染,難可了知』;真而成妄、似妄恒真,此理、諸佛所窮、非識智所能。
『是故』以下、結顯難知:
『是故,此義唯佛能知』者,指佛為證。
⋯」
— 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之下
是《疏》自言:文出《勝鬘經》也,
《經》云:
「⋯
世尊!『如來藏』者,是法界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藏。
此性清淨『如來藏』,而客塵煩惱、上煩惱所染,不思議如來境界,何以故?剎那『善心』、非煩惱所染,剎那『不善心』、亦非煩惱所染。
煩惱不觸心、心不觸煩惱,云何不觸法、而能得染心?
世尊!然,有煩惱、有『煩惱染心』。
『自性清淨心』、而有染者,難可了知。
唯佛世尊,實眼、實智,為法根本、為通達法、為正法依,如實知見。
⋯」
— 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自性清淨章第十三
相仿之文,見《入楞伽經》,
如《經》云:
「⋯
大慧!此如來『心』阿黎耶識『如來藏』境界,一切聲聞、辟支佛、諸外道等,不能分別。
何以故?以『如來藏』、是『清淨』相,客塵煩惱、垢染不淨。
大慧!我依此義,依勝鬘夫人、依餘菩薩摩訶薩深智慧者,說:『如來藏』阿梨耶識、共七種識生,名轉滅相。
為諸聲聞、辟支佛等,示:法無我;對勝鬘,說言:『如來藏』、是如來境界。
大慧!『如來藏識』阿梨耶識境界,我今、與汝、及諸菩薩甚深智者,能了分別、此二種法,諸餘聲聞、辟支佛、及外道等執著名字者,不能了知、如此二法。
大慧!是故,汝、及諸菩薩摩訶薩、當學此法。
⋯」
— 入楞伽經卷第七佛性品第十一
相同之段,見《楞伽阿跋多羅寶經》,
如《經》云:
「⋯
大慧!此『如來藏』識藏,一切聲聞、緣覺,心想所見;
雖『自性清淨』,客塵所覆故、猶見不淨,非諸如來。
大慧!如來者,現前境界、猶如掌中、視『阿摩勒』果。
大慧!我於此義、以神力建立,令勝鬘夫人、及利智滿足諸菩薩等,宣揚演說:『如來藏』及識藏名、七識俱生。
聲聞計著,見:人、法無我;故勝鬘夫人、承佛威神,說:如來境界,非聲聞、緣覺、及外道境界。
『如來藏』識藏,唯佛、及餘利智依義菩薩、智慧境界。
是故,汝、及餘菩薩摩訶薩,於『如來藏』識藏、當勤修學,莫但聞覺、作知足想。
⋯」
—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一切佛語心品第四之下
義皆相仿。
概皆以:
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為「真如」、為「自性清淨心」;
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為「如來藏」、為「煩惱染心」。
蓋第八識中,含藏有漏、無漏種子,若純是無漏種子,則是第九識也。
上引《勝鬘經》自性清淨章第十三、云:
「⋯
此性清淨『如來藏』,而客塵煩惱、上煩惱所染,不思議如來境界,何以故?剎那『善心』、非煩惱所染,剎那『不善心』、亦非煩惱所染。
⋯」
是《經》一乘章第五、卻謂:
「⋯
此四種住地,生一切『起煩惱』。
起者,剎那『心』、剎那相應。
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
世尊!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煩惱依種,比『無明住地』,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世尊!如是,『無明住地』力、於有愛數四住地,『無明住地』、其力最大;譬如惡魔波旬、於他化自在天,色、力、壽命、眷屬、眾具,自在殊勝。
如是,『無明住地』力、於有愛數四住地,其力最勝,恒沙等數、上煩惱依,亦令四種煩惱久住。
阿羅漢、辟支佛智、所不能斷,唯如來菩提智、之所能斷。
如是,世尊!『無明住地』、最為大力,
⋯
世尊!如是,有愛住地、數四住地,不與『無明住地』業同,『無明住地』異、離四住地,佛地所斷、佛菩提智所斷。
何以故?阿羅漢、辟支佛、斷四種住地,『無漏、不盡』,不得自在力、亦不作證;『無漏、不盡』者,即是『無明住地』。
世尊!阿羅漢、辟支佛、最後身菩薩,為『無明住地』、之所覆障故,於彼彼法、不知不覺。
以不知見故,所應斷者、不斷、不究竟。
以不斷故,名有餘過解脫,非離一切過解脫;名有餘清淨,非一切清淨;名成就有餘功德,非一切功德。
⋯
世尊!若『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者,不得一味、等味,謂:明、解脫味。
何以故?『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者,過恒沙等、所應斷法,不斷、不究竟;過恒沙等、所應斷法、不斷故,過恒沙等法、應得不得、應證不證。
