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用各種千奇百怪的理由來敷衍你、不幫你保勞保,他說的話到底是真是假?
實習生和工讀生都跟一般正職不同,所以公司沒有幫忙保勞保,是合法的嗎?
這些問題的答案是:要看你在哪裡當打工人。
📍打工人的公司規模
首先,所有打工人都可以參加勞工保險!只不過並不是所有打工人的老闆都有義務幫忙打工人投保。
§6Ⅰ:「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從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可以看出來,勞保的被保險人為「15~65歲的勞工」,只要是有在公司「從事工作+支領薪資」都算在內,全體員工當然也包括工讀生在內,所以打工人可以自信一點!
雖然勞保具有強制性,但也要符合第1項各款條件,雇主才有幫勞工投保的義務。
⚡如果只是一般的打工人,可以想成是只有「五人以上的公司」,老闆才會幫你加保勞保。
一、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
二、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三、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
四、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之員工。
五、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
六、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七、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八、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也就是說,如果你只是去燒臘店打工,店裡只有老闆跟老闆娘兩個人經營這間燒臘店,你可以不用期待他們幫你保勞保。(聽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也是有可能他們願意幫你投保。)
但如果今天你是一間廣告公司的實習生,明明光是一個部門的人就已經超過五人了,老闆卻沒有幫你投保勞保,那麼恭喜你,快去勞保局申訴!
另外,就算不符合勞保條例第6條第1項的任何一款,也只是代表不強制雇主替你投保,但你還是可以用第8條來加保喔!
§8Ⅰ:左列人員得準用本條例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
一、受僱於第六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各業以外之員工。
二、受僱於僱用未滿五人之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各業之員工。
三、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
四、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之外僱船員。
📍打工人不只有一份工作?
眾所皆知,打工人十分辛苦操勞,有可能一人身兼數職,這時勞保要保在哪一間公司呢?
答案是:只要有兩份以上的工作,就要分別辦理參加勞保。
前提是打工人的老闆都是強制投保單位,否則也沒有強制投保的問題。
若打工人只有其中一份工作是在五人以上的公司賣命,那在那間公司投保就可以了;若兩間公司都有五名以上的員工,就兩間都要投保。
⚡社畜/打工人注意!
要做兼職或是副業基本上都沒問題,但如果是在與另一份工作相關的產業裡,可能會有「競業禁止」的問題,所以要先得到雇主同意比較保險喔!
今天的一起變快Law就到這邊,想看什麼類型的法律快Law都可以留言給我,我往那個方向蠕動!