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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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有點懂了...穿亮色衣服給人的感覺。
生病之後,丟掉了衣櫃裡常穿的黑衣服,同時藉由丟掉衣服捨棄過去生病的自己。
捨下,突然有種莫名的快感,說不出來,但很是爽快,就有如心裡堆滿雜物,一瞬間空了。

十分快意。

今天有個陌生人叫住我,我有些嚇到。心想,我們認識嗎?
她,對我先微笑(一直要自己嘴角上揚,卻沒成想讓陌生人搶了先),然後才說出他叫著我的原因。
以往,我不曾穿的亮亮地出現在眾人眼前,但最近,總是黃色,正綠色,蒂芬尼綠,正紅色的,像個花蝴蝶般的輪著這些顏色,除了心情好了起來,也得到不少讚美。
大家都在稱讚我的衣服顏色。人不美,至少衣服要搶眼(哈哈)。
以往,覺得自己的不可能,最近,一直在挑戰自己的可能。
倒沒想證明什麼,只是覺得有趣,就像遊戲般,我還能挑戰什麼?
失敗了,就把它 丟掉,把失敗丟掉就好拉,留著成功的因子,這樣失敗就會遠離我們了(這又是哪門歪理)。抱著這種鴕鳥心態,假裝成功的感覺,也是挺不錯的。
我現在漸漸理解為何很多人會沈迷在遊戲中,不願走出來。在我最近看漫畫的心態,因為在遊戲中,我們多半是成功的,成功的闖關,成功地得到禮物,成功地得到武器,相較於現實生活中歷經的種種失敗。而且遊戲中的我們有很多條命(哈哈)。
因為生活常不自覺得就較真了,所以無法當成遊戲看待,每當從遊戲中回到現實的自己總覺得,現實依舊殘酷,儘管過了1小時..(哈哈)
那個叫住我的陌生人,是個阿姨,還叫我站好,從頭到尾看了我一番(我很難用欣賞這2個字,這不很怪嗎),然後說了句~嗯..很好看。衣服很好看,這樣搭好看,鏈子(掛口罩的鏈子)也好看,她看了很滿意後,我問他~那我可以走了嗎?她滿意的微笑點點頭。
結束了這場無厘頭的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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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青春為由,寫出不成熟感情的喜怒哀樂微小說故事。故事內容純屬虛構,歡迎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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