是故,『無明住地』積聚,生一切修道斷煩惱、上煩惱;彼生:心上煩惱、止上煩惱、觀上煩惱、禪上煩惱、正受上煩惱、方便上煩惱、智上煩惱、果上煩惱、得上煩惱、力上煩惱、無畏上煩惱。
如是,過恒沙等上煩惱,如來菩提智所斷,一切皆依『無明住地』、之所建立,一切上煩惱起,皆因『無明住地』、緣『無明住地』。
世尊!於此『起煩惱』,剎那『心』、剎那相應。
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
⋯」
「相應」者,「感知」之義。
自性清淨章所言之「染」,則是「熏習」之義。
「『心』不相應」者,此「心」、與自性清淨章所言之「自性清淨心」,皆是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之異名。
此章言:「心」(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 與煩惱不相應;而自性清淨章卻云:「自性清淨心」(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 為煩惱所染。
「無明住地」者,亦名「無始無明住地」,無始、而有終故;又為一切上煩惱所依、而不與一切煩惱相應故,是知:「無明住地」、亦即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也。
以下,再釋二章歧義:
* 是《經》自性清淨章第十三、云:「自性清淨心」(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為上煩惱所「染」,名「如來藏」(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
而是《經》一乘章第五、卻謂:「無明住地」(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為上煩惱所「依」。
* 是《經》自性清淨章第十三、云:「自性清淨心」(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而有染者,唯佛、方能如實知見。
而是《經》一乘章第五、卻謂:「無明住地」(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唯佛地、如來菩提智、方能斷之;阿羅漢、辟支佛、最後身菩薩等,為「無明住地」所覆障故,於彼彼法、不知不覺,不能如實知見。
何以是《經》,前、後二段,如方木逗圓孔之不能投合耶?
《勝鬘經》中,如方木逗圓孔、不諧之處,更舉數例:
* 是《經》自性清淨章第十三、云:
「世尊!生死者,依如來藏。
以如來藏故,說本際不可知。
⋯
世尊!死生者,此二法是如來藏,世間言說故,有死、有生。
死者、謂根壞,生者、新諸根起,非如來藏有生、有死。
⋯」
而是《經》一乘章第五、卻謂:
「⋯
世尊!阿羅漢、辟支佛有怖畏。
是故,阿羅漢、辟支佛,有餘『生法』不盡故、有生,有餘梵行不成故、不純,事不究竟故、當有所作,不度彼故、當有所斷,以不斷故、去涅槃界遠。
⋯
何以故?有二種死。
何等為二?謂:『分段死』、『不思議變易死』。
『分段死』者,謂:虛偽眾生;
『不思議變易死』者,謂: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乃至究竟無上菩提。
二種死中,以『分段死』故,說:『阿羅漢、辟支佛智,我生已盡』;得有餘果證故,說:『梵行已立』;凡夫、人天所不能辦,七種學人、先所未作、虛偽煩惱斷故,說:『所作已辦』;阿羅漢、辟支佛所斷煩惱、更不能受後有故,說:『不受後有』,非盡一切煩惱、亦非盡一切『受生』故,說:『不受後有』。
⋯」
一云:「如來藏」(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 離生死;
一云:阿羅漢、辟支佛,雖離「分段死」、證有餘涅槃,然以未離「不思議變易死」故、不證無餘涅槃。
死有二:
一者、「分段死」,即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隨緣染淨之境界;
二者、「不思議變易死」,即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湛湛瀅瀅之境界。
「不思議變易死」者,即根本煩惱 — 無始無明也。
阿羅漢、辟支佛,有餘「生法」不盡故,不離生死;此「生法」、即「不思議變易死」— 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之境界。
如《楞伽經》云:
「⋯
大慧!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是現識因。
⋯
大慧!若覆彼『真識』、種種不實諸虛妄滅,則一切根識滅;大慧!是名『相』滅。
⋯」
—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一切佛語心品第一之上
前云:無始以來、虗妄根源習氣「不思議之熏習」、及「不思議之變易」,是為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又名現識之因。
後云:若覆彼、已證悟實相般若時、因般若光明之照澍、由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轉變而成之「真識」,其「無始以來種種不實諸虗妄根源之習氣」滅盡,則一切諸根、識之虗妄、亦滅;是名「業相」滅。
故知:「無始以來虗妄根源之習氣」,是為第八阿賴耶藏識之因;若此「虗妄根源之習氣」滅盡,則一切諸根、識之虗妄、亦滅;此「虗妄根源之習氣」滅,是名「業相」滅。
此中,雖無「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之名,然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之因,即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也。
「習氣種子」、與「微細藏識究竟邊際」,皆是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之異名,此觀後文,如《經》云:「不離『習氣』、『不思議變易死』,得自覺聖樂住聲聞」,可知:聲聞乘等,以不離「習氣」、不離「不思議變易死」(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境界) 故,所證之樂、未臻「究竟」也。
又如《楞伽經》云:
「⋯
大慧!法佛者,離『心、自性』相,自覺聖所緣境界、建立施作。
大慧!化佛者,說施、戒、忍、精進、禪定、及心智慧,離『陰、界、入、解脫識相』、分別觀察建立,超『外道見』、『無色見』。
大慧!又法佛者,離『攀緣』;攀緣離,一切所作、根、量相,滅,非諸凡夫、聲聞、緣覺、外道,『計著我相、所著境界』;自覺聖『究竟』差別相、建立。
是故,大慧!自覺聖『究竟』差別相、當勤修學,『自心現見』、應當除滅。
復次,大慧!有二種聲聞乘通分別相,謂:得自覺聖差別相、及性妄想自性計著相。
云何得自覺聖差別相聲聞?謂:無常、苦、空、無我境界,真諦、離欲、寂滅,息『陰、界、入、自共相』,外不壞相、如實知,心得寂止,心寂止已,禪定、解脫三昧、道果、正受解脫,不離『習氣』、『不思議變易死』,得自覺聖樂住聲聞。是名得自覺聖差別相聲聞。
⋯」
—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一切佛語心品第一之下
「分段」者,乃凡夫異生,念念相續、生滅有為之相。
「分段死」者,即無念念相續、無生滅有為之相也。
「不思議變易死」乃「無漏善業」所感之果,乃聲聞乘人未破「無始無明」、所得「空寂三昧」之樂。
聲聞之自覺聖樂,乃「見聞知覺」之樂,未覺「佛性」常樂我淨,故非自覺聖「究竟」之樂。
聲聞乘人,不離「習氣」、不離「不思議變易死」(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境界),故其所證、未臻「究竟」。
又如《楞伽經》云:
「⋯
云何知聲聞乘無間種性?若聞說:得『陰、界、入、自共相斷知』時,舉身毛孔、熙怡欣悅,及樂修相智、不修緣起發悟之相。是名聲聞乘無間種性。
聲聞無間、見『第八地』,『起煩惱』斷、『習煩惱』不斷,不度『不思議變易死』、度『分段死』;正師子吼:『我生已盡,梵行已立,不受後有。』
如實知,修習『人無我』,乃至得般涅槃覺。
⋯」
—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一切佛語心品第一之下
依《經》文可知:聲聞乘人,「起煩惱」斷、「習煩惱」不斷,度「分段死」、不度「不思議變易死」。
「分段」者,念念相續、生滅有為之相,乃「我執」;
「分段死」者,即無念念相續、無生滅有為之相,乃「法執」。
「起煩惱」斷,但除「我執」、與「法執」,而未除「空執」:
由如實知,修習「人無我」(我空、法不空),進而,斷「人無我」(法空、空不空),但仍滯於「空執」。
「不思議變易死」者,聲聞乘人未破「無始無明」、所得「空寂三昧」之樂,乃「空執」。
「習煩惱」斷,除「空執」:
由如實知,修習「法無我」(法空、空不空),進而,斷「法無我」(空空)、破「無始無明」,方證無餘涅槃。
又如《楞伽經》云:
「⋯
復次,大慧!『煩惱障』、『業習氣』不斷故,不說一切聲聞、緣覺一乘;不覺『法無我』、不離『分段死』故,說三乘。
大慧!彼諸一切『起煩惱』過習氣斷、及覺『法無我』;彼一切『起煩惱』過習氣斷,『三昧樂』味著、非性。
『無漏界』覺;覺已,復入出世間、上上無漏界、滿足眾具,當得如來不思議自在法身。
⋯」
—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一切佛語心品第二之下
「起煩惱」者,「人有我」、與「人無我」,即「我執」、與「法執」。
「習煩惱」(業習氣) 者,「法無我」,即「空執」。
又如《楞伽經》云:
「⋯
為無餘涅槃故、說誘進行菩薩行者故,此及餘世界修菩薩行者、樂聲聞乘涅槃,為令離聲聞乘、進向大乘,『化佛』授聲聞記,非是『法佛』;大慧!因是故,記諸聲聞、與菩薩不異。
大慧!不異者,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煩惱障』斷,解脫一味;非『智障』斷。
大慧!『智障』者,見『法無我』、殊勝清淨。
『煩惱障』者,先習、見『人無我』;斷、七識滅,『法障』解脫。
『識藏習』滅,究竟清淨。
⋯
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二煩惱』斷、離『二種死』,覺『人、法無我』、及『二障』斷。
大慧!心,意、意識、眼識等七,剎那習氣因,『善、無漏品』離,不復輪轉。
大慧!『如來藏』者、輪轉,涅槃、苦樂因,空、亂意慧,愚癡凡夫、所不能覺。
⋯
復次,大慧!愚夫依『七識身滅』,起斷見;不覺『識藏』故,起常見。
自妄想故,不知本際;自妄想、慧滅故,解脫。
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一切過斷。
⋯」
—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一切佛語心品第四之下
是言:四住地、無明住地,乃「習氣」也。
以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二煩惱」斷、離「二種死」、覺「人、法無我」、及「二障」斷。
「二種死」中,「不思議變易死」乃「無漏善業」所感之果;「善、無漏品」離,則轉八識、成八智。
「人有我」(我不空) 者,「煩惱障」(起煩惱),即「我執」;
「人無我」(我空、法不空) 者,亦「煩惱障」(起煩惱),即「法執」;
「法無我」(法空、空不空) 者,「智障」(習煩惱、識藏究竟邊際習氣),即「空執」。
「我執」、「法執」、「空執」,配當《勝鬘經》、《楞伽經》名相如下:
「我執」,對「見一切、欲愛、色愛住地習氣」,即「分段生」;
「法執」,對「有愛住地習氣」,即「分段死」(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境界);
「空執」,對「無始無明住地習氣」,即「不思議變易死」(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境界)。
* 是《經》自性清淨章第十三、云:
「⋯
『如來藏』者,離有為相;『如來藏』、常住不變。
是故,『如來藏』是依、是持、是建立。
⋯」
而是《經》一乘章第五、卻謂:
「⋯
世尊!若復過於恒沙、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一切皆是『無明住地』所持、所建立。
譬如一切種子、皆依地生、建立、增長;若地壞者,彼亦隨壞。
如是,過恒沙等、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一切皆依『無明住地』生、建立、增長;若『無明住地』斷者,過恒沙等、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皆亦隨斷。
⋯」
一云:「如來藏」(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 是依、是持、是建立;
一云:「無明住地」(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是依、是持、是建立。
然:
「如來藏」(第八阿賴耶 (阿梨耶) 識)、自性清淨章云:是如來所「證」者;
「無明住地」(第九菴摩羅 (阿摩羅) 識)、一乘章云:是如來所「斷」者。
所以不諧也。
《勝鬘經》中,言「如來藏」、及「自性清淨心」為煩惱所染污者,計有:如來藏章第七、法身章第八、空義隱覆真實章第九、自性清淨章第十三、真子章第十四。
此《經》言「如來藏」、及「自性清淨心」為煩惱所染污等段,皆為印度竄改者添加偽造、模稜魚目,意在敷演其所謂「如來藏」之旨,然其旨、與他段《經》文之正義,卻方圓不逗。
蓋「如來藏」義者,乃以真妄、判分八識 (或九識),真者恆真、妄者恆妄,真、妄,但能互熏、而不能轉變;如此,則無「轉識成智」之可